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渠县一名在洗脚房上班的女士称,7岁的女儿周末来洗脚房陪自己,于昨日凌晨疑似被一名男子非礼,自己多方核实,该男子是当地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拘。警方称,该男子确实在档案局工作,但具体身份并不清楚。
文/bean32
近日,浮现在公众视野的海南一校长带幼女开房案引发了社会多方的讨论。就在5月26日凌晨左右,又曝出“四川渠县档案局官员涉嫌强奸幼女被刑拘”的丑闻,幼童尤其是幼女的安全问题持续引发社会的深思。
然而令人愤慨和失望的是,这些涉案人员,多数竟然是一些在职的公职人员,比如前段时间性侵13岁少女并居然声称是买春的广西一派出所所长,以及小学校长,和政府公职人员。这些身负相当社会责任甚至被赋予神圣称谓的人员所犯下的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不仅是严重玷污了公职部门的公信力,留给社会的深远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警察都可以性侵幼女了,咱们普通群众强奸、性侵幼女有有什么呢?”这种说法是不是可以给也许将来的犯罪分子一个击中要害的借口?这种为法律工作的人员胆大妄为知法犯法的行为,法律的严惩是必不可少,而严惩的背后,留给社会的思考是什么?
要告知自己的子女,提防身边的坏人。随着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多样化,难免身边会存在一些衣冠楚楚的禽兽,这些不乏是自己子女那辛勤的“园丁”。作为家长,有义务也有责任去教育自己的子女去提防身边的一些人,让他们知道那些可能潜在存在的危险,以及如何去识别“老师要辅导功课”当中的蹊跷。危险在这个复杂多变的社会中总是挥之不去的存在的,作为家长,除了应当保护自己的子女,更应该教会子女如何学会自我保护。从而让危险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避免悲剧的发生。
其次是群众道德建设的力度应当进一步加大。我国群众居民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道德水平的建设力度却需要加大,发生在类似老人倒地没人敢施救等漠视道德的基本行为,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观。在公职人员这一庞大的队伍中,为何会出现这种道德极其败坏的行为,也是各职能部门值得深思的地方,法律的严惩似乎也无法遏制喜欢用“下半身思考”的公职人员去知法犯法、挺而走险,同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也往往让这些人员有空子可钻,打着“你情我愿”的幌子减轻处罚。依笔者愚见,这些性侵、猥亵未成年人尤其是幼童的行为,查证属实就必须要从重从严处理,只有严厉的法律制裁,才会让这些衣冠禽兽至少只敢想、不敢做。同时加大力度对公职人员以及社会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不要让“衣冠楚楚”滑落到“衣冠禽兽”的深渊,这是当今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
也许那些在猥亵甚至强奸幼女的人自己也有女儿,如果这些不幸发生在他们身上会作何感想,但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这需要法律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加强,也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悲剧通过努力也许是可以避免的,但不要再让类似这些悲剧不可避免的打在社会这颗柔弱的心脏上。
南都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25日凌晨,在四川达州一洗脚房内,7岁女孩小雨(化名)疑被一名男子非礼。小雨母亲李女士经过多方核实,确定该男子为达州渠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易某。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从渠县公安局获悉,该男子确实在档案局工作,但具体身份并不清楚。
在渠县某洗脚房上班的李女士说,因为第二天是周末,24日她便将女儿带在身边一起上班,晚上将其安排在一间空洗脚房内睡觉,她则在另外一个房间为客人洗脚。25日凌晨1点左右,同事上楼时,突然听到小雨的叫声,立即冲进房间,发现一男子赤身站在小雨身边。闻讯赶来的李女士看见该男子正在慌忙穿内裤。“他好像酒意刚醒,还很嚣张,一拳就打在我的脸上。”李女士说,看见对方蛮横,大家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将男子带走接受调查。李女士说,在警方随后的调查中,她从多方打听得知,该男子是渠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易某。
记者向渠县公安局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易某是不是渠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不是很清楚,但可以确定是在档案局上班,“目前他因涉嫌强奸,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查询到,根据最新资料显示,易某系档案局办公室主任。李女士看到与其办公室主任身份对应的照片后,十分肯定地说,“就是这个人非礼女儿的。”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3-5-27 11: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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