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黄守孔,转业到地方工作,丧偶无房生活艰难; ☆政府征地,房屋悄然被拆,安置补偿无望;
☆儿子为父维权上访,红光镇政府坚持认为黄父旧房已卖,不予补偿;
☆原同住大院邻居面对采访,称政府张冠李戴将黄家旧房说成新房已卖掉,不安置十分不合理
原同住大院邻居接受调查采访
郫县红光镇政府“张冠李戴”找理由
拆房拒绝补偿安置
本报城市版记者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报告》中强调“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决控制建设占地规模,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被占用,失地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应依法得到保障。
可是,四川省郫县红光镇红光村村民黄浦,多次向本报新闻网投诉反映,称2003年红光政府在整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将自己一处四间旧房拆迁,安置补偿至今没有落实。多年来,找到政府部门,他们互相推诿,始终坚持将旧房说成新房已经卖掉了,没有可拆迁补偿的房屋。失地的老百姓因为建设需要,失去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政府征用土地又不能保障合理安置补偿,这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领导对此十分重视,2007年6月15日城市版记者对黄浦所反映的问题用了长达20余天的时间进行调查了解。
◆ 七旬老人丧偶 单位无住房 生活艰难

拆迁人证明拆迁了黄守孔(黄浦之父)的房屋
黄守孔(黄浦之父),男,72岁,黄守孔自1951年转业后在四川省内燃机配件厂工作,由于单位没有住房,与妻子钟术琼(1994年病逝)一直长期居住在红光镇红光村十社并有一处4间农村旧房。随后好几年,黄家又在离旧房不远的陈家大院(红光村9队)新修了4间一磨,面积200多平方米。因儿子黄浦外出打工,女儿黄容结婚到了成都。随着母亲与妻子相继离去,家中就只剩下72岁的黄守孔一人。
2003年4月整村拆迁,政府在无人通知黄守孔一家的情况下,就将房子拆了。老人没了住房,只好在郫县租房住,希望政府能解决被拆迁房屋。可是时间一晃就是四、五年,黄守孔和黄浦父子为了房屋的事情不知跑了多少次。
老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悲愤地说:“我明明卖的是新房子,他们硬是要说成我卖的是旧房子,村上村民可以作证呀……”

村民签字证明证明黄守孔(黄浦之父)拥有旧房屋
黄守孔的儿子黄浦从家中拿出由郫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证。农村宅基地房屋证载明:草房4间,房基面积187平方米,林园面积16平方米,颁证时间86年1月。
◆ 政府征地 悄然拆迁 拒不赔偿
记者在四川省郫县红光镇政府采访中了解到,红光镇红光村整村土地被征用,于2004年2月整村全部移交给成都市高新西区,相关资料也一并移交到相关部门。
据红光镇政府苏主任介绍,红光镇党委、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走访了黄浦所在村的相关人员,查实黄浦在红光村10社有一处房屋面积187平方米,1992年将家人的户口以集资户的形式转走了,并将遗留房产(黄浦反映的187平方米)以6500元的价格买给了巫俊蓉,1993年,经过巫俊蓉维修后登记办理了房产证,共计200多平方米。所以在2003年4月拆迁时黄浦及家人的户口不在红光村10社,无房产,所以不存在安置和拆迁补偿问题。
黄浦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四川郫县信访办郫访告(2006)3号告知书。表明:2005年,黄守孔的儿子黄浦以“因全家长期在外务工,在进行拆迁时政府未联系上我们,没有与我们签定拆迁安置协议,至今未得到安置补偿”为由到县、市上访。成都高新区2006年1月8日提出信访处理意见“该户属原郫县红光镇政府拆迁,与现在我们执行的8号令不一样,办事处对原已由郫县拆迁的人员,只能按照原郫县移交给我们拆迁协议执行,办事处无权更改该户与原郫县达成拆迁协议”。
郫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复查认为
1. 红光政府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2. 经过联席办的调查,新修的房产卖给了巫俊容,不存在补偿问题。
3. 黄浦所要求解决的原有旧房,其新房修好后,由其它家庭成员居住。
2007年7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郫县红光镇政府采访,张镇长接受了采访。
郫县红光镇政府张镇长称,对于黄浦反映的问题,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黄浦之父黄守孔,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政府从人道出发也该考虑。但是,根据周围邻居的反映和调查组意见,即使黄家有新房子,卖的也是原来的新房,对于旧房,政府也只能按照78令政策办理,以最优惠的价格找房子,目前已经安排副职与黄浦在谈。
张镇长认为黄家有房屋权证,具有合法性,但是,按照规定农村产权只能安置补偿一处。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由于黄家人不在,户口又不在村上,所以没有通知。但肯定对无住人的被拆迁房屋作了登记的。
最后,镇政府张镇长表示欢迎新闻媒体监督,请记者相信政府会处理好涉及到老百姓利益的事情。
◆ 邻居和村民 话说原委 律师认为应依法补偿
2007年6月17日下午,记者在独柏路90号拆迁安置小区找到了与黄浦同住一个四和合院的老邻居张云耕(音),张云耕(音)告诉记者:“我与黄浦父亲是邻居,大家都住在四合小院里。后来,黄浦家又在9队张家大院修了一处新房,4间1磨,据说又卖给9队的巫俊蓉”,张大爷还说,黄家旧房从来没有卖过,政府在拆迁时来得十分突然,当天晚上开会,第二天就要求全部搬,听说黄家由于没拿到安置补偿款,还在找政府大官司呢!

在外租房居住的黄浦之父黄守孔
与黄蒲家同为邻居的原红光村10组的李怀莉(音)见有记者来了解当年拆迁安置情况,热情地拿来凳子叫记者坐,她说“当年黄家确实有旧房被拆,政府没给人家补偿,反而硬是说黄家把旧房卖给9队的巫俊蓉,我们几个老邻居在政府已经向他们解释清楚了,政府个别干部还威胁我们作证的老百姓,太没道理了”。
原红光村10组的陈素明(音)、李秀清(音)等村民认为,不管黄浦家户口在哪里,原来的农村住房在拆迁后应该补偿,这是老百姓的私人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政府更不该张冠李戴将旧房说成新房被卖掉了,无房。
独柏路90号拆迁安置小区胡中玉(音)告诉记者为了黄家这事,有10多人到政府作证黄家只卖了新房,面积200多平方米。胡中玉(音)认为黄家为这事奔波多年,不排除政府个别干部存在违法侵占黄家的安置补偿款的可能。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记者于2007年6月24日晚上8点多,在独柏路90号拆迁安置小区8栋见到了当年买黄家200多平方米的巫俊蓉。
巫俊蓉回忆当年买房的情形,她说:“92年11月份,将黄守孔家在张家大院的207平方米以6500元买到,这是他家新修的房子,4间1磨。我们修补后,93年以儿子李孝兵(大儿子)名义办理产权。在当时,我们家钱不够,还到处借钱”。

黄浦之父黄守孔的退休证
“我们知道黄家还在为旧房安置补偿问题到处上访,我也向高新区和政府讲清了的,买的是新房,张银千(音)、周主园(音)、陈永强(音)、张云富(音)等人可以作证” 巫俊蓉说。
临走时,巫俊蓉再三强调“黄家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我们给钱买的房子,我们的房子受法律保护”。
2007年7月10日,记者采访了四川蜀都律师事务所江发云律师,江律师认为:2003年4月红光镇政府拆迁房屋时黄浦和黄守孔及家属不在现场,不知情,2006年4月5日镇政府认定黄浦和黄守孔及家属户口不在红光村10社,且无房,可是2006年5月12日郫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复查认定黄浦的新房卖给巫俊蓉,旧房由其他家属成员居住。纠纷的焦点是红光镇认定黄浦和黄守孔无房产不存在安置和补偿问题,镇政府的上级却认为黄浦无房产,但其父亲有房产,相关部门并没有给予拆迁补偿。因此,镇政府作为拆迁主体,拆迁了黄守孔的私有房屋,理所当然应该依法给予补偿。
事实胜于雄辩!这起维权信访长达三年久,最后将如何落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