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10时许,青花镇居民陈某、装修公司李某和杨某等30余人,因皇朝大酒店(原华源大酒店)擅自营业,而将酒店封堵索要款项,后将店中的沙发、茶几等物品扔出酒店,并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抓扯。接到报警后,我局巡特警大队、东城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 经查:皇朝大酒店原名华源大酒店,现由王某(男,太平镇人)经营。2011年2月,陈某租赁王某的房屋用于酒店经营,并重新装修。同年11月,酒店更名为皇朝大酒店挂牌营业。2012年9月,王某以被拖欠租金为由,收回酒店经营权,并拒绝认可陈某在经营期间产生的装修费及材料款400余万元。因此,酒店重新营业后,装修公司、材料商多次聚集酒店或集访市政府反映诉求。对此,万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市信访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组织矛盾方座谈协商未果。2013年2月,万源市法院等部门责令酒店停止营业,相关财物暂时封存。 目前,王某、陈某及其装修公司、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经济纠纷已由市法院受理,进入了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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