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成都市蒲江县复兴乡九曲村村民,现有关于我村集中居住小区若干问题反映,望上级领导为我们作主,聆听群众心声,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011年9月左右,乡里、村里动员群众修建集中居住小区,宣传时说只要土地面积够,不用出钱就可以住新房,面积多的还可以进钱。大家满怀欣喜赞扬党的惠农政策好,纷纷加入其中,我家也是其中一员。 2011年10月下旬,村里干部和乡里干部为我家测量了面积,当时测量的面积是1701平方米,白纸黑字盖了公章,农户也签字按拇指印认可,并随即交了10000元建房押金。 2011年底,乡政府送来了拆房通知单,我们再三询问政府工作人员是否按照1701平米的面积来折算,在得到他们肯定的回答后,开始拆自己的房子,我们在乡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拆迁完,等待他们的安排,随后乡里叫来挖掘机挖土地。 土地面积挖出来以后,村里和乡里没有出过任何通知、告示,也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在分房的前几天也就是2012年12月20日左右,村里贴出了小区住房的具体情况,才知道面积从以前的1701平米变成了1190平米,面积整整少了511平米,少了的面积要农户自己掏钱补贴,这里的标准是每平米80元,也就少了整整40880元钱,本来我们要进钱10000多元的,变成了补钱23000多元,这时村里又开始下发分房协议通知书,规定要把房子差价补齐,把钱存进乡财政的帐号才能有资格分房拿钥匙。 村里贴出的通知单显示,有些农户不用出钱就可以住房,甚至还要进几千几万,有些农户要补钱,有补几百几千几万的,差别怎么这么大呢?12月22日上午,部分农户在乡政府分房拿了钥匙,只剩下我们这些没有交钱的,拿不到分房资格得不到钥匙。 请问相关部门: 1、为什么土地面积从1701平米减到1190平米,剩下的500多平米到哪里去了???土地面积缩水太严重。为什么农户由进钱变成了补钱???既然是统建,为什么不统一摇号分房??? 2、作为农民群众,对国家的政策大部分靠村干部和乡政府的上传下达,他们为什么说话不算话,有什么权利把政策方针变来变去,说一套做一套,损坏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村里和乡里做事没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没有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没有公信力和说服力。 3、村里和乡里领导干部不作为,百姓的房子拆了以后,一家几口上有六七十岁老年人,下有几个月大婴儿,只能住在搭建的简易木棚内,三伏天像蒸笼,数九寒天像冰窖,忍受电闪雷鸣的危险和寒风刺骨的痛苦,用电用火更是惊险重重,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为什么不能引起他们的重视??? 以上陈述的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找过村里和乡里的干部,希望得到圆满解决,但是他们都相互推诿,推卸责任,不原意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望上级领导派出工作组彻查此事,严惩徇私舞弊、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之人,还百姓一片纯净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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