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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通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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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杀人案件
     2013年3月17日1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x(男,39岁,通江县两河口乡人)误认为受害人宋xx(女,48岁,通江县两河口乡人)捡拾到其丢失的药品,遂以受害人拒还其药品为由,采取手持钢管打击头部的手段,将受害人宋xx当场打死,将受害人孙女徐x(4岁)、儿媳郭x(女,27岁)、侄儿宋x(男,36岁)、丈夫徐xx(52岁)四人打伤。正在值班的空山派出所所长杨劲峰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紧急处置,面对丧心病狂的暴徒,沉着应对,在受伤的情况下,舍生忘死,奋勇搏斗。组织当地村民,将正在行凶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抓获,避免了更大的社会危害。
     案发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杰同志庚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督导,研究部署侦查方案,迅速指派刑侦、巡特警及临近派出所警力赶赴案发地开展调查。目前办案民警正充分收集证据,依法办理案件,将案件办成铁案,嫌疑人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目前,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死亡人员的后事正妥善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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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丧心病狂

发表于 2013-3-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3-1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3-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为啥不佩枪?面对丧心病狂之徒一定要我们的警察用生命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

发表于 2013-3-1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穷凶极恶

发表于 2013-3-1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丧心病狂的家伙,对他绝不手软!

发表于 2013-3-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到近两年通江县公安局在处理群体事件上的反映是比较迅速、比较客观的,通江其它的职能部门应该好好向他们学习!

发表于 2013-3-19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3-19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人民公安干警致敬!

发表于 2013-3-1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公安局威武!

发表于 2013-3-1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人太残忍了,公安局现在不应该表彰自己的功劳吧,仅仅只是把人抓到了而已,又不是什么有悬疑的案子,还有是不是该把对张奎的处理结果告诉我们广大群众啊!只是抓到就算了吗?

发表于 2013-3-1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县公安局在这里表彰自己,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真是觉得心寒,一个人的成就不是靠自己说的,是要靠广大的人民群众去评价的。

发表于 2013-3-19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上单压力大、

发表于 2013-3-1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凶残,应该当场击毙!

发表于 2013-3-1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你还好意思在通江论坛上标榜,目前为止,没有哪个老百姓在网上来吵,就说明人民在宽容你们,请你们回答,最后一名伤者(生还希望很小),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受到攻击的呢?他可是去抱伤者时,被打的,我那天在县医院听到了些非议,请问警察到了现场没有,全县的警察是否佩了警棍?是否佩了枪  ?让我心情沉重,我们还有无安全感。
      我希望公安局在表扬自已的同时,还要查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惨案了。是受害者的原因,还是凶手的人格缺陷,给我们社会带来思考,给我们人民群众带来教训。
      

发表于 2013-3-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最后一名伤者(宋x)不被政府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不给以奖励,其让人民,特别是两河口乡的老百姓伤心、寒心、绝望,今后将出现更多的见死不救,宋x是在凶手停止行凶后,准备送伤者到医院时,遭遇到的攻击。
      若他不能生还,将死不冥目,他的父母、他的妻儿还有他的亲属永远不能释怀。

发表于 2013-3-19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歹徒在杀人、抢劫、强奸的过程中,警察应该果断将其击毙!

发表于 2013-3-1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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