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为何‘要向政府汇报’”、“审时度势,审什么时?度什么势?”……7日上午是广东省人大会议审议两院报告的最后一天,当检察院报告中提到“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以及“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审时度势,注重效果”时,佛山代表团几位有备而来的代表为检察院的报告挑出了“刺”。(《南方都市报》2月8日)
人大代表,好样的!我们首先要为人大代表的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叫好。然而说到检察院为什么“要向政府汇报”,甚至将“向政府汇报”写进了报告,这恐怕并非检察院自己能说得清的。
其一,几千年皇权社会的皇权统治,早已使皇权思想成为民族性的文化积淀。在皇权统治下,中国人甚至丧失独立人格,连信仰和精神也被“阉割”,所以养成了听天由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的惯性。在这样的“官场化”生态里繁衍生息下来的中国人,那种根深蒂固的皇权意识,早已成为自己认识世界、分析世界的思维定势。就今天来说,虽然封建社会业已终结,但这样的惯性已经嬗变为人制背景下唯政府为大、唯权力为大的思想,并依然流淌在血液里,渗透在头脑中。即使在社会不断向法制社会迈进的宏大语境下,本应最具独立精神的司法,也仍然难免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沉淀在心底的权力崇拜意识。
其二,司法在权力面前的自卑心态和权力崇拜,说明建设法制社会依然任重道远。不要说民族性的文化积淀积重难返,不要说我们的封建社会刚刚结束了近百年,只要看看时下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都是受制于政府,就可以明白“向政府汇报”并不是有关部门的“笔误”,而是一句因为有悖法制理念,导致“司法独立”“走光”的心理话。难怪广东省副省长黄龙云也如此回应代表们的质疑:“我觉得这样表述应该没有错,检察院用‘汇报’这个词可能是客气了点,但这句话背后还有一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困难’,向政府汇报大概是这个意思”。
推进民主化进程不是一句空话,更不会一蹴而就。皇权意识笼罩下挥之不去的思维惯性,司法在多方面受制于权力的体制现实,往往让司法的独立精神自惭形秽。我们终究还是要承认,所谓司法独立、法制社会仍然只是我们正在追求的目标。在前进的道路上,需要屏弃的和需要建设的,几乎同样多。检察院要“向政府汇报”?打击犯罪要“审时度势”?看起来似乎荒诞不经,其实只是思想的惯性,而不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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