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1431|评论: 102

中石油是买断37万员工的千古罪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以下简称中石油)前不久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宣称自己在这一方面做出了巨大成绩。

然而,继2000-2001年严重违反《劳动法》,非法买断广大员工,把这些为中国的石油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37万职工推入深渊后,为平息职工的愤怒,打击工人的顽强斗争,又再次布下一个险恶的陷阱让全国37万买断员工往下跳——“劳务派遣”!名义是为广大买断员工解决就业问题,解决三金问题,实际上是把处于水身火热,在苦海里苦苦挣扎六年的37万买断员工再次推向深渊!也是中石油力图摆脱侵权责任,蔑视买断员工合法权益、破坏和谐社会丑恶嘴脸的又一次大暴露。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从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引进的舶来品(糟粕)——“劳务派遣”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到底是鲜花美酒还是洪水猛兽?!

劳务派遣大的定义是指劳动者被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后(买断员工一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中石油就彻底免去了自己应该担负的对买断员工侵权的无限责任),派往用工实体从事阶段性工作的就业形式。

其操作方式为: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买断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买断员工)签订《劳务协议》。劳务人员(买断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公司实质就是短期就业的中介机构,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务代办合同,为其输送急需或所需人才。

需要提醒中石油37万买断员工的是,买断员工一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石油就彻底摆脱了自己应该担负的对买断员工侵权的无限责任!也就好像一名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实施犯罪后却将那把还带着血的刀塞在了另一个人的手里,破坏了犯罪现场留下蛛丝马迹,吸引了刑警(全社会)的视线,自己却负案在逃,给破案(买断员工维权)带来了难度,以洗脱自己的罪责!

又需要提醒中石油37万买断员工的是,中石油为了推脱责任,急于将买断员工塞到派遣公司,一旦我们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广大卖断员工的命运又将会如何呢?不难判断,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必定是凶多吉少!所以,我们不得不横眉冷对的对中石油大声质问以下几个问题——迫不及待的将卖断员工推到派遣公司的险恶用心是什么?!派遣公司将我们派遣到哪里去?!派遣干什么工作?!用人单位是否遵纪守法?!买段员工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按照劳务派遣的操作方式,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买断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买断员工)签订《劳务协议》。劳务人员(买断员工)与用人单位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广大买断员工先与派遣公司签订虚的《劳动合同》,再与用人单位签订看似实、其实虚的《劳务协议》,说它看似实,其实虚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从用工方式来说,买断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只是被使用与使用的关系,使用你一个月发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交纳一个月的三金,不想使用你可以立马解雇你(早已订好霸王合同条款),工资自然没有了,三金也就无从谈起;从用工期限来说,使用单位只与买断员工签订短则半个月,最长一年的短期合同(也就是打短工),合同到期走人,然后再由派遣公司为买断员工另找一个东家(《白毛女》戏里黄世仁的称谓)。如此像一只“皮球”被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踢来踢去,几个回合下来,不被踢煞气才怪呢!

2006年6月间,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劳动处处长陈杰平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就“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发表这样的评论(中华网)——

他说:“在世界各国劳工标准专家和劳动经济学家的眼里,都把劳务派遣归类为“非正规就业”形式。在我国,被称为“灵活就业”。与正式合同制用工方式相比,即使是规范的劳务派遣,对劳动者的“伤害”也是明显的:首先,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和就业质量下降了,承担着随时丢饭碗、朝不保夕的风险,而企业的用工“自主权”被无限放大,劳资关系是不对等的、失衡的;其次,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付经济补偿金等通常的法定责任,都用这种巧妙的方式规避了;第三,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之间责任难以分清,官司难打。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领域、哪些行业和哪些工种?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具备哪些资质?对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坑蒙拐骗、截留工资保险费用等不当行为如何制裁?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承担哪些直接责任等等,都还没有明确说法。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最容易被滥用,劳动者最容易被这种用工方式所损害!”

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劳动处处长陈杰平先生一语道破天惊!一切无须多说。

双手沾满买断员工献血、执迷不悟的中石油!替人销赃、骗人钱财的派遣公司!遍体鳞伤、孤立无助的买断员工!

[em02]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7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07-5-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全国石油战线59万(中石油37万,中石化22万)买断员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向七年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英勇不屈的买断兄弟们,为了生存、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忍辱负重,历尽艰辛的全国石油战线59万买断同胞们致以崇高、同志般的敬意!

自从2000年那次让全国59万全国石油战线买断员工不堪回首,噩梦般、人为的灾祸犹如东南亚海啸一样降临在我们身上,被强盗般的剥夺了工作的权利、政治权利、间接的剥夺了生存的权利。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沦为社会的最低层,只有靠社会救济来艰难度日,彻底打破了全国59万全国石油买断员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虽然强压在我们全国59万石油买断员工头上的乌云和不公正待遇已经整整七年了,但石油人不服输、不怕苦、不怕累、敢于牺牲的精神一直都在激励着我们不畏艰险、不畏强权、勇往直前!七年来,全国59万被欺骗、被蒙蔽的全国石油买断员工,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力求改变不公正待遇的抗争就一直没有停息过——2002年3月初,大庆油田的买断职工数万人自发地发起了反买断、反退养、要求增发养老金,要求安置子女就业的请愿活动(大庆买断员工因气愤至极卧轨并堵拦了国际列车),并派代表进京上访[大庆油田上访要求得到部分满足(如养老金问题,子女就业等)];共同的遭遇使吉林油田的退养买断人员引起了强烈的共鸣,2002年4月22日,数百名退养、买断职工到油田两个公司机关大楼前上访,要求解释退养、买断政策的合理性,推行退养、买断时的做法的欺骗性,明确提出要求返岗上班或者提高补偿金标准等合理要求,同时,吉林省松原市石油工人坚持上访100天;2003年-2004年吉林油田买断工人连续进京上访,2004年3月10日晚,数十名上访的买断工人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集体服毒自杀,以死抗争;2005年元月,汉江油田买断员工为了维护权益集体上访,力求讨回公道;2005年11月29日,胜利油田买断员工为了自己的命运,被逼无奈,开始集合在管理局门前静坐,进驻了局机关办公大楼。他(她)们秩序井然,爱护公物,在大楼门厅内吃住。他(她)们的目标口号是:解决买断员工养老、医疗保险,恢复员工身份,享受退休员工待遇等;2007年3月,重庆石油买断员工为了生存和维护自身权益,到管理局门前上访,他们打出“买断工龄,就是买断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祖国啊母亲,儿丢饭碗无人管,医保还盼娘操心”等巨幅标语,他(她)们情绪激昂、义愤填膺,力争为自己讨回公道……

如今,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行动起来构建和谐社会,人与人和谐、人与单位和谐、人与社会和谐,而中石油、中石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背中央的意愿和政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错误的将全国59万买断石油员工推上了社会,造成了极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却又不从根本上解决给买断员工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使他们的生活陷入绝境,迫使全国石油战线59万买断员工为争取自身权益和改变不公正待遇,而多次反复采取无奈的行动,也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如果中石油、中石化的当权者们不能悔然醒悟,设身处地、诚心诚意的解决好全国59万全国石油战线买断员工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恢复员工身份、享受退休员工待遇、出面办理接触有毒有害油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等问题,那么和谐将从何而来?

中国有一句俗语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用到这里也许不太恰当。但由于中石油、中石化严重违犯中央政策、违犯劳动法,严重侵犯了广大买断员工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他(她)们的意志,直接造成了千万个买断石油员工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血淋淋的事实(中石油、中石化的官员们可以下来调查核实)!所以,这些被迫买断的石油员工以及他们的家庭已经自觉不自觉地与中石油、中石化结下了深仇大恨!所谓深仇大恨——莫过于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在中石油、中石化的迫害下,买断员工中为了自身权益的抗争、迫于生活压力而自杀者有之,这些人是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子之人;买断后,为了养家糊口,奔着区区423元酬金,而离婚者有之,这难道不叫夺妻之恨(华北油田)!化解这些仇恨的只有中石油、中石化的当权者们,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到了该洗心革面、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彻底解决全国59万全国石油战线买断员工根本问题的时候了!!!

[em02]29736427 是我们的群号 欢迎参加!是石油买断的朋友请进!

发表于 2007-7-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赵明娼娼在2007-7-3 12:56:00的发言:
自杀算了!

还活着!

发表于 2007-7-3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杀算了!

发表于 2007-7-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买断的  怎么能怪单位? 国家政策性的问题```

说实话 石油部门 也够意思了``  那些人买断了拿了一拓钱  比任何地方单位高很多倍``

现在还好意思闹````凭啥子哇   石油单位凭啥子 还给有尝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些人 每月还拿钱哇

真的够意思了``` 那些人 永远不知足````````单位又没非要叫你买断 

还有那么多人没买达麻```自己赌了 ```愿赌服输 的道理还不懂?

那石油单位垮了 你们还不是笑了````你们会对没买的人说  当初自己不买 买了还有一拓钱

哎`````````人的心态就那样```  我很看不起 那些买断了 求本事没得 只晓得闹的人````

发表于 2007-7-3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紫轩★在2007-7-3 20:01:00的发言:

自己买断的  怎么能怪单位? 国家政策性的问题```

说实话 石油部门 也够意思了``  那些人买断了拿了一拓钱  比任何地方单位高很多倍``

现在还好意思闹````凭啥子哇   石油单位凭啥子 还给有尝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些人 每月还拿钱哇

真的够意思了``` 那些人 永远不知足````````单位又没非要叫你买断 

还有那么多人没买达麻```自己赌了 ```愿赌服输 的道理还不懂?

那石油单位垮了 你们还不是笑了````你们会对没买的人说  当初自己不买 买了还有一拓钱

哎`````````人的心态就那样```  我很看不起 那些买断了 求本事没得 只晓得闹的人````

     狗日娃娃又在这闹!

[em09][em09][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7-7-4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乳臭未干的臭小子(紫轩):你什么不好做?偏要做只狗.也难怪你不好好的为你主子效犬马之力,你就没有这嗟来之食,这次你得了不少不要脸的钱吧?老子不买断养你这只狗,那有你今天放屁的机会.好好拍马屁,要不下一个下岗的就是你.拜托你这么年青学点立足的真本领.你这种做法太下贱,太没有尊严.你也不要回嘴了,有种站出来(哪有我们上访的人,你就上哪).

发表于 2007-7-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7-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出了我们的心声,我们坚信我们的维权一定会胜利,我们一定能讨回公道。正义是不可战胜的。

发表于 2007-7-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日你妈哟,你小得个锤子,老子们是维权!!!!!!!!!!!!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7-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买断工龄”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
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见《中国剪报》1998年12月25日头版头条)。
三、 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子以纠正。
四、国家经贸委1998年7月10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紧急通知》指出:“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改制方式,都不能采取搞运动的方式开大会进行动员,不能急于求成,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压指标、定任务。”
五、1998年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国有企业改制方式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能强迫命令。对大多数职工抵制和反对的方案,不能依据少数领导意图强制推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八、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九、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指出:“企业和用人单位采用欺诈,强迫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当事人有要求撤消的权利。”

发表于 2007-7-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  你不是你亲妈生的撒?? 或者你是近亲结婚生的?

我说的是实话撒`  你抓麻` 搬起石头砸天??

发表于 2007-7-5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大家大谅一点,这“紫轩小儿”是我当年风流的时候不注意“产品质量”时制造出来的,他一生下来就是先天性痴呆,从来没说过人话,我知道教育无望了,只得向大家道歉了,请大家多多包涵。

发表于 2007-7-5 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 批脸不要```  那么多都没买断  说句不好听的话 你该求背时 你不服气?

还是那句话  你把 朱容基 杀了麻` 量你没那个屁眼儿``````

你搬起石头砸天?你该背时  锤子哪个鼓捣你买断``````现在后悔了撒? 得了眼红病了撒?

你买断养我们没买断的  你说这些话 你批脸不要``真想给你124```

各人见钱眼开``你求本事没得  买断了有本事自己超好点撒`` 可惜你哈起一拓 找不到工作

看不起你````````````

发表于 2007-7-5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能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07-7-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能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07-7-5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能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07-7-5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能讨回公道

发表于 2007-7-6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14 楼的  我看你是心态不正常 得了红眼病吗?

你急了吗? 你急了可以跳墙撒```

发表于 2007-7-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向大家道个歉,我去"紫轩院"找紫轩小儿他妈来教育他,可是院妈说紫轩她妈跟一个中石油当官的跑了,去给紫轩生弟弟去了,没办法,我也管不做她娘俩,只好对不起大家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