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四川旅游的一颗毒瘤之零团费零车费现象沉渣泛起 题外话: 现在旅游界的导游和司机全都是没有工资的,导游只是挂在某个旅游公司(交上保证金,还不能去别的公司当导游),由旅游公司分配带团,他们的所谓三金其实也都是自己出的. 甚至在没有见到客人前,就要被旅游公司收取一笔人头费(以前还少点,现在要多的多),在带团过程中,包括住宿费都是要自己出(1年多前还是旅游公司出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唯一的挣钱途径只有带客人购物.今年已经有不少导游是带一次亏一次了. 前个月,旅游局已经对此规定了不少措施,如发放工资,公司必须交3金等等,其实根本是没法真正落实的,旅游公司还是按照以前的办法处理就是了。 原帖来自: 《四川旅游的真实经历-四川国旅的人性泯灭》 我们一行六人来自北京,此次在四川国旅的安排下进行的九寨沟旅游,遭遇了令人发指的“服务”,现特将九寨沟旅游的过程做文字说明如下,希望不要有其他的旅游者遭到我们这样的待遇,不要选择四川国旅的服务: 4月26日 我同四川国旅杨玲达成协商包车及代订宾馆服务,全程5天(4月26日-30日)租用汽车走九寨沟、青城山、都江堰,行程期间宾馆由四川国旅代订。我在达成协议之初就提出包车全程不购物的要求,四川国旅杨玲告诉我购物与不购物的车费是不一样的,不购物车费比较贵,RMB800/天,租车五天费用共计RMB4000。使用车辆乘客6人,其中2位是我的父母,都是60多岁的老人,分别为62岁及63岁。26日上午和司机(游师傅,全顺15座,车号川U27640)见面的时候,双方确认了不购物的前提,旅行社也承诺说已经与司机沟通好了全程不购物。 26日下午旅行社安排的是都江堰景点,司机提出说当天建议我们游览青城山,返程时游览都江堰,我们对当地情况不了解,司机认为这样安排比较好,于是我们同意按照司机的提议来安排,司机在第一天把我们带到了青城山景点,此行程变动没有任何书面说明。 * 细节1:四川国旅并未提出与我签订任何合同,收了游客的款项不签订合同,本身属于违规操作。并且收取款项、行程单安排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事实契约。 * 细节2:之前在与杨玲协商行程的时候,她说这个行程4天也可以走完,不过由于我是五一旺季之前租车,司机五一都能接到团,4月30号这天不能让司机空着,所以必须租5天。 4月27日 下午,在都江堰开往九寨沟的路上,司机提出让我们晚上去看藏族歌舞表演,被我们拒绝了,紧接着司机又提出去做一个藏族家访,我们也没有同意。当车子到达九寨沟的时候,司机不高兴地找我们说:你们全程不购物又不看表演,我一分钱也不能赚我这一趟就白跑了,你们总不希望我带着情绪开车吧,我出来的时候旅行社答应了我说你们会去看表演,我才出来的,现在你们什么都不搞,我肯定不高兴要有情绪。我当下给四川国旅杨玲打电话希望沟通此事,但是几次拨打对方手机都没有接。不得已我只好与四川国旅胡佛(胡劲松)沟通了这个情况,胡佛(胡劲松)很肯定地表示说他们会与司机进行沟通,不购物完全没有问题。我再一次信任了旅行社。 4月28日 吃早饭的时候,司机提出要我们6人配合他一下,不买东西但是进5个店,一天一个,帮他赚500元,要不他就肯定有情绪,影响开车,还说我们答应就要签署一个自愿购物的字据给他。我答复他说我是自己家人出来旅游希望多花些时间在旅游中,如果他需要我可以给他500现金。他没有同意,并立即离席而去,要求我们再考虑。我尝试再次与四川国旅杨玲沟通此事,她还是没有接手机,不得已我再次和胡佛(胡劲松)通报了司机的要求,希望他们能妥善处理司机的情绪问题,不要对我们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胡佛(胡劲松)的答复是叫我们不要理这个司机,我强调说我们还是相信旅行社,希望顺利完成这次旅行,我们不希望由于旅行社与司机之间的协调出现问题导致我们的旅程有安全方面的隐患,胡佛(胡劲松)说安全绝对不会有问题,他会和杨玲沟通司机额外要求问题并责成她办好。 我们从九寨沟傍晚出来的时候,司机开着另一辆车来接我们(不知道我们租的那辆车子做什么去了),同时再一次提出进店购物的要求并要求我签署一个自愿进店购物的说明,理由是你们不进店我没收入,不高兴开车就有情绪,这样对大家都不好,并再次提及旅行社方面答应他说我们晚上要去看表演,他才会跑这趟车,他也是被骗的。我们仍然没有同意,并与他说明我们之前与四川国旅达成的协议是不进店的,至于旅行社与他之间的沟通我们一直不清楚,请他能体谅我们的心情,为了让他心情平静,我们可以给他现金,但是让我签字说自愿购物,我们肯定是不能答应的。于是司机态度非常恶劣的摔上车门就走了。 当日九寨沟突降大雪,原计划29日应去的黄龙景区听说被雪封路了,我们咨询了很多景区的人都说黄龙可能上去有些困难,也听说很多车都去不了折返了。由于多次与杨玲无法取得直接联络,我们当晚紧急同胡佛(胡劲松)联系,首先反映了司机当天晚上要求进店的行为表现和恶劣态度,胡佛(胡劲松)表示安全肯定不会有问题,还是会催促杨玲与司机协调司机要求问题。继而我们协商了行程更改事宜,协商的结果由原定的游黄龙宿茂县更改为取消黄龙宿都江堰,这样节省下来的半天时间放在行程最后的30日下午游成都市内。胡佛(胡劲松)短信通知我说已经安排好协商后行程安排。鉴于司机两天来的情绪,我反复强调他们要和司机协商好,并确认是否需要我这边和司机做个沟通。但是当我给司机发了关于新的行程的短信,得到的是2个字的回复:“不行”。对于司机的这个反应,胡佛(胡劲松)的答复是不要管他,反正司机的领导已经同意了。 * 细节1:后来我回到成都通过其他旅游行业专业人士了解到,成都的旅行社与车队结款规定的非常细,不仅仅是进店不进店那么简单,而是进0个、1个、2个依次类推,每种的车费都价格不一,如果实际购物进店数量没有达到协商的数量,旅行社需要补给车队车费。 * 细节2:经过两天,当事人杨玲无论如何也无法直接联系上,她也未对我同她的联络作出回复,我不得已只能与胡佛(胡劲松)沟通。 4月29日:最匪夷所思的一天 早上一上车,司机就是怒气冲冲的状态,完全不讲话。当我们与他沟通当天的行程是否按照旅行社的新安排直接赶赴都江堰时,他用咆哮的声音,举着他最早拿出来的行程单,咬牙切齿地说一定要按照他原定的行程走,必须去黄龙,如果要更改行程,必须要见到书面的行程单,按照行程单办事,并且他没有接到任何行程更改的通知,更加没有书面的说明。看到他当时的情绪,我们考虑到只要安全回到成都,不改变行程也是无所谓的,就没有再和他纠缠。在到黄龙的路上,司机把车开的像过山车似的,途经弯道时总是急刹猛拐,我们也都没有指责他。最严重的事情是,司机在明知道我母亲在车厢内站立(1.我们全车人都在大声询问我父亲早上是否已经吃了高血压药每没有,我母亲当时坐在第三排,我父亲坐在司机后面的第一排,我母亲大声说对我父亲说去后面的包里面给他拿药;2.司机的位置从后视镜里面对全车的状况一目了然,他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我母亲站在过道里)的时候踩了非必要的急刹,导致我母亲跌倒在车过道内造成腰部拉伤。一个60多岁的老人,被我们扶起来的时候完全上不来气,无法说话,休息了一会以后我母亲还一直安慰司机说她没事,请司机安心开车,实际她已经疼的坐立不安了。在司机中途卸防滑链上车后,我们想让母亲和父亲调换一下,坐到第一排来,我父亲刚刚站起来,司机便立刻启动了车子并迅速加大了油门,致使我们所有人只好都停在座位上不敢再乱动了。同时,司机在开车途中一边开车一边接电话,我们建议他停车接听电话,他完全不予理睬。即使如此,我们也没有去责怪他,只想平安回到成都。不出所料,去黄龙的路上有积雪和冰,路况比较危险,虽然也有其他的车开了过去,我们的司机停车表示他对这样的路没有把握,问我们要继续往前走还是返回,我们说尊重他对路况的判断,选择了返回。司机此时提出要我们签字同意说是自愿取消黄龙景点,我同意了,但是注明了取消的真实情况及与四川国旅已经协商好的行程安排,司机看了以后不同意我们的这个签字。 于是此时事情发生了急剧的转变,上午10点半,司机把车开到川主寺后将车停在公路边,逼着我们签字同意自愿取消黄龙景点,但是不许再提任何其他要求,也不同意28日我们与四川国旅协商好的行程安排,司机说旅行社方面没有给过他任何的书面通知,还提出当天在茂县就要我们和他结款,共计RMB1100,否则就只能停在这里不走。我们不同意按照他的做法,和他沟通结款都是和旅行社的事情,我们不可能和他有结帐一说。他坚持停车不走,其间可能是车队一直与他联络他都情绪激动的不行, 司机一直在用吼的打电话,跺着脚打电话,接近歇斯底里。直到我用自己的手机第一次拨通了杨玲的电话,司机才与四川国旅沟通上,他对杨玲说你骗了我,但是我都没有告诉客人你给我结了多少钱,但是现在他们必须把余款付给我等等。最终杨玲与他协商也没有妥善的处理结果,当时恶劣的情况完全没有得到改善。 就这样一直在川主寺停留了2个多小时后,司机不停的将他的威胁升级,说你们别想走,晚上必须付钱,还要找几个朋友来茂县收钱,一会又说现在就必须把钱给我等等。在已经发生事故、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人身安全又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我致电四川国旅胡佛说明了我们被迫停止使用此车的情况,并同司机要求带我父母下车。这时,我姐姐带着我妈妈先下车去了当地的医院,医生诊断说是肌肉拉伤及挫伤,加之有些岔气,可能导致间歇性的呼吸困难。我们剩下四个人集体要求下车时,司机告诉我们说不许走,人走了车费也一样要照付,并拒绝打开后备箱的门,不付钱就扣留行李。我们一再和司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作为旅游者,我们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而且让他恼怒的原因其实和我们并没有关系,只要他开回成都,我们都还可以再继续忍受下去。司机拒绝了我们的请求,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拨打了当地的110请求协助取走我们被扣押的行李。约5~6分钟后110出警在现场协调帮我们拿走了行李,并用车送到不远处的长途汽车站。我们从川主寺搭乘至汶川的长途客车(长途车号川U07239,联系电话13568789772),于当晚19:05抵达汶川。彼时汶川至都江堰的客车已经全部发完了,所幸客运大妈帮我们调度了一个小面包(司机邓师傅电话13541564382,车号川U35075),6个人连同8个包的行李都挤在小面包里面,于当晚21:30抵达都江堰。此时我家的两个老人长达8个小时一直没能喝水吃饭,不喝水的原因是他们担心要求司机停车去洗手间又会遭到报复,他们已经患上了“四川司机恐惧症”! 4月30日 上午我母亲由于受伤,只能留在宾馆休息,下午我们终于辗转返回了成都,直到我主动给四川国旅胡佛(胡劲松)联系要求对此事做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四川国旅方面杨玲才表示来见面再说。从我们被迫离开旅游车至此,四川国旅杨玲及四川国旅没有主动打过一个电话表示关心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后续的行程如何安排,如何返回成都等等,只有打了一个电话确认了我们已经离开了旅游车,并着重强调时我们自行自愿离开旅游车后就不了了之了(简直匪夷所思!如果没有原因,谁会自行自愿离开?)。 对于四川国旅这种对于服务安排质量的完全没有保障、完全置游客利益于不顾、导致其中一位老人蒙受了身体上的损伤、我们一行六人行程完全被打乱,身体、时间上的巨大损失、精神上的巨大伤害都让我们感到这次四川之行已经最大程度的挑战了我们的忍耐,在四川,感受不到旅游的喜悦,只能体会到野蛮与冷漠,对于四川的旅游业,我们难道只能忍受,只能绝望? 第四部分:四川国旅的处理意见 4月30日下午,在我对胡佛的一再要求下,杨玲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晚上21:00见面再说,她要带着司机和我们当面对质一下。晚22:00,四川国旅杨玲带着四位男性,据杨玲说他们都是来自车队的人,但是当事人司机没有到场。 见面之后,杨玲完全不承认是旅行社的责任,说见面的目的就是要我们和车队说清楚,怎么处理也是车队给出意见。我们不同意和车队沟通处理意见,理由是我们并不是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但是当晚我们协助了旅行社方面回答了车队提出的几个问题: 车队问:我们是否已经在出发前和司机确认过不购物也不看表演的情况。 我们的回答:作为第一次来四川的旅游者,并不清楚有表演的客观情况,因此我们确认了不购物,我们完全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群体一方,无法回答他的这个问题,并且,即使我们可能去看表演或者不看,都是完全基于我们自愿的。 杨玲的回答:她和我们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有歌舞表演这些节目的事情,只是和司机确认了这个团队不购物。 车队问:司机需要接到书面的通知才能更改行程,因此司机第二天坚持去黄龙没有错。 我们反问车队28日他们是否已经了解我们要求行程更改的情况并已经和旅行社协商好,车队表示他们28日当天就完全了解此事。 与车队的沟通结束后,杨玲提出自己不应对整件事情及后果负责任,坚持收取我们使用车辆的费用,我们不同意她这个处理意见,杨玲提出我们可以去旅游局投诉,双方结束谈话。 对于车队的胡搅蛮缠,我们无话可说,毕竟我们没有和他们的契约关系,对于四川国旅处理问题的态度及承担责任的勇气,我们实在无法苟同,也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难道四川旅游业对于旅游事故和旅游投诉都是这样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吗? 真的希望有着天堂一般美景的四川,不要在人文方面自毁声誉,令人绝望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4 11:48: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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