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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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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3:05 | |阅读模式
涌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化城乡环境整治,喜迎十八大。
一、强化领导
实行书记镇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段包片,落实责任到个人。每周星期二或三(逢场天)各分管领导带领组员在做负责区域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摊位秩序和车辆停放,其余时间由镇整治办和社区一起负责整治工作。
二、严格奖惩
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无论是机关干部还是保洁员,都统一实行奖惩制度,机关干部每人缴纳500元保证金,若全年整治成效显著,退还保证金并奖励(保洁员100元/人,社区干部400元/人,机关干部500元/人),若治理区域出现问题并被上级通报,分别扣工资或保证金(保洁员50元/人,社区干部200元/人,机关干部300元/人)。
三、突出重点
工作重点是“两线一地”即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建筑工地。通过发布公示、签承诺书等方式,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对摊位、市场秩序的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四、严格考核
镇整治办对各村及社区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考核,并将考核与各村及社区的年终考核挂钩,形成严密的考核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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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5:00 |
不知这能否治本
发表于 2012-12-22 21:48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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