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
四川省招监委:
《蓬安县粮食大库外货车停车场原城西市场货运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于2012年11月30日在南充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该工程第一中标企业是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而该公司被阿州公资(2010)不良行为公告第19号有严重不良记录。蓬安县粮食大库外货车停车场原城西市场货运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经查证,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被黑水县招投标管理部门打为不良记录的是该县灾后重建的林业项目是硬伤。四川省灾后重建项目有硬性规定,一处受制,处处受制。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22款的规定,在1-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者投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我们在公示期间,已经给县招投标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实名举报,但未给我们答复,现特向省、市招投标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实名举报,请主持正义,依法处理。
附: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不良记录一份。
举 报 人:弋 兴
联系电话:13281934294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报送:四川省招监委、四川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南充市招监委、
南充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蓬安县委袁菱书记、蓬安县政府赵县长
成都晚报社、华西都市报社、南充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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