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显示,在2008年因三鹿毒奶粉事件被免职的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复出,出任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显国复出一事再次引起公众强烈反响,截止1月20日22点,新浪微博相关讨论已达6万多条。每当问题官员复出的消息一曝光,就会引发舆论的普遍质疑。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公共问题事故的相关官员的行政问责力度,舆论纷纷为之叫好。行政问责本质不是“做样子”,并非为了做给舆论看和讨好公众,充当消弭舆论浪潮的“挡箭牌”,而是强化官员的为官责任意识,让官员要为自己的失职承担代价,通过高强度的问责警示官员,从而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其实,被免职官员悄然复出的事例早已举不胜举。重大公共事件中的被免官员的悄然复出,令网民往往感觉“突如其来”“莫名其妙”,常常引起舆论的反弹。相当一部分官员的复出程序、任命规则的模糊不清,给社会一种行政问责制“虚化”的认知:当舆情高涨时,官员随即被免职;随着时间的流逝舆论渐趋冷却后,被免职官员再次担任公职。免职是临时性的危机公关措施,还是定论性的责任追究?公众不免产生猜测与质疑。对此,《广州日报》日前发表《消弭官员复出质疑须正“本”清“源”》文章提到:如果无理、无据、无程序,官员的复出就不可能让人心服口服。如此“躲猫猫”式复出就不可能名正言顺光明磊落,一些上级领导过度炽热的“爱才”之心自然就会被网友揶揄为“复出潜规则”、“轻伤不下火线”等等。说到底,民众对问题官员复出的质疑,根子在于对官员复出正当性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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