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444|评论: 57

转贴:自爆四川南充市仪陇县房产开发黑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7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仪陇出现罕见股东告股东案 3兄弟同室操戈

三兄弟同室操戈 四川仪陇突现罕见股东告股东案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新《公司法》实施后非常新鲜、极其少见的民事案件:一个仅有三个股东的小公司,先是两个小股东将大股东告上法庭,继而又是这个曾经的被告大股东将另外两个小股东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县委副书记撮合的房产公司

  2004年3月初,在成都办服装辅料厂的汪治德有了开发房地产的想法。他的姐夫鲜义国建议到仪陇参与迁建新县城的建设,说堂兄鲜某在仪陇县任县委副书记,兼任迁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在买地等方面可以帮忙。

  当年8月,汪治德和鲜义国在鲜副书记带领下考察了仪陇县城新址,看中了一块80余亩的土地。汪、鲜认为条件不错,决定在此开发商品房。接着,鲜副书记提出让自己的妹夫沈人凯也参与合伙,汪、鲜当然不敢拒绝。随后,汪治德、鲜义国、沈人凯三人达成了合伙成立四川极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房地产的协议,三人持股分别为36%、29%、35%,汪治德任公司董事长,鲜义国和沈人凯分别担任副董事长。为了相互制约,三人商定由汪治德掌管公司行政印章,鲜义国掌管工程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沈人凯掌管合同专用章和房屋销售专用章。而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任何决策都必须经三股东一致通过。

  接着,极升公司开发的楼盘“世纪明珠”首期顺利开盘并取得了开门红。然而,三个股东之间的矛盾却悄然而生。尤其是2006年4月第二期工程发包以后,三人的矛盾冲突与日俱增。

  据汪治德说,矛盾主要源于沈、鲜两个股东私心太重,让自己的亲属把持了公司的重要岗位。二期楼盘施工全部给了沈、鲜的亲属,沈人凯的姐夫承建一、二、三栋楼,鲜义国的弟弟承建四、五栋楼。中标时明确的价格,刚一进场竟提出要提价,而沈、鲜两人还帮着说话。汪一气之下于2006年5月8日写了一纸辞职申请,表示愿意辞去董事长职务,并减少所持股份。

  法院“先予执行”激化矛盾

  2006年11月7日上午,汪正在仪陇县工商局办事,突然有几个身着便装、自称是仪陇县法院法官的人要求他到法院去。到了法院,一位法官拿出事先打印好的裁定书,要求他签收。随后又作了询问笔录,并要求汪立即交出四川极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印章、销售印章、财务印章并交给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董国安(系沈人凯妻弟)保管,否则就要实行拘留。汪治德这才大吃一惊:原来,11月6日,鲜义国、沈人凯已经向仪陇县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而且,早在10月15日(星期天),鲜、沈二股东在没有通知汪治德的情况下,一人主持、一人记录,召开了“董事会例会”,同意汪辞去董事长职务,选举沈人凯担任公司董事长,鲜义国担任副董事长,并要求汪治德交出公司行政印章。

  11月15日,沈、鲜二股东向仪陇县工商局提交了变更法人申请,同时提交了董事长汪治德的辞职书、四川极升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后来在庭审中查明,这份交给工商局的董事会决议上汪治德的签名属于伪造)。工商局变更四川极升公司法人后,沈、鲜又立即到银行去变更印签。汪治德发现后,其律师向银行和法院发函进行了制止。

  对于法院的先予执行,汪治德的代理律师云智认为: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仪陇县法院在未经过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对该案件中的实体部分进行认定显然不妥。

  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超英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按照章程规定二股东在未达到2/3以上股权的情况下,一人主持会议、一人记录召开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行为是错误的。而法院依据该决议先予执行,并对实体进行裁定极不妥当。

  法院判决汪治德败诉

  本报记者旁听了仪陇县法院审理沈、鲜二股东诉汪治德一案。庭审中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原告12月13日上午提交了新的证据,并当庭宣布撤回13日前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按照证据规则,原告提交的证据已经过了举证期限,当汪治德的委托律师提出,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已经超过规定期限,一再请求法官明确表态到底是不是超过了期限时,法官却始终不予回答。

  11月20日,汪治德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反诉状。11月30日,仪陇县法院受理了汪的反诉。1月26日,仪陇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汪治德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了“执行董事制”,但该章程同时又有三个条款、四处使用了董事长(执行董事)的字样,并在用语中作为首选,而董事会运作的相关证据充分且形成了锁链,应该认定公司的治理机制是董事会;董事沈人凯、鲜义国依据具有章程性质的规定(董事会运营规程)在总部开会,召集程序既不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违反公司章程,该次会议到会二位董事实行票决制一致同意通过决议,其表决方式并无不当,根据汪的辞职协议同意其辞职并选举公司董事长也是妥当的。

  对此,云智律师认为,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本公司因股东人数较少,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而沈、鲜提供给法院的《董事会运营章程》,汪治德根本不知道,属于伪造,但法院却错误地认定为事实。他说,极升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没有召开过董事会例会。而2006年10月15日是个星期天,沈、鲜二人却背着汪治德召开“例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只能是一个阴谋。仪陇县法院认定《董事会运营章程》证据不足,事实错误。

  四川法学教授覃天云认为,汪治德是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只能由他召集和主持,沈、鲜二股东无权召开董事会。因此,沈、鲜二人背着汪治德开会同意其辞职并选出新的董事长,应视为无效。沈、鲜二股东伪造汪治德签名骗取工商局变更公司法人,应依法予以撤销。

  汪治德不服仪陇县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判决不公,偏向被告。2月23日,汪治德已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我叫汪治德,出生于南部县东坝区,现任四川极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数年前便投身商海,在商界摸爬滚打,一路走来坎坷颇多;但凭着自已的努力,总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担任四川极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之前,我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资金积累日渐丰厚,同时,我自已也觉得我的事业、人生,正在朝着一个光明的方向前进,一切都显的是那么美好!
但是,2004年岁末,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的资金受损,事业奄奄一息,更为重要的是,我的良心随着事情的逐渐失控而倍受煎熬与自我谴责。现在我决定勇敢的站出来直面媒体,直面自已,让良心回归!只要能让媒体和大众知道四川仪陇房产开发黑幕的冰山一角,纵然为此付出生命与鲜血的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事情要从2004年底说起。
我是一名商人,当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便想要寻求资金新的增长点。无独有偶,2004年底我有了机会,那就是投身四川仪陇新县城的房产开发。对于我来说,这可是一件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双丰收的好事。我在商海经营多年,深谙权力的重要,于是我找到了时任仪陇县县委副书记,新县城迁建常务副指挥长鲜俊才,通过“交往”,我们之间建立了“友谊”,接下来,在鲜俊才的引荐下,我和沈仁凯(鲜俊才的妹夫)、鲜义国(鲜俊才堂弟)共同出资在仪陇县成立了四川极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人分别持股36%、35%、29%。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我担任法人代表,掌握公司的行政印章,鲜义国掌握工程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沈仁凯主管合同专用章和房屋销售专用章,总之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切按计划进行。
公司成立伊始,我们公司参加了仪陇县国土局交易中心举办的土地招拍会。按照土地拍卖规定,必须有三家以上的公司或者竞拍人参与竞拍,被拍卖土地方能开拍。为了确保我公司以低价买到土地,我找到的“权力靠山”此时便发挥了作用,在县委副书记、新县城迁建常务副指挥长鲜俊才的授意安排下,另外两家连竞拍保证金也未交纳的竞拍人被允许与我公司一起参加竞拍,说得通俗一点,这两家竞拍人就是鲜俊才等人安排的“托”。毫无疑问,竞拍结果在预料之中,我们以很低的价格稳稳买到土地并进行开发,取名为“世纪明珠”。其实,以违反**土地买卖规定买到土地,这已经严重违规并损害了**的利益。
2006年4月,“世纪明珠”二期工程开工,在建设过程中,我,一个涉足房产开发不久的“新人”,良心上受到了极大的震憾。为了增加开发面积,扩大利润空间,承建二期工程的杨荣清(沈仁凯妹夫)、鲜义成(鲜义国弟弟)不顾房屋质量安全,在施工时完全不按图纸施工;大量使用未达标的劣质钢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造柱(防震柱和承重柱),数量减少30%左右。当地质检部门虽然检查出了问题,但是他们以罚代管,并未作出相应的整改方案。为了让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二期工程顺利过关,杨荣清、鲜义成二人擅自作主,运用手段买通监理公司,在质量监督认证过程中,监理公司只指派了一名监理员,监理工作无从谈起;而设计公司颠倒施工程序,房屋修至五楼,随意变更图纸,根本无视建筑安全;而仪陇县质检站挂羊头卖狗肉,明面说整改,暗地里则继续支持鲜义成、杨荣清等人的违规施工。(此事已于2006年12月20日向仪陇县建设局反映,另外,此事已于2007年3月23日向省质检总站反映。)几个人视**法规为儿戏,上瞞国策,下欺百姓。我自认为,我良心未泯,对此绝不能视而不见;于是,多次向股东沈仁凯、鲜义国以及二期工程承建商杨荣清、鲜义成提出批评意见,但怎奈沈、鲜、杨等人利欲熏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了打击、排挤我,除了嘲笑、讥讽,他们还动用地方各种势力威胁我的生命安全。更为甚者,2006年11月3日,沈仁凯、鲜义国在我因病卧床休息时,别有用心的执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修改公司章程,而可笑的是,股东决议时,我这个公司董事长竟不在场;沈、鲜二人为了进一步剪除我这个对二期工程质量问题持异议的人,利用手段欺骗工商管理部门,擅自使用公司行政用章,并伪造我的签名,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换发公司营业执照,并企图更换银行预留印鉴。总之,他们为达到目地,对我的打击报复可谓是丧心病狂。
其实,刚开始我也考虑到我有家有室,事业也算有成,也想睁只眼闭只眼,走我的路,赚我的钱罢了。但是,在和沈仁凯、鲜义国等人的相处中,看到他们狰狞的真实面目。不禁怒从心头起!再看看那些经常来看房的老百姓,那一张张对新房充滿期待的幸福的脸,我的良心就再也不能平静。试想,要是我也带着我的父母、带着老婆、孩子住进了这一栋栋随时可能倒塌的楼房,那是多么的可怕!经过一番痛苦的决择挣扎后,我决定站出来,抛开我的经济利益,把我和他们在一起干的这些见不得阳光的事情公之于众,以求灵魂的安息;为了那些买了房子的老人、夫妇、孩子们的安全,我希望各质检部门介入,调查事件真相,以媒体广为传播的力量,告诉仪陇的老百姓:“世纪明珠”二期工程质量不过关,危险重重,千万别用生命去帐满开发商的腰包!
此时此刻,我说完了我要说的话,我觉得异常轻松,至少今晚我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一个没有噩梦的觉了。我也相信,代表公众利益的媒体朋友们会把一个房地产商的忏悔带给仪陇县的百姓!谢谢您们!
                                    
汪治德
四川极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7-2-27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7-4-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没有想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7 16:38

现全国正在清理房地产市场,请各级重点清理一下仪陇的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差、拖延工期、擅自改变图纸、欺骗消费者,比如仪陇一品江山未取售房许可证也房!!!!!!!!!!!!!

发表于 2007-4-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可悲啊

发表于 2007-4-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4-9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事实,这里面的很多人我都认识.其中监理公司经理也不是个东西,好象叫王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9 09:34
[em1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9 13:44
[em0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0 18:06
的确是这样的,打着工作人员的皮,把党的形象\政府的形象\人民的利益全抛在脑后,为这些行为默哀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2 12:34

 

我急啊!!!请相关部门严查办理,快快快!!!!!![em0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2 15:58
整凶了大家都遭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2 21:09
      仪陇的房地产是该整顿了!暗箱操作的黑幕简直令人触目惊心!狂赚老百姓的血汗钱可以理解,但视老百姓的生命无价纯粹为一个恶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3 09:36

[em02]老百姓的钱难挣呀!一辈子的愿望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3 09:41
该清理一下了,仪陇县城的搬迁造就了很多的隐形富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3 10:57

我觉得壹品江山没有乱收费呀,广告宣传本来就应该走在销售的前面嘛,我就在这个楼盘选房了的,但根本没交什么费呀,

这就象你妈怀上你就要先改名字一样,不然等生了才来改名字就来不及了,于是只好叫你狗娃'猪娃什么的,长大了不象猪也象猪了,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3 11:00

我认为仪陇的房地产早就该清理了,你看仪陇这些小官小将,哪一个不是修的几幢几幢的小洋房?更不说大官了,我认为应该就从各个主管部门清起走,免得吃喝拿骗让当官的全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3 15:41

 

[em05]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5 06:53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5 10:15

狗官,一些人不堂堂正正做事,也叫咎由自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15 11:17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222.208.*.*)在2007-4-7 16:38:00的发言:

现全国正在清理房地产市场,请各级重点清理一下仪陇的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差、拖延工期、擅自改变图纸、欺骗消费者,比如仪陇一品江山未取售房许可证也售房!!!!!!!!!!!!!另全國已取消天然氣初裝費,為何儀隴仍再收取,原因何這些儀隴的職能部門是否該承擔責任!!!

[em02][em02][em02]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