新交规规定,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路,新车要上路必须悬挂车牌或临时车牌。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但是,自新交规实施起,仁寿县汪洋镇的执法车硬是没有悬挂号牌在汪洋街上“裸奔”了大半年了。汪洋镇自2012年12月成立了所谓的仁寿县城管局汪洋分局后不久,城管执法车就开始无牌,也没有贴出临时号牌上路“执法”了,起初看着无牌执法车满街逛还不以为意,毕竟车身上“ 综合执法”这四个字就足以亮明他们的身份,再说新车可能牌照没有办理下来。
但是转眼半年过去了,汪洋城管执法车依然是没有悬挂号牌,理直气壮的满街跑(有没有跑出汪洋就不知道了),我在想,如果是私人的车辆没有悬挂号牌到处跑,估计交警早就来为你服务了,更何况裸奔了半年。可奇怪的是,这洋城管执法车一直是无牌上路,咋汪洋交警中队就没发觉,也没去友情提示一下呢? 普通人都知道机动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作为政府部门的城管局更应该清楚这一点吧,但是为何你的执法车能够在新交规实施半年了,还是在无牌上路执法呢? 那么醒目的一辆执法车无牌跑半年,为何汪洋镇交警中队看不见呢?是已经按新交规对其进行处罚了吗,但是如果处罚了咋还是老样子呢?还是你们同是一家人、同吃一碗饭,山高皇帝远,和谐共处,睁只眼闭之眼,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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