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473|评论: 64

巴中市先科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许可及收费情况的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8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先科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许可及收费情况的
说      明

广大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同意巴中市先科机动车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的批复》(公厅交车[2013]12号),同意巴中市先科机动车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辖区内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以及《巴中市巴州区物价局关于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机动车代理登记收费标准的批复》(巴区价费【2012】25号)的内容,我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巴中市所有机动车提供安全性能检测服务,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已经公示,同时严厉打击社会不法“车串”利用各种手段诱导车主钱财,敬请广大社会朋友和主管部门实事求是,监督我公司的检测业务和服务。
    对于社会个别恶意攻击、造谣者,我公司已报公安网警核查,对产生严重影响者,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和经济上的责任。
     欢迎广大网友对我公司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3月18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3-3-18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发表于 2013-3-18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社会个别恶意攻击、造谣者,我公司已报公安网警核查,对产生严重影响者,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和经济上的责任。   这才有范:lol:lol

发表于 2013-3-1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多发展几家社会化的检测公司?

发表于 2013-3-1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准官府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俗话说:无风不起浪,身正不怕影子歪。既然没有的事情,跑到论坛来声明也不过是心虚的表现而已。一般出来声明的事情,十有八九都摆脱不了事实
发表于 2013-3-18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串”利用各种手段诱导车主钱财
  应该是你们诱导车主钱财

发表于 2013-3-18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标准呢?为什么不在网上公布出来呢,这不是脱掉裤子那个啥嘛?

发表于 2013-3-18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车检都是民营公司行为了啊?!!晓来二天警察巡逻得不得弄成民营的哦

发表于 2013-3-1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已是否与猪一样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当然交警支队和头头和你先科更清楚,看样子你几爷子不弄出个全国典型案例摆起,照亮神州为巴中是很难增添名气

发表于 2013-3-18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官商勾结,交警支队个别领导与先科勾结!

发表于 2013-3-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这句话的确很牛,表示这社会公司相当强势,意思包含这所谓的社会先科公司可以行驶公检法才有的司法强制权

发表于 2013-3-1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demon1219 发表于 2013-3-18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典型的官商勾结,交警支队个别领导与先科勾结!

认倒霉吧,先科已经成立了公安局开始查案了,兄弟们别再揭先科乱收费的短处了。

发表于 2013-3-1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一家,别无分店?这就叫社会化……?

发表于 2013-3-1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霸气。不过,我还是想问一下:在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的过程中,双方对质量鉴定意见发生分歧,应该由谁来做最终裁定呢?我想如果你们对意见分歧没有最终的裁定权而是政府职能部门,那何必又劳驾你们来检测呢?如果你们对意见分歧有最终的裁定权,我想我注定是案板上的一块肉。当然这也不能怪你们,应为你是企业,考虑利益最大化不是你的错。      楼主以上言论应该不违法吧?

发表于 2013-3-18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赚钱允许,但必须有道!别乱来!开车的都不是sz!:@当心惹大事!

发表于 2013-3-18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立军都准备把公安局上市哦

发表于 2013-3-19 0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19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3-19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收费标准!!!打击社会不法“车串”才是王道!!

发表于 2013-3-1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2a93 发表于 2013-3-18 18: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社会个别恶意攻击、造谣者,我公司已报公安网警核查,对产生严重影响者,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和经济 ...

惹到他,人家直接追究的是刑事责任。   牛大发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