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杉网友,“估计晓春书记和增斌市长是不会采纳楼主意见的。因为,楼主对书记、市长太不尊重了,把书记的姓写错了,将“侯”写成了“候”,把市长名字中的“增”写成了“曾”。”
首先,我要真诚地感谢你关注这个帖子,但“太不尊重了”就严重了,我不尊重他们会向他们反映情况吗?我向他们反映情况,又不仅仅是个尊重的问题,作为公民,难道不是自己的义务吗?
“估计晓春书记和增斌市长是不会采纳楼主意见的”,自己认为写这个帖子的初衷虽好,但未必就会让书记和市长采纳,因为他们的事情太多太多了。再说他们权力的来源你我都十分清楚不是你的选票,而是上级钦定的,既如此,你仅仅写一个帖子他们就会采纳,这种想法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美好的,但在我们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里,这样的想法是不是显得有点.......太.天真了?木.杉,你感觉呢?
不过,有些事情也有例外。从你所指出的问题起码可以反映:一是对两位大人名字都搞不清楚,说明我不是他们那个圈子的人。二是之所以提出这个建议,因为在现有体制下,对遏制腐败日益严重的现象,采取轮岗的措施,应该说这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三是书记和市长没事时认为这个建议还可以采纳,也不是没有可能。
面对已经存在的问题,在中国,在现有体制下,公民权本身就太微弱了,我们仅有一点如实反映情况微弱的权利,你自己就主动放弃,你能怪领导不作为吗?
当然,自己发了这个帖子后就应该对这个帖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必要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根据宪法赋予我们的“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督促问题的解决,杉友,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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