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无理取闹!以一己之利至全县人民利益不顾!据我了解,政府在整治违法建设是多人性的,水务、国土、规建等部门多次找赵文智谈,争取他们自拆,他们就不拆,政府在多次研判后作出强拆的决定。但政府在执法过程中是非常人性化的,一是在拆之前请法院、司法及公证部门进行了现状录像并登记了要搬走的财产,二是对财产进行了妥善保管(绿化树都进行了移栽),三是请当事人认为政府行政不当时以登记的财产和司法公证的录像资料在法院告政府,政府也把这意愿告知了法院,过去了4个月当事人都不去法院主张所谓的权益。
从9月开始水务局开始修河堤,当事人4次阻扰河堤施工,12月17日政府研究本来想强制开工的,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再做细工作,力争得到当事人理解平稳动工,12月19日政府又把当事人、法院、规建、国土、水务、云溪镇通知到一起商量,基本思路一是河堤要建,请当事人看在全县人民的利益上不要阻扰施工,二是当事人如果觉得政府对8月24日拆除8+1啤酒广场有异议,请到法院起诉政府,政府绝不干预司法,政府应诉并请公证判决,如政府过错政府赔偿,并不是上文中说政府协商赔偿,因你那是违法建设是不能协商赔偿的。
关于水务局以前的批文问题,并没有要你建永久建筑,建筑物的高度低于80公分懂不懂。
大家评评一下,还在想煽动网民!用心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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