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卢书记:你们好! 我要向你们反映的是南充市房管局信访科现副科长任焕明曾参与一“窝案”,此案并不亚于十年前成都火车北站警贼勾结案的危害。具体案情是任焕明在担任主任助理兼产权科科长期间(在这期间分管产权科,也就是说自已管自已,失去监督)纠集嘉陵区建设局规划科个别工作人员(有的已经调离原岗位)和原火花镇七村一社无业人员蒋继洪(俗名蒋老九、蒋九娃)、火花镇十二村会计覃桂琼、火花镇三村五社村民杜彩琼等人,私刻原嘉陵区建设委员会、嘉陵区国土局、后嘉陵区建设局等国家机关公章,利用火花镇部份居民的违章建筑办理产权后骗取国家拆迁安置款上千万元而从中收取大量好处费“产销一条龙服务”的勾当。 他们的具体做法和分工是:他们私刻原嘉陵区建设委员会、嘉陵区国土局、后嘉陵区建设局等国家机关公章,由任焕明出谋划策,蒋继洪、覃桂琼、杜彩琼出面联系收取火花镇的部份违章建房户的钱财后将部份行贿给任焕明,嘉陵区建设局和嘉陵区国土资源局个别工作人员分别出卖空白的《村镇规划建设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权证》等给蒋继洪等人,再找人填写(有的《选址意见书》根本就是蒋继洪或其妻所填)后盖上假公章拿到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下面的工作人员处,里应外合瞒混经办人员给这些违章建筑办理了产权手续后到原嘉陵区国土局或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骗取拆迁安置款或还房。这样给违章建筑办理了产权手续的近百户,使国家损失拆迁安置款几千万元。而任焕明、蒋继洪等人每人每处分到违章办理产权户的钱财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或几万元。据悉,他们当时的“生意”非常红火,火花镇大部份违章建房户在办理产权时都会找到蒋继洪等这样的“能人”,通过这种非正常渠道顺利办到产权。这样任焕明通过蒋继洪等这样的中间人收取钱财也觉得较为保险。 据说纪检部门曾经调查过火花镇五村三社李国英、李国文通过蒋继洪、任焕明用假规划证办理产权手续一案,当时查岀规划证与土地证属假是事实,可调查没多久就停了,具其内部人士透露,一是他们经过多年的经营,在公安系统也及国土、建设、房管部门存在保护伞,二是因为当时主犯之一的任焕明的一位亲戚是南充市政府某位K副秘书长,在这位副秘书长的干预下才不了了之。 在2012年南充市纪委对任焕明利用假证办理产权案中,对其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双规式封闭谈话期间,这位K副秘书长四处“协调”,任焕明把办假证这事全部推到已经去世的嘉陵区经营局职工弋国富的身上,让死人替任焕明来背这口黑锅,因为死无对证。如果世间真有亡灵的话,我相信弋国富在九泉之下会等待着他的。 现我经过多年的调查,掌握着大量证据,因有部份政府官员干预,我多次举报无果,不得以才将部分事实上网公布。不但此事不作出调查处理,不撤任焕明的职,在这位当年市政府K副秘书长的‘协调’下,还拟将任焕明提升为你局顺庆办事处主任,给其提供了一个更能为非作恶、方便捞取钱财的平台。我要请问你局的用人机制是什么? 如果说该办事处原副主任X明事件(也是因通过假手续办理拆迁产权认定经调查后受到撤职调离和留党察看处分)因违规建筑办理产权认定还未还房,未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失的话,可以任焕明为首的办理假证集团现已给国家造成几千万元的无可挽回的损失,因为违法办理的大多数产权认定或产权证等因拆迁现在已经还了房,且有的还房现已经卖了。 以下是部份证据任焕明利用假手续办理产权的证据: 1、 南充市嘉陵区火花镇12村3社弋海东利用假土地证办理违章建筑产权手续的材料,该户原有产权63.88平方米(合法),新增127.08平方米(非法)属新搭接的违章建筑,任焕明等收了弋海东通过该村村委会一位女会计覃桂琼送的好处费后非法取得的。(此土地证在嘉陵区国土局根本查不到办理档案,属假证)。 2、 南充市嘉陵区火花镇6村8社谢刚通过蒋继洪找到任焕明用假《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了90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房产权。(请大家注意规划证上玖拾中“玖”的写法,因将继洪与其妻曾海英没有多少文化,请大家多“谅解” ) 3、 当年李国英,李国文用假证办产权认定的资料及还未拆除的房屋。 (资料从以上各户办理产权认定档案中均可查出假证。) 孤独剑71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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