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达县公安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信 达县公安局: 关于我在网络发布有关李大富在大树被砍致数十处刀伤一案的事件,由于经过多方求助,并有贵局公开回复,作为伤者亲属,感谢达县各级领导、新闻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达县公安局刑警队同志们的努力。 关于伤者李大富一案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就一些问题向贵局陈述如下: 一、根据“达县公安局”对本帖的回复,我们能感受到你们的关心和付出。我们在网上发帖此事,也是出于无奈,本不打算继续公开此事,但是由于欠新桥医院治疗费,医院已经数次提出停止用药治疗,现在正周末,我们也无法获取刑警大队办案人员的联系电话,更无法得见各级领导,无奈,只得继续在网络上求助,请见谅。 二、根据“达县公安局”回复内容之“简要案情”说明,已基本确定周某为行凶案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规定,应当遵循迅速调查取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准确鉴定严格依法处理的原则。请问贵大队有否及时对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还是任其逍遥? 三.贵局回复将积极敦促对方当事人承担和缴纳伤者治疗费,请问对方是如何回复和反 应的?敦促结果为何未通知伤者或家属? 四、凶手持刀砍受害人“数十刀”,导致其昏迷2天,全身多处严重受伤,根据法律,明显已属于故意伤害。请问立案性质和处理进展如何?2月21日,刑侦队法医对伤者受伤情况进行了了解,请问何时能有鉴定结果?按照规定,对具备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在3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五、至今未有对方当事人或其家属就伤者治疗费用进行协商或支付,也未见办案人员将督促对方支付费用的结果通知伤者,伤者家属也无力再缴纳治疗费用。但是现在伤者已被医院停止用药治疗,试问,如此严重的伤情,一经停止用药和治疗,如导致伤者伤情恶化甚至出现严重后果,责任由谁承担? 以上实际情况请各位领导了解。 在此,作为伤者家属,希望能得到如下资料: 1.希望能有本案实际办案人员或负责人的联络方式,如电话、邮箱、姓名、职务等,以便家属能及时联络和提报紧急情况,获知相关信息; 2.希望获知行凶当事人或其家属对医疗费用支付的回复或反应态度; 3.希望贵局能尽快督促对方支付治疗费,以使伤者得到政常治疗; 4.希望尽快出具伤者鉴定结果; 5.希望贵局按照法律规定严肃惩处案犯; 6.希望我们无奈诉之于网络和媒体的行为能被理解,并不至于因此致使伤者亲属遭受各种非正常压力,影响工作和生活。 本人承诺,对警方的工作表示感谢和支持,本案能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案犯能得到合法惩处,伤者能得到正常治疗,本人将不再网络或媒体发布博文或帖子,同时,还将公开表示感谢和赞扬。 此致。 伤者家属:李大兵 家属电话:15681885032,15118998101 2013年2月23日星期六
达州市 达县公安局已经发帖回复,帖子是《达县公安局关于对<四川达县大树镇派出所干警态度恶劣>和<给达县公安局领导和...>》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8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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