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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273|评论: 27

[灌水有理] 中国人民要不忘国耻,爱国者刘强的壮举值得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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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09:39 | |阅读模式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拒绝向日本引渡靖国神社纵火者中国公民刘强,并决定当即释放刘强。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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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本30年代-40年代侵略中国,大肆对中国人民杀奸淫】,其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小日本现在在美帝国主义怂恿下又想强占我国领土
钓鱼岛,妄图继续它的军国主义梦想,还想以前那样欺负中国...岂不知,现在的中国【今非昔比】,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
小日本一些【贼心不死】的右派势力,天天朝拜经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判处死刑的那些军国主义罪大恶极分子,意在做复辟的“美梦”,世界人民绝不会让这些魑魅魍魉达到其罪恶目的的!!!
刘强纵火焚烧小日本的靖国神社,就是一种爱国热忱举动,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支持,也是中国人民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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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40 |
坚决打倒日本军国主义思潮!!!!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41 |
靖国神社-----就是军国主义侵略者复辟梦的“灵魂”,必须根除!!!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42 |
靖国神社里的那些  侵略者死刑犯 都是对中国人民欠下累累血债的  罪魁祸首!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44 |
彻底打倒日本军国主义复辟的“美梦”!让世界人民共同生存在和平友好的环境下!
中国人民必须清醒:靖国神社里的那些  侵略者死刑犯 都是对中国人民欠下累累血债的  罪魁祸首!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45 |
支持刘强的爱国义举!!!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47 |
为韩国的对待刘强一案的处理表示感谢并为之喝彩!!!!!!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50 |
团结起来,不买日货,也是一种爱国行动!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56 |
钓鱼岛历来是我国固有领土,绝不容小日本军国主义思潮为所欲为!!!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09:58 |
只要小日本的  靖国神社  存在一天,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就绝不会放松警惕!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10:03 |
由于小日本妄图强占我国钓鱼岛,致使中日关系出于紧张时段,双方军事对抗逐步升温,中国人民支持政府,随时做好为领土完整不惜一战!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11:01 |
刘强刘强,义举高扬,
刘强刘强,爱国情长!: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11:31 |
靖国神社是“炫耀”军国主义灵魂的魔窟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11:40 |
抨击不良 发表于 2013-1-4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靖国神社是“炫耀”军国主义灵魂的魔窟一个!

之所以小日本的侵略、侵占野心不死,与中国、俄罗斯、韩国领土纠纷不断,关系恶劣,其根源就是它的是它的,别人的也是它的这种武士道军国主义恶习在作怪!它的“标志”性“灵魂”就是----靖国神社!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18:38 |
刘强现年38岁,广东人。曾在广州做英语讲师和心理治疗师。2011年10月,刘强以“希望帮助日本大地震受灾民众”为由赴日本。有报道称,他的女友是日本人。

  当年12月26日凌晨4点左右,刘强来到位于东京的日本靖国神社,突然在入口的柱子处放火。

  火很快被扑灭,未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闻讯赶来的日本警方未将刘强抓获,后者于当天逃到韩国。

  刘强后来说,在靖国神社放火与自己的外婆有关。

  他说,自己的外婆原本并非中国人,1942年,生活在如今韩国大邱的外婆被日军抓住,并强制带到中国南部做慰安妇。日本战败后,外婆隐姓埋名一直生活在中国。

  1986年,外婆在去世前,才告诉刘强一个隐瞒了几十年的秘密她曾做过日军的慰安妇。

  刘强说,放火烧靖国神社的那天,正是自己外婆的生日。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19:08 |
小日本当年欺负中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小日本当年法西斯罪行给中国人民、世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灾难....
中国数不清的民众和士兵死于小日本侵略者的战火之下,这是民族仇恨!!!
小日本当年在中国境内奸淫掠夺,无恶不作...
刘强---你有同仇敌忾的中国人骨气!
发表于 2013-1-4 19:11 |
抨击不良 发表于 2013-1-4 1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强刘强,义举高扬,
刘强刘强,爱国情长!

叫我吗?;P
发表于 2013-1-4 19:16 |
同名同姓的我为你感到自豪!!!顶你!对日本人不必讲道理…!: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20:03 |
问:韩国法院判决拒绝向日方引渡刘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据报道,刘强已离开韩国,回到上海,请证实。


    答: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已于4日回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刘强,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发表于 2013-1-4 21:24 |
     韩国做得对,体现了韩国政府有骨气,不讨好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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