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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我带着警察去抓出轨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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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6:39 | |阅读模式

老公在外和情人同居,他知道我在北京一没朋友,二没亲人,已经是无所顾忌了.忍无可忍,我找了一家私家侦探.在盯了他几天以后,昨晚,侦探打电话给我:"他们已经关灯了,我们要撤了,要怎么办,你看着办吧."
   我说,那好,我把余下的钱给你,你带我到那个小区去.但是我得先把儿子哄睡了,再等我一个小时.因为是周末,儿子特别兴奋,哄了半天,终于睡着了.我轻手轻脚的出了门.打车来到侦探说的那个小区.居然离我的家好近,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一千米.在这个小区,甚至可以看到我住的楼.侦探问我:"要不要我们帮着报警?"我说不用了,现在太早了,你们先回去吧,我再等一会儿报.
   春天的夜晚还是有些冷,十二点了,我在他们住的楼下徘徊,心情好复杂.真难以想象,这个和别的女人睡在一起男人居然是那个和我结婚七年的人,我儿子的父亲!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来北京?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这个结果?我只是想结束我们几年的分居生活,我只想让儿子象别的孩子一样能感受到父爱,我要的只是一种最简单的生活.可是他拒绝,他说他要自由,难道这就是他要的自由?
   将近一点了,我拿出手机,拨了110:"**小区有人卖淫嫖娼."我知道只有这么报,才会出警,十分钟后,警车来了,我和他们一起上了楼,我敲门,没人应,又敲,有个女人的声音:"谁啊?"
   警察说:"派出所的,开门!"里面一片嘈杂,在穿衣服.我听到钥匙碰撞的声音,那是系在他裤子上的钥匙.然后又没声音了,估计两人在商量.又过了有五分钟,一个穿着睡衣的女人开了门.她盯着我,我直看着她.她胖乎乎的脸,长得一般,这和我看到的照片有很大差别,我有些意外.
   警察问她:"你认得她吗?"她说:"不认得."我指着站在她身后两米远的那个气急败坏的男人:"那个人是我老公!"
   我想挤进去,警察把我挡在门外,他自己进去和他们说话.我知道他是怕我们打起来.一会儿,门开了,他出来了,居然对我大叫:"你是谁?我不认得你!"我早知道他会来这一招,我冷笑:"我把户口簿也带来了,你要不要看看?"
   警察说:"都别说了,去派出所说去."我说:"那卖淫的为什么不一起去?"警察答:"现在没有她卖淫的证据."
   到了派出所,他就嚷嚷:"我已经和她离婚了!"我说那你把离婚证拿出来!"他又改口:"我一定会起诉离婚的!"
   接待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民警,他很和蔼,也很有耐心,先把我叫到一边问了情况,然后叫他去做笔录.谈了有两个小时,到三点的时候,终于结束了.他一口咬定他和那个女人是工作关系加朋友关系,那个女人去年就没了工作,哪来的工作关系?好个朋友关系,为了这个"朋友",他居然可以不要家,不要儿子.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用说了.民警说:"今天就这样吧,你们回去吧."他迫不及待的跑了,我知道他一定是又回那个同居的地方去了.我回我和儿子的家.
   想到儿子还一个人在家,我赶紧打车回去,到家看到儿子还睡得好好的,看着儿子可爱的睡相,心里有些许安慰.想起林忆莲的那首<<至少还有你>>____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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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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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0 17:06 |
离开他吧,这样的男人也不值得你再为他守候了。

发表于 2007-11-20 18:42 |

发表于 2007-11-20 20:59 |
[em04]

发表于 2007-11-21 15:19 |
QUOTE:
以下是引用坎坷松树在2007-11-20 17:06:00的发言:
离开他吧,这样的男人也不值得你再为他守候了。

发表于 2007-11-21 15:31 |

不知说什么。

也许女人太重情,所以也很受伤,

多少男人可以连自己的骨肉抛弃,

而大多数女人做不到。

发表于 2007-11-21 15:05 |
[em05][em05][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7-11-21 14:06 |

嘿嘿  太........................无语

发表于 2007-11-21 13:20 |
人生如戏,在什么都知道的时候一定要用什么都不知道的心情去看待,一味的走极端,结果是谁都清楚的,如若只要这个结果,何必去把自己曾经深爱的人伤得那么深呢?小妹,学着用女人的另一面去感化他,也许结果是两样。[em03]

发表于 2007-11-21 12:03 |
离开它,多看一下新的婚姻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 2007-11-21 16:30 |
离开它,多看一下新的婚姻法,保护自己的利益

发表于 2007-11-21 19:58 |
离开他吧!我劝你!踹了他!
发表于 2007-11-22 09:27 |
离开他,不值得爱,既然他能那样对你还留恋什么.不过你做的也有点过分了.应和平的谈谈才是啊[em03]
发表于 2007-11-22 08:30 |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发表于 2007-11-22 03:34 |

呵呵,看了好多人的帖子,奇怪我怎么都不怎么同意你们的说法呢?当然更不同意楼主的说法.

很显然,你和你老公已经没什么感情可言了,他有情人,你带警察去抓他.你们已经不相容到这个地步了,还忍个什么劲啊.你既然请了私家侦探,就把他婚外鬼混的证据拿到手,还有你们共同财产的证明拿到手,找个厉害的律师,起诉他,告死他,分到大部分的财产和儿子,再让他每年付一笔不小的赡养费,你拿回自己的自由身,经济上又不愁,正是逍遥自在的好时光.有什么不好?至于你老公,把他从你脑海里清空,他过的好过的不好管都不要管.世界大的很,你走出去才知道。

发表于 2007-11-22 04:15 |
这事麻烦,自己想开点吧!

发表于 2007-11-21 22:26 |
宽容乃美德!

发表于 2007-11-21 22:02 |

这女人也比较可怕,是个厉害角色,女人还是温柔一点的好,多学学怎么经营家庭。

这男的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07-11-22 16:40 |
[em05][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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