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据了解,过去5年,我国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会议决定,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逐步将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统一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建设配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同步使用。 这样安排部署,令人振奋。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平稳。要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市场预期。要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有为,必须积极采取既稳增长、又调结构,既利当前、又利长远,进行棚户区改造,既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又有利于改善民生可谓一举两得。 令人振奋的同时,又让人感动。感动在于会议决定,要优化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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