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两板桥政府卖房搞欺诈
买主为公买公卖讨说法
(系列报道之一)
投诉人:杨海燕
安岳县两板桥镇下岗女职工,联系电话:13698324796 ,0832-4970592 委托代理人:胡代国,电话:0832-4540125 被投诉人:安岳县两板桥政府,法人肖镇长13982908297 投诉请求:解除买卖关系;或给以适当差额补偿。 投诉事实和理由:
政府卖房搞欺诈
买主为公买公卖讨说法。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该镇人民政府发出售房公告(见附件一),公开拍卖原两板桥财政所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公告标明出售房屋为3个门市,建筑面积121.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63.12平方米,通过公开竟标。
我以12.1万元竟到该房,并于二00六年九月按约定把购房款完全交齐,但该政府却拖着一直没办理房产和国土使用权过户手续。后在我们多次催办和交涉下,他们才分别于2006年12月22日,2007年3月14日办完两证。
但是所办的两证上的面积与公告和协议上表明的面积却完全不相符合,出入很大。为此我们多次找镇政府要求解除买卖房屋关系,反还购房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们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协商解决,由政府退还多收的购房款。
但是镇政府对我们提出的合理要求却根本不予理睬。我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于2007年3月29日向安岳县人民法院对镇政府违反公买公卖的不诚信行为提起诉讼。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政府有人向我们透露:打官司也是白打,因为安岳县人大***对这个案件进行干涉。
结果在2007年7月4日拿到的判决书果真是判决我输了。
对此我们坚决表示不服。在判决后我们透露要上访的消息,结果有官员就说了这么一句话:要是把政府得罪了我丈夫和我女孩的工作要被打掉。
我希望有关政府部门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要是得不到妥善的解决,我们一家将维权到底!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句:诚信何在?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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