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630|评论: 60

[求助]谁给你私自加盖房屋权利?苍溪的城监大队你在干什么?(苍溪县城监大队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7-10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苍溪县政府9号宿舍的全体住户,我们该楼的702住户罗×(现任苍溪县陵江镇×长)私自在楼顶建房一套近130平方米,目前装修都快结束。我们想他作为一方的领导,对于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更不说在楼顶加盖一层房屋是违法的这点起码的法律知识还是知道的,并且楼顶属于整幢楼所有住户的公共面积,不是哪一个人的,如果哪一个人私自占有,那就是以损害他人利益而侵占公共利益,是不当得利。如果他这点不知道对其作为一个领导就实在勉为其难;如果知道的话那就是知法犯法。

我们这幢楼建于1991年,目前已过去16年了,属于老结构的房屋,设计的就只是七层楼,并且后来整幢楼改变过建筑结构。而现在罗皓不仅把以前的防水屋顶给拆了,还将本来的防水层用铁锤打掉,并在在楼顶加盖房屋,且没有与住户商量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不仅严重影响整幢楼的建筑结构安全,修房的整个期间天天叮叮咚咚,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我们成天提心吊胆,心惊胆战。

我们给县上的城监大队多次打电话反映,每次回答都说正在处理,并说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可从建房到现在近3个月时间,房屋已经建成并装修完毕,就是下雨我们也没有看到一天停过工。后来又打电话到城监大队,办公室一位同志说要理解他们,他们有些事也难办,如果要拆除还要经过很多手续,要拆还要由法院来执行。我们肯定是法盲!具体程序我们不清楚,但我们还是知道城监大队是监管单位,既然违法违规事实清楚,就应该为老百姓办事,而不是找借口推拖。我们试问:是不是就因为他是个领导,而牺牲我们大家的利益和生命安全呢?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哪天房屋倒了,人死了出事了才解决呢?!

其实,同在一个屋檐下,也不想得罪任何人,更不说是当官的。可是,想想啊,全楼14户人是多少人?我们和我们的老人、小孩的生命是不是能得到安全保护,只要是城监大队或都哪个权威部门说一下在楼顶加盖房屋不会影响到我们的生命安全的话,我们决不会再说什么!

目前我们全体住户的小小要求也就是:1、尽快恢复房屋的原有建筑结构;2、把楼梯间洒下的沙石水泥打扫干净就行了,因为影响到行路安全,老人小孩很容易滑倒。我们绝对没其它目的,他还是当他的领导。但如果此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将斗争到底,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整幢楼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相关回复:

苍溪县城监大队依法对罗浩违法修建住房进行了处理

苍溪县政府9号宿舍住户在网上登载反映的“谁给你私自加盖房屋的权益?苍溪城监大队你在干什么?”文是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一是城监大队接到举报,迅速立案调查,按程序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城监大队的监管是到位的,处理是及时合法的;

二是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只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才能直接作拆除处理,该户建房不能确定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只能作上述处理,该户建房不能确定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只能作上述处理;

三是住户反映房屋的安全问题,已经技术部门作出鉴定,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没有安全隐患;

四是私自加建的楼顶违法面积只有80平方米,而不是住户故意夸大的130平方米。

                               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07-7-10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m23]兄弟,现在社会就这样哟

发表于 2007-7-1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镇长都不怕死.你怕啥.为必你还是县长?

少管闲事,少得罪人哦!

发表于 2007-7-1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镇长又只有写小字了,没法!活该!

发表于 2007-7-11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高皇帝远,谁能耐何那种土财主?
发表于 2007-7-14 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镇长当然要盖房,想不通么。想不通你就去当GD的官。

发表于 2007-7-14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07-7-1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

大家多多发表下意见,我们也没办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没作用!希望大家多关注下哈,支持下!谢谢了!!

发表于 2007-7-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7-7-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解决了没有?

如果还没有

请与成都的媒体联系

本人就是成都媒体中的一员

发表于 2007-7-18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使者说得很好!

发表于 2007-7-1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锤子,现在下面的小领导素质低的很,你还以为他们又有好高的水平哟?

发表于 2007-7-18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自原文“目前我们全体住户的小小要求也就是:1、尽快恢复房屋的原有建筑结构;2、把楼梯间洒下的沙石水泥打扫干净就行了,因为影响到行路安全,老人小孩很容易滑倒。我们绝对没其它目的,他还是当他的领导。但如果此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将斗争到底,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整幢楼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然如果是因为环境有影响其他住户的,那么房屋改造人应该清洁干净,但我想既然是镇长,应该不会是发贴人所说的那样。 ”

    

发表于 2007-7-1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社会崇尚和谐,也需要和谐,不要制造矛盾,做和谐市民

发表于 2007-7-18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siku的素质太低,论坛言论自由,但要文明用语!???

发表于 2007-7-1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觉得发帖子的人会带着什么目的吗?是别有居心吗?

你们可不要听信谣言哟!

既然他所说的人是镇长,别人会不懂法吗?

发贴的人既然这样说:“目前我们全体住户的小小要求也就是:1、尽快恢复房屋的原有建筑结构;2、把楼梯间洒下的沙石水泥打扫干净就行了,因为影响到行路安全,老人小孩很容易滑倒。我们绝对没其它目的,他还是当他的领导。但如果此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将斗争到底,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整幢楼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什么又要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呢?这到底是他个人的意思呢,还是全体住户的意思呢?

他就是居心不良!

发贴的人既然这样说:“目前我们全体住户的小小要求也就是:1、尽快恢复房屋的原有建筑结构;2、把楼梯间洒下的沙石水泥打扫干净就行了,因为影响到行路安全,老人小孩很容易滑倒。我们绝对没其它目的,他还是当他的领导。但如果此事得不到解决,我们将斗争到底,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整幢楼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什么又要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呢?这到底是他个人的意思呢,还是全体住户的意思呢?

他就是居心不良!

发表于 2007-7-1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发贴人gycxzs123有对别人人身攻击爱好,不然、怎么会这么可以指名点姓,可以告他人生攻击!

   别人建房关你屁事,危言耸听,一定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人。我看是该人有“眼红”的毛病。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笏版主,你好!

请版主和大家仔细看看我发的帖子是不是和平天使所说的“在恶意中伤别人和中伤我们的党”,难道说一个镇长也代表了“我们的党”,他所做的违法违规行为又算是什么?是不是也要算在党的身上?我想这个和平使者不说大家也知道是谁了。

只是没想到要抬出“我们的党”,简直是给我们党抹黑。我们热爱我们的党,我也是共产党员,我们的党是靠流血牺牲才有今天的,不是由你们这些害群之马用来挥霍的!

照片过两天传上,看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恶意中伤别人!!!

更不要恶意中伤我们的党!!!”

请版主和大家仔细看下帖子,我所写的文章里是否有“和平天使”说的

我是在恶意中伤别人中伤我们的党!,真的让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好紧张哟,这人是什么居心,随随便便把“我们的党”就给抬出来了,我要问问,和平天使你是什么居心?你的意思是犯了法违了规也要我们的党来为这些人负责是不?

请你尊重我们的党,我们热爱我们的党,他们是靠打江山流血牺牲才换来的今天,不是让你们之流拿来任意挥霍的,给党抹黑的!

等两天看照片吧!最能说明问题。

我是在恶意中伤别人中伤我们的党!,真的让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好紧张哟,这人是什么居心,随随便便把“我们的党”就给抬出来了,我要问问,和平天使你是什么居心?你的意思是犯了法违了规也要我们的党来为这些人负责是不?

请你尊重我们的党,我们热爱我们的党,他们是靠打江山流血牺牲才换来的今天,不是让你们之流拿来任意挥霍的,给党抹黑的!

等两天看照片吧!最能说明问题。

发表于 2007-7-1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监大队既然说"如果要拆除还要经过很多手续,要拆还要由法院来执行",这就是明显的表示,他们希望在形成既成事实后(即楼房私自盖好后),再来协商问题________一者体现他们的工作效率,二者暗示他们是收了人家的钱财,要替人消灾!

全都是勾结在一起的!!!!

杀无赦!!!!

[em09][em09][em09][em09]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