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举报人:陳芮 性别 :女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村2组160号,身份证号:63252119641001062X。电话:18981367729 被举报人: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 法人代表:杨军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路。 举报请求:五通桥政府非法拆迁,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要求立刻停工,停止侵权。 事实与理由:2011年4月五通桥政府对竹根镇茶花村2组做出拆迁决定,直到今天都没有看见过《拆迁许可证》。2011年7月我家被断水,断路,断电,家中频频被损,被盗,报案7次无果,为了安全起见,我被迫离开了家园。变成一个有家难回的难民。 城市化进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非常拥护。在明明知道五通桥政府在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我依然积极配合。要求政府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给于赔付。谈判不下十次,均都被拒绝 2012年6月19日,我给五通桥区区长杨军同志。写了一封[《十问杨区长》关于房屋拆迁之迷惑的公开信,没有任何回复,反之政府与2012年11月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在我两栋房屋四周开始施工,四周挖下了3米多深的深沟,2012年12月4日我再次给杨军区长写了一封信反映问题并要求停工。没有回复也罢,却没有想到2013年1月8日发现我的两栋房子已被推倒。2013 年1月11日我看见现场已开始大规模的施工了。 五通桥政府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拆我的家园。让我成为十八大后全国首例被强拆者。新春将至,五通桥政府把我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乞丐。我们都知道十八大报告中我党要求政府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最高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难道这就是五通桥政府。领会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吗?这就是民生大于天吗? 希望各位领导还社会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尊严,还我一个温馨的家园。 陈 芮 2013年元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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