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31035元,与2011年的26251元相比,增加了4784元,相当于每个月增加了约399元。从市统计局昨日发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出,金融与房地产仍是高收入行业。
月人均增收了近400元 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统计周期内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的所有人员数。这一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这里所说的工资,包括员工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数据显示,在2012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员工的年均工资是31035元,比上一年增加了4784元,相当于员工月人均增加了近400元。 2012年的私营单位员工工资,与上年同期比增长了18.2%,增幅降低8.1个百分点。 金融地产高居高收入榜 在18个行业大类中,以银行、保险等为代表的金融业,继续高居各行业收入榜首。紧随金融业之后,房地产行业的从业人员去年年均工资位居各行业第二位。 具体数据是,2012年金融业年平均工资是43965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42倍,相比上一年增长了17.5%。房地产员工的年平均工资是3972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8倍,比上一年增长了44.3%。 位列第三位的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3731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0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24310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78%;农、林、牧、渔业25085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8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5508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82%。 201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498元,与2011年的39430元相比,增加了5068元,相当月人均增加了约422元。市统计局昨日分析显示,在非私营单位中,行业工资最高的仍是金融业。 月人均增加了约422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员工,是相对于私营单位而言,所包含的就业人员,是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这里计算的平均工资,是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