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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还我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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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人:陳芮  性别 :女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村2160号,身份证号:63252119641001062X。电话:18981367729
被举报人: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 法人代表:杨军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路。
举报请求:五通桥政府非法拆迁,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要求立刻停工,停止侵权。
事实与理由:20114月五通桥政府对竹根镇茶花村2组做出拆迁决定,直到今天都没有看见过《拆迁许可证》。20117月我家被断水,断路,断电,家中频频被损,被盗,报案7次无果,为了安全起见,我被迫离开了家园。变成一个有家难回的难民。
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非常拥护。在明明知道五通桥政府在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我依然积极配合。要求政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给于赔付。谈判不下十次,均都被拒绝
2012619日,我给五通桥区区长杨军同志。写了一封[《十问杨区长》关于房屋拆迁之迷惑的公开信,没有任何回复,反之政府与201211月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在我两栋房屋四周开始施工,四周挖下了3米多深的深沟,2012124日我再次给杨军区长写了一封信反映问题并要求停工。没有回复也罢,却没有想到201318日发现我的两栋房子已被推倒。2013
111日我看见现场已开始大规模的施工了。
五通桥政府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拆我的家园。让我成为十八大后全国首例被强拆者。新春将至,五通桥政府把我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乞丐。我们都知道十八大报告中我党要求政府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最高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难道这就是五通桥政府。领会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吗?这就是民生大于天吗?
希望各位领导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还我一个温馨的家园。
                                                
陈     芮
                                              2013年元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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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找人堵施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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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韦涵易 发表于 2013-2-2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直接找人堵施工吧

我是一个人,没有这个能力,而且从8号推了我的房子,我就被监控了,22日在女儿和朋友的帮助下才跑出了,现在在成都不敢回家。

 楼主| 发表于 2013-2-2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杨军区长
您好!       
在2012年4月,我有幸收到了五府补[2012]第1号签发的,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其中征收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法人代表:杨军;被征收人;陈芮。
我用仰视的目光认真阅读了这一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决定书。读后我倍受震撼。
我想,这份补偿决定书,一定是区长您手下一手操办,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出的吧?否则杨区长是不会把这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文件发出来,把自己置身在法盲的位置上,成为业内人士的笑柄。
我非常有幸得到过几位区长的召见,尽管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但总给予我这个小市民一个说话的机会。杨区长用这样的方式和我沟通,我也会欣然接受。我谢谢您给我这个用文字说话的机会。我想在这里提出几点自己肤浅的看法和对这次拆迁的认识上的一些迷茫及不解。想向杨区长您请教一下,忘望给于赐教。
1.        我的两栋房子都是我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我和政府在拆迁谈判过程中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享有对我私有财产的处置权,可是今天政府下发的五府补[2012]第1号,您们是要告诉我,您们有权可以任意剥夺法律赋予我公民的权利吗?还是要告诉我,在五通桥,政府可以凌驾国家法律法规之上吗?请您赐教。
2.        我们都知道。拆迁前的预征方案必须有被拆迁人签字,是办理拆迁手续必不可少的基础资料。我到现在都没有看见过。不知道杨区长您看见了没有?如果您看到了。麻烦你看看,预征方案上面的字是谁帮我签的?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非常拥护。我的两栋房子对我来说,一栋是我和爱人生活了18年的“爱窝”,爱人走了,那里有我无数美好的回忆。另一栋房子是我自己设计的,它是我智慧的体现。现在爱人走,女儿大学毕业了,钱不再重要了。房子蕴藏我生活的一切,它是我生命的主体。可是,我依然选择了忍痛割爱支持政府的工作。在明明知道您们是非法拆迁的情况下,我依然要求您们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给于赔付。谈判不下十次,均都被拒绝。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了?杨区长您告诉我好吗?
3.        我也开始感到迷茫了,政府到底是人民合法财产的保护者,还是人民合法财产的掠夺者?政府要视百姓为任人宰割的“蚁民”还是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一个政府连公平都不敢讲的政府,何谈维护社会公平?,如果社会都没有公平。和谐从那里来杨区长您告诉我好嘛?
4.        2011年元月19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公布施行之日起,土地财政的时期就已经结束了。迎来的是社会利益合理分配的时代了。村民不知道,可我是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读的懂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道理。是您们佯装不知,还是想利用村民的朴实善良,再一次收刮民财?中国的最高首席拆迁执行长官王国涛,可以向全世界承认中国的《城市拆迁条例》是一个错误,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官员却要置若罔闻把自己当成了社会的主宰?政府对民众的威望不是靠威,逼,诱,吓换来的,不是利用他们对法律知识的贫乏骗出来的。是靠脚踏实地的为百姓服务,真真实实的为百姓办事做出来的。您们摸着良心问问自己,在拆迁问题上,您们是怎样做的?杨区长您可以告诉我吗?。
5.  在谈判时, 我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放在您们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眼前时,他们告诉我,我们是集体土地,不适合这一条列,我又把中纪委在17届中央纪委6次会议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文件拿出来给他们看。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问我,中纪委算个什么?杨区长,您可以告诉我中纪委算什么吗?
6.在谈判的第2次我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综合我们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四个问题。今天我依然坚持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来解决。
1)条列规定相似房屋等同价值,我要求确定我房子的性质(我的两栋房子都是单家独院的小二楼)应该怎样认定?
2)温家宝总理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针对拆迁提出,社会利益合理分配。在你们的赔付方案里根本没有看见,你们准备体现在那里?
3)土地的赔偿问题,土地该不该赔?是不是你们定的15元/平方?
4)依据现在我物价。你们装修补偿150元/平方,是够人工工资;还是原材料费或者是工人的茶水费?。
5)赔付额应体现:a.房屋的市场价值;b.宅基地的市场价格;c.装修和附属设施的市场价格;d.应的的社会利益。我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赔付。(此条是这次提出的)
杨区长,我左看右看我的问题没有半点过分要求。为什么回答起来就这样难?您可以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7.我们都知道国家有明文规定,在拆迁谈判过程里,如果双方价格差异过大,被拆迁方有权聘请评估师对房屋进行评估,我在无奈的情况下向拆迁办提出,我想在北京请评估师来评估,评估出我的房子值多少,我就只要多少,也被拒绝了。拆迁办的杨主任说:“我们用不着这样,就这样谈就可以了。”从那天起,我家房子就开始,今天丢一扇窗,明天丢一堵门,直到现在两栋房子被毁的面目全非了。家里的东西大量被盗。在此期间我7次报案均案沉海底,杨区长您能告诉我这是派出所不作为,还是不敢作为?。党中央要求政府,为民办事,保障一方平安。可是,我却感受到这次的拆迁就向是日本鬼子扫荡,毁了就走了。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管了。杨区长,请您告诉我这就是我们区政府为民办事的具体表现吗?
8.        为了逼我接受不合理的赔付,拆迁办利用弟弟不明事理的想法挑拨离间引起我家庭内乱,我写了一份长达11页的信,平息了家庭风波。没想到拆迁办又来一计。利用我爱人去世,公公家人想要房产的心理,把78岁的公公从青海请来起诉我,并承诺他,给他要回房产。今年2月开的庭,尽管政府帮他组织了一群人来做伪证,事实正于雄辩。到至今案子判不下来,法院还出了个中止判决的通知,理由是待研究有关法律条列的适用性?。我当时就问办案法官李东说:“你们可以判这个案子输,大不了我再上诉一下。我知道五通桥政府有个别人把自己的权利放在法律之上,知道你为难,你判我输我不怨你,但是,你现在要通知我中止判决,那就一定要说个所以然了”。李法官说:“现在上面在考虑法律条款是实用性。你的案子问题还有点多?很快就会有结果了”。我说:“五通桥政府这么厉害啊,准备怎么来修改法律来适合我家的案子?需要多少时间?案子复杂在那里?。”李急了说:“陈大姐不要为难我啊,我还不知道怎么写报告?”。我知道李法官真的是很为难,我没有再去问他。只告诉他,希望他们快点答复。可是,到现在五通桥政府的准备修改的“法律条款”还迟迟没有出台。杨区长您可以告诉我,什么时候您们才可以研究出适合掠夺我财产的法律吗?请问杨区长:中央三令五申提倡创建和谐社会,这一切是五通桥政府亲民爱民的产物吗?
9.        国家要求征地应该是公平,公正,阳光。可是从开始到现在,我没有看见一户拆迁赔付方案。拆迁办的各位工作人员会问我:“你是不是在录音啊?”我就反问说:“我在你们眼里是一个漫天要价的人,我都不怕,你们怕什么啊?”。我是一个公职人员没有资格为了私事一次次的请假。只能在大厅接待各位领导。他们认为在大厅里人多不能谈,我觉得在那里都可以谈。我都不怕,我真不知道拆迁办怕什么?杨区长,您能告诉我他们怕什么吗?
10.我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的规定,相似房屋等同价值。我认为我的两栋房子均为单家独院的小二楼,既不像电梯公寓,也不像多层次住房,唯一相似的就是别墅。我又参考四川省土地评级,乐山肖坝的级数是18级,我们五通桥竹根镇是19级。乐山肖坝的地比我们五通桥竹根镇的地还要低一级。我就依肖坝的别墅价要求按13600元/平方。拆迁办都觉得是天价,我百思不的其解。中国房地产市场在全球都是天价市场。我们每个公民都在“享受”着这天价房。可是到了政府要占我的房子的时候,就不允许参考房地产市场的有天价了。国家政策要求,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给予赔付。政府又没有能力把房地产市场打压下去。被拆迁人还不能按市场价格要求赔付。我们就举一个非常简单通俗的列子看看吧。“我有一个杯子,我说它值5元,政府说它值5分,我说不卖,政府告说,不行我看上了你就的卖”这种强盗逻辑,居然是我们和我们的父母官在演绎着这两个角色,杨区长如果您是我,您会寒心吗?
杨区长,我一直以来,都没有因为您们是非法拆迁,满天要过价过,一直在告诫自己在法律范畴内游走。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公民,维护社会公德的公民。在做任何一件事的时候,我就会把最坏的结果设定好。然后往我认定的方向去努力。我在去年拆迁办吕组织提醒我注意安全的时候,就留下了遗书,也找好了我出事后有能力为我讨要这份公平的人。我所有的依据他那里都有。这份保障给了我今天的淡定。
其次,杨区长我都是以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其中一项来要求政府给予补偿的。所以,我也一直在说如果赔付价格有变动,那就要向上动了,我想现在也应该是时候了。我记得,他们从北京发给我发,集体土地的房屋赔付方法,我已经在6条里已经做了清楚的叙述了,在这里就不重复了。我们不能忽略我温总理的“社会利益合理分配”的原则,我想应该适当的算一些吧,希望您们能提供一份,茶花2队的市场前景分析报告。我只要10年的,看看我应该获得多少社会利益。可以吗杨区长?
再次,我想告诉你们各位领导,我也许就是你们嘴里那个一根筋的女人,我认定的事情,我一定会去做,我告诉过拆迁办的各位领导,如果政府认为它的权利大于了法,他们随时都可以去拆,我绝不会去自焚。但我一定找的到地方说话;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出来的时间太短,政府领导的观念转变不过来,我愿意陪同政府,等各位的观念转变了和国家政策接轨了,我们再来谈;如果政府认为我的房子不值这个价,我万分感激您们,把它给我留下了。我喜欢在那里生活。如果这几条都不行,那对不起了各位领导,我一定会不惜一切包括用我的生命维护我的权利。我说到做到。我是一个从不惹事的人,但也是个从不怕事的人。如果五通桥不想再放“卫星”。请您们三思。
                             公民:陳芮呈上
                            2012年 6月19日



注:此信于2012年6月19日交竹根镇政府,要求转给区长。没有结果。2012年6月27日又给杨区长寄出国内挂号信。无奈只能采取这个方式。麻烦看见这封信的朋友,如果您认识杨区长就告诉他,这里有一封五通桥公民给他的信,望他能移动贵脚来看看,给个回复。


为谢!!!!!


  陳   芮
                             2012年8月15日

2012年8月29日上午,得到了杨军区长和人大主任陈继平的接见,我们认定了三件事1.国家政策,一定大于地方规定;2.杨区长早就收到了这封信,并做了批示。3.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短暂的接见,让我感到非常欣慰。至少知道,五通桥政府还是要依法办事的。我又有了新的疑惑,可是杨区长因为公务繁忙,没有时间回答我,所以,我想在这里找个答案,不知道可否?1.为什么中纪委的文件在五通桥政府不适合使用?理由是,因为中纪委的精神里,没有陳芮家应该赔多少。这个解释我语塞了。大家觉得怎么样啊?2.两个多月政府回不了一封信,是问题太复杂,还是办事效率差,或者还有其他原因?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好吗?3.2012年8月1日,五通桥政府给我送了个通知,要求我在10天之内搬离,否则要向法院申请依法强拆。可是,政府忘了他们连拆迁证都没有,已违法在先。他们可以依什么法?我感觉是脱了裤子看笑话,不知道自己才是最大的笑话。
注:会上网的朋友可以点击网址,因为政府的权利太大,所以帖子经常会被隐藏,所以请输入《十问杨区长》才可以看见,请关心民生的朋友们不要怕麻烦啊!!!

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3897685&highlight=
ttp://bbs.leshan.cn/read.php?tid=373663
                                 
                 陳  芮
                  2012年8月29日

 楼主| 发表于 2013-2-3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 问 杨 区 长 再 续 篇
关于陈芮房屋拆迁之迷惑再致杨军区长公开信
尊敬的杨军区长
    您好!       
不好意思,又来打扰您了。我2012年6月发给您的那封“十问杨区长的信”已寄出半年有余了,您也告诉我您早就收到。可是至今没有回信。杨区长,我总爱说:“我们百姓没有权力,但我们一定要有诚意。我会耐心的等待您的回信。不知道是信的作用,还是各位领导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在2012年10月20日我接到撤销“五府补[2012]第1号及乐五国土监[拆] [2012]第03号《责令限期搬迁房屋决定书》”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文件的通知,虽然政府用了一句有点遐思,轻描淡写的带过了。作出了撤消的决定,但我依然倍感欣慰。在此我衷心的感谢您们,并对五通桥政府矫正错误的勇气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也要感谢政府,去做我公公婆婆的工作到法院撤诉,维护我合法权利同时为五通桥政府“研究法律是实用性”划了一个难言的句号。
前段时间,有人告诉我,我们片区开始动工了。我一直在想从政府撤消文件不难看出各位领导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这种事是不会发生在我的父母官身上。不满您们说,我现在不喜欢去自己家,看到那一幕我会感觉心疼。为被毁的家园,为无知的乡邻,为无奈的法院,更为忘记职责的地方政府——我的父母官心疼。
上个月,为了取证我无奈的再次来到这个让我心疼的地方,看到房屋四周的地坪已经挖下去三米多深,20多辆黄色的工程车停放在我房子的周围。我的家已经高高的被举起。两栋房子已变成了残墙断壁了。断水,断电,段路。以是不争的事实了。
看到这一幕我不经想再请问杨区长几个问题,不知可否?
一,  我想知道是谁的权利这么大,把公权对私权的侵害演绎的如此淋漓尽致;如此明目张胆?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二.我想知道是谁的胆子这么大,(2011-03-25在,《中委监察部将重点查处暴力拆迁》 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难道真的中纪委不算什么没有资格来约束五通桥政府行为吗?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三, 我不知道谁在2011年元月19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公布施行之日起,土地财政的时期就已经结束了。迎来的是社会利益合理分配的时代了。却要置若罔闻疯狂的欺骗善良无知的村民,用1.2万廉价收回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市场挂牌的底价600万。这就是五通桥政府所谓的市场吗?这就是所谓的公平交易吗?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四 ,我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的规定,相似房屋等同价值。我认为我的两栋房子均为单家独院的小二楼,既不像电梯公寓,也不像多层次住房,唯一相似的就是别墅。我又参考四川省土地评级,乐山肖坝的级数是18级,我们五通桥竹根镇是19级。乐山肖坝的地比我们五通桥竹根镇的地还要低一级。我就依肖坝的别墅价要求按13600元/平方。我想知道,我不合理在那里?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五, 在谈判的第2次我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综合我们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五个问题。
1)条列规定相似房屋等同价值,我要求确定我房子的性质(我的两栋房子都是单家独院的小二楼)应该怎样认定?
2)温家宝总理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针对拆迁提出,社会利益合理分配。在你们的赔付方案里根本没有看见,你们准备体现在那里?
3)土地的赔偿问题,土地该不该赔?是不是你们定的15元/平方?
4)依据现在的物价。你们装修补偿150元/平方,是够人工工资;还是原材料费或者是工人的茶水费?。
5)赔付金额应体现:a.房屋的市场价值;b.宅基地的市场价格;c.装修和附属设施的市场价格;d.应得的社会利益。杨区长我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赔付。再次重申我的诉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半点过分,为什么我成了钉子户了呢?是不是一个面包,我们拿出三分之二给五通桥政府您们觉得还不够,非要吃到就留几个面包渣给我们,我们百姓还要带着感激为您们欢呼,为您们呐喊,这就是您们的好市民?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六, 很多人告诉我,说:“政府部门的人说十八大后就要强拆你家的房子”。我笑了,我告诉他们说:“政府随时的可以来拆,如果是强盗是不需要理由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十八大做为一个分界点。是不是十八大之前共产党的政策对五通桥政府还略有约束,十八大之后共产党的政策对五通桥政府就完全丧失制约力了?土地财政就可以再回五通桥了?地方政府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人民的财产就可以任意践踏了吗?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七,十八大后果真有领导找我谈话,他告诉我说:“政府对我的事非常关心,为我房子的事召开会议不下10次,省法院,市法院的领导都来了。大家在商议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最后决定司法强拆,现在正在进入程序”。不知道您们的程序已经走到那一步了?可我知道如果依据《中华民族共和国宪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五通桥政府对这个项目是属于非法拆迁,是违法在前怎么可能立案?于是,我想起了拆迁中的一幕幕场景。我想依据五通桥政府的权利,可能没有什么办不到的吧。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八,  杨区长,当时政府法制科汇同国土局的同志在撤销五府补[2012]第1号及乐五国土监[拆] [2012]第03号《责令限期搬迁房屋决定书》时,再次发了份《通知书》给我,要求我10个工作日内到竹根镇国土管理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并商谈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我在签收《通知书》中写到“什么时候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可以在五通桥执行,我们就可以谈,在什么地方谈,谁来和我谈都可以,否则,谁来都不行。”杨区长请您告诉我这样回答他们对吗?
九 , 十八大报告中我党要求政府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最高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可是在这次非法拆迁的过程里,我没有看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却看到“全心全意为人民币服务”赤裸裸的一幕幕。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反腐倡廉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之一。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十 ,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想问五通桥政府是怎么领悟的。杨区长请您告诉我可以吗?
基于以上问题,如果杨区长感觉到,国家的政策在五通桥是有效的,十八大精神您们有所感悟的,公民的权利是应该得到保障的。我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如果是您同意在没有与我达成协议前就动工,请您收回臣命,在3天内停工。如果是您手下的所为,请求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矫正他们的侵权行为。让法律在五通桥再现它的圣神,让法律在五通桥再现它的庄严,让法律在五通桥再现它的公平。还我人权的尊严;还我人格的平等。还我美好的家园。不知道我的要求是否过分?请杨区长指教。为谢!


公民:陈芮呈上
2012年12月4日

 楼主| 发表于 2013-2-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芮 发表于 2013-2-4 1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元月8日,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推了我的家,我一直要求政府按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执行, ...

女儿25岁了,是个懂事的孩子,2013年元月9日晚上。女儿说:“妈妈我们谈谈好么?”我就到女儿床上睡下了。女儿说:“妈妈你这么大年纪了和他们闹什么啊,”我说:“妈妈不是想闹,谁不想好好过日子啊,可是,妈妈不服这个气,凭什么国家政策不执行。一次次的毁坏我的家园,现在还人为造假推了我的房子,我按国家政策要求补偿有错吗?”女儿急了说:“妈妈我不断胳膊,不断腿。我有能力让自己生活的很好,你也有工资够你用了,你要那么多的钱干什么啊?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危险啊?妈我求你了,他们要吃,就让他们吃吧,咱不差那个钱。这些钱我一分不要。只要你好好的就行了。”我说:“乖女这不是钱的问题,就是你不要,我也不能谁想抢就给谁啊,如果你真不要,我就会用这笔钱去做公益啊!”我是个性格倔强的女人,不希望他们这样劝我。我对女儿说:“我知道你是担心妈妈,以前我是为你们活着。现在你大了。让妈妈为自己活一回好么?”女儿哭了,我的心也很痛很痛。。。。。。

 楼主| 发表于 2013-2-6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再次大电话给竹根镇书记黄林,问我的去年年终奖的事,他要求我自己回来领,并告诉我,我没有去上班是旷工,让我回来上班。我说:“我是给您交了假条的,您们不批。批不批是您们的事,我的家都被您们给推了,您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说:“我请女儿代我去领年终奖。”黄书记要求我必须具备委托书。我准备下午给女儿送委托书去。

发表于 2013-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2-6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冯小松2008 发表于 2013-2-6 14: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想知道,帮你顶一下吧!

谢谢你朋友

发表于 2013-2-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芮 发表于 2013-2-6 1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今天,我再次大电话给竹根镇书记黄林,问我的去年年终奖的事,他要求我自己回来领,并告诉我,我没有去上班 ...

你去问镇书记要年终奖,难道你是政府工作人员啊,如果是政府工作人员这么折腾也不怕把饭碗弄丢了啊,这样做不划算哦,会影响前途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的小鸟 发表于 2013-2-16 1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去问镇书记要年终奖,难道你是政府工作人员啊,如果是政府工作人员这么折腾也不怕把饭碗弄丢了啊,这样 ...

是的,我是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政府的一个工作人员。谢谢您的提醒。我也知道这样做,对自己有影响。但是当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尤其是地方政府,公然用权利来掠夺我的财产。而且敢睁着眼睛说瞎话。来愚弄我们。让我无法平静。有句话说:“管不逼民不反”。国家的政策这么好,却让地方政府执行成这样。现在我维护的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是生活的公平,和国家政策的执行力。所以。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2-21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国家暗访组来五通桥了,我想冒死我也要回来试一试。2月6日晚上我在夜幕的掩护下回到了临时住所。7号我和几个也被强拆的人一起分别带着“还我家园,五通桥政府顶风作案,十八大首列被拆,新春之际无家可归"及“防火防盗防小偷,不防记者曝光”等牌子到区政府门前静静的站着,中途因要煮面吃,我险些被姓曲的一名警察拖倒遭到在场的群众指责。才不得不灰溜溜的回到区政府里,再也没用出来。我们就这样在政府门前直到晚上七点多我们没有等来工作组,却看到了很多群众对五通桥政府的愤慨。真到晚上六点,风大雨大,我们想进政府里去避一避雨,被拒绝了,七点天黑了,我们带着受伤的心,饥寒交迫的离去了。
我初七开始上班了,我想起了黄书记的话,如果我按正常程序进行上访他支持,于是我去找了书记,告诉他,省里我已经是去过了,现在看来是没有结果,就准备去北京了,他说:"我约钟区长,你们再谈谈,如果谈不好,你要去北京,我就不拦你,省里的信访,五通桥区总还要有个回复才行啊”我觉得黄书记说的很有道理,于是就提出了三个条件。我说:“第一,必须依据国家征收补偿条例来谈。第二:我的两栋房子必须一起谈;第三,必须给我书面回复。"如果他们同意,我们就谈谈。黄书记说:“可不可以过完年再谈。”我说:“因为你们还在施工,侵权还在继续,我的每一天都是在煎熬,一个连家都没有的人,怎么可能有心过年啊,如果要谈必须在十五之前谈。书记答应我。于是这几天就正常去单位上班了。2月20日早上9点20时,我来到信访办,和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寒暄了几句,二楼的工作人员带我去了会议室,我看到足有十几个人在场。阵势可以用庞大来形容,因为通知的是9.30分。所以,我坐下人大主任程继平,就开始主持今天的会议,开场白是免不了的,听到这些让我耳朵起茧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情绪特别烦躁,大概今天来了七个部门。程继平介绍完各个部门的各位领导,于是要求我谈一下我的问题,并且要求我回下个个部门来解答,我说既然是来开会就当着大家的面来做解答,没有必要回下作答,我就先问了公安局的王副局长,政府元月8号推了我的房子,就在我临时住所的楼下派出巡防队对我24小时监控跟踪,是什么行为?他说是我多疑了。我又问他元月22号晚上逃走时发生的抓扯以及在成都报了案才脱离他们监视,难道这一切也是多疑吗?他回答说:“如果有人监视你当然是违法的,但是你的房子立案后,你不配合调查是你的不对”然后开始给我上国际形势一片大好的课,告诉我中国是如何强起来的,法律是如何神圣的,以及做个国民是如何骄傲的。。。。。”他看出了我非常不耐烦,就对我说:“我看你很不耐烦”我说:“是的,我现在无家可归。你还要给我讲时事政治,如果你是我这个处境,你听得进去吗?”那好,就先说你的房子,他说:“你的房子,你报的案,我们对这个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对当事人进行了控制,做了20多份案卷,但你又不配合调查,你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我听到他提到对法律的尊重,我就来气。分明是用法律来愚弄人民,还要装出一副维护法律的样子,真让人恶心。我愤怒的说:“从前去年七月份,我要求对房子进行评估,我家就频频被盗,今天丢窗户明天丢门,连续7次报案。你们那次立案了。那次有说法?房子被推你们调查了这么长时间,你告诉我推到我房子的挖机是谁的?为什么五通桥元月8号9号的新闻,直播了我家被推的过程?王强(拆房者)有什么能力去调动五通桥宣传部?我在报案做笔录时就提了三个问题1,为什么你们不抓人?2.我的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3.是谁给王强撑腰光天化日之下敢拆我的房子?你们的民警不愿意帮我打印上去,我自己用笔写上去的。我就是要知道这个幕后人。你告诉我是谁?你们立案不过是想转移我视线的烟幕弹吗?,连傻子都看的出来,你还要愚弄谁啊!……”他说:“关于七次报案,他以前不知道,他回去问一下,该谁的责任处理谁。挖机是谁的,他不清楚,至于幕后人他们现在正在调查。”我又问:“到在你们连挖机是谁的你们都不知道,你们在调查什么?”他忙说:“不是不知道,是他没有亲自办案,所以不知道”我又反问道:“你今天不是来给我们介绍案情的吗?怎么会不知道呢”?他说:“今天是来和你沟通的”看看我们的副局长是这样再愚弄百姓的。我接着又问到场的杨律师说:“听说五通桥政府对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你们法律界人事的主意。所以我今天特别希望见到你。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好吗?”杨律师忙解释说:“你这件事以前我没有插手过,是临时叫来的。所以前面的事,我不大清楚”。我转过头来问程主任:“为什么不把出谋划策的人叫出来,”他没有出声。我拿出法院的判决书,问杨律师:“政府依据我登报遗失的集体土地证将我爱人李学典房子和我公公李英举签约,而且,这份遗失公告是在我们片区开始拆迁的时候,我就给拆迁办送了复印件。你认为政府有权把我的房子签出去吗?其次,国家征收补偿条例是2011年元月19号颁布既然实施。省信访局的张处长告诉我四川省没有实施,我反问他该不该实施?他没有做回答,请问你可以告诉我吗?对于这次拆迁,我至今没有看到《拆迁证》”他告诉我说:“我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来说。你公公来签这个合同依我来看,是不该的,你可以起诉他…….. ,国家征收补偿条例,不适合你,你说的中纪委的八号令,中纪委只能管党内,他不能上升到法律层面,所以不适合。我再问:“五通桥管党内的文件就可以不执行,五通桥只适合,大家都知道《国土法》迟后以不适合现在社会的发展,新的征收补偿条例,国家宪法以及物权法都不能使用,你们不去是想再次回复土地财政收刮民财吗?,程继平说:“不执行是因为没有实施细则,中纪委8号令上没有说你家该赔多少?。我愤怒的说:“中纪委如果要细化到我家该赔多少,要我们这群猪头来干什么?(我也是政府部门的员工)”接着就是劳动部门的给我宣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我反问说:“向上级反映五通桥政府违法行为,属不属于旷工?如果是,你们现在就可以开除我了。他说没有细则规定。接下来五通桥信访局的李局长向我宣传信访政策…….。钟杰副区长也来到了。第一告诉我立案的的重要性,指责我不能不相信公安部门。第二,告诉我也是一名员工,告诉我有维稳的任务。第三。法院的判决说明不了问题,也许李英举是因为和拆迁办签了合同认为自己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所以才撤诉的。”说来说去今天的会议主题依然更多的是政府的威逼恐吓。我反问了钟区长说:“你最爱说做事要符合法理情,好我就来谈谈,你们非法拆迁,我要求按国家政策执行,谁不合法?我在给杨军区长的信中写到,如果你们政府官员土地财政的思维没有转变过来,我愿意耐心的等待。结果你们断了我的电断了我的路,让我有家难回。我依旧在耐心的等待,我以理了吗?五通桥政府通过学习十八大精神后,第一次把人权提到人权,你们就把十八大精神领悟都推了我家的房子,把我变成了一个乞丐并24小时把我监控起来,这就是你们为我们百姓演绎的情?其次就以你的说法,钟区长你忘了,国家有明文规定,有争议的房子是不能拆的,拆迁办在明知道在诉讼过程中却把房子签了出去,这不是在违法吗?”他不做回答了。接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甚至用遗产法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忽悠我,因为我一个人的思维,一个人的嘴巴是无法因对一群愚弄百姓的官员,我被逼急了,失态的拍了桌子,并说:“你们这群官员,拿着纳税人的钱,花费大量的物力财力来愚弄百姓。钟区长登着眼睛质问我拍谁的桌子?我告诉他说:“我就是拍了你们的桌子”。陈主任宣布散会。我再被愚弄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一生过的真快啊。马上我就可以退休了,10月1日我就要离开我心爱的岗位成为退休工人了。本来今天我就要休我人生最后一次的“年休假”。因为上月女儿那里有事,虽然当时我没有交假条,但是,我会把这个时间扣去的。因为我是“訪民”所以从今年三月份开始要求休假就一直没有批。所以只能自行休假了

发表于 2014-9-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发表于 2014-9-18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对我的事非常关心,为我房子的事召开会议不下10次,省法院,市法院的领导都来了

发表于 2014-9-18 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要视百姓为任人宰割的“蚁民”还是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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