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与人,而人治于人 7.25日下午在沙河乐坪桥向南江方向100米处,发生了沙南路建设以来最大的一次荒唐事情,原故: 7.25在沙南路乐坪桥前100米有交警在检查,停的车大约有几十辆,我以为是出了交通事故。当我走近时,一个交警手里拿作对讲机在说话,示意我停下后,说检查驾驶证和行驶证。我给后交警看了,马上说是超速。当时交警没有佩戴执法证,也没出示执法证件,就直接把驾驶证和行驶证交到前面的一辆车上。我问警察,我怎么超速了,也没牌子限制沙南路限速多少啊我从沙河过来没看见有标志雷达测速的警示牌和限速牌,交警回答:测速标志放在什么地方不可能告诉没一个司机,限速牌你自己没看见,沙南路限速是40公里/小时。我说没看见有这个限速标准。而设计的这个沙南路也不是限速40而设计的,我说60还可以。这时一个半老的警察出来说:(后来听其他人叫:何宗理,还是何宗什么?后面一个字没听清楚)自己没看见该遭。这是巴中雷市长说的必须在这个月内把沙南路的速度限制在40公里/小时.后来交了100元罚款才走。如果7.25下午如果是我一人超速没看见有测速标志和限速40的标准,我无话可说,问题是基本上每个车都超速,都罚了款(警车除外,我问了警察才开过去的警车才40公里/小时吗?警察回答,他们在执行公事,闹不懂了。)难道其他95%以上的司机都看不见测速和限速标志吗? 我在这里真诚的问下雷市长:你摸着你的良心说句公道话,你所坐的车到到南江过沙南路真的的40公里/小时吗?请问那些官员你们坐的车都是40公里/小时吗?警车你们行驶的是40公里/小时吗?(当然真的执行公务的警车除外)。这些交警把你的话当圣旨,试问下:你作为市长你做到没有? 还是引用原南江县人民县长刘谦祥的一句经典名言与大家共勉:“你交警执勤就执勤是你们的权力,不要等车到了才从桐子树上跳下来,这叫执勤吗?” 一个沙南路短短几十公里,往往就有3处交警检查。在其他地方是看不见这种现象的,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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