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这是乱收费的依据 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凯5月15日指示:请物价局调查回复。 物价局回复: 根据县长信箱 “南江天然气公司强行扣缴卡费是否合理?” 来信,县物价局立即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自今年4月1日起,天然气公司对收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后,向用户收取每张磁卡成本费8.00元,收取了2670户,共收费21360.00元。 天然气公司属公益性企业,考虑到广大用户的承受能力,现行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严重,是在亏损中营运,虽现在执行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中未包含磁卡成本,但该公司未按程序报批就直接向用户收取磁卡成本费是属于乱收费行为。为此,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县物价局目前作出了以下的处理决定: 1、从5月17日起停止向用户收取磁卡成本费; 2、对已收取的磁卡成本费责令该公司向用户清退,难以清退的部分,予以罚收缴县财政; 3、以此事为切入点责成天然气公司全面清理核实其它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和行为。 4、关于天然气公司目前经营的困难和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包括磁卡成本费在内的其它新增成本,在以后的政策性调价中逐步消化。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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