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44|评论: 3

[草根·播报] 新生儿病重 身心医院医生没露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8 20:52 | |阅读模式
2012年10月10日中午,对于家住四川省南充市的唐先生一家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喜悦和纪念的日子。因为就在这一天,唐先生的儿子呱呱坠地了,孩子的父母及双方的老人都尽情地享受这一天伦之乐。然而,仅仅20个小时,这一家人就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悲伤和绝望!可是这些情绪与他们的愤怒比起来,就显得微不足道。婴儿家属一致反映,在孩子病重的6个小时时间里,无论家属怎样要求,身心医院的产科值班医生居然没有露面!最终,在经过6个小时痛苦的等待后,值班医生安排孩子转院治疗。转院后,虽经抢救,孩子不幸夭折了。
孩子出生,身体挺健康
唐先生提供的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护理记录显示:新生儿出生于2012年10月10日十一时十三分,十二时十五分送回母婴同察区,此时婴儿颜面红润,哭声响亮,四肢活动自如,原始反射可引出……下午十五时喂奶一次,吸吮有力,未见呛咳及呕吐,新生儿口唇红润;10月11日零时三十分,新生儿口唇红润,未见特殊不适……唐先生表示孩子出生后一切正常,医生给新生儿的评分是9分和10分,唐先生的说法与身心医院的新生儿记录一致。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记录显示:五分钟、十分钟评分分别为9分和10分(呼吸、心率、肌张力、喉反射、皮肤颜色)


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记录
孩子病危,医生没露面
看着新出生的孩子,唐先生一家人沉浸在无比的快乐和幸福之中。然而,当天夜里到次日凌晨,唐先生一家人的快乐和幸福演变成了一场痛苦的噩梦。根据唐先生反映,10月11日凌晨两时许,原本很健康的孩子突然啼哭起来,家长发现新生儿此时全身青紫尤其是脸色黑的吓人。他们马上将此情况通知了当班护士,护士查看了孩子病情并打电话给当班医生,然而,当班医生没有过来。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护理记录显示:三时零五分,新生儿颜面青紫,立即给予清理呼吸道同时报告给值班医生,嘱其吸氧,与继续观察……护士在给孩子输氧后就离开了。从此,直到6个小时后的八点,当班医生一直未露面。期间,孩子的父亲两次通过护士给当班医生去电话,希望医生亲自看一下孩子以更好地了解病情,但遗憾的是,当班医生以正在睡觉为由拒绝了。
10月11日早,临近八点,痛苦、无奈、焦急的家长终于见到了当班医生,当班医生在检查了孩子的病情后,要求孩子马上转院治疗。
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护理记录显示:七时四十分,新生儿出现口唇颜面青紫,偶有呻吟,报告医师嘱其行床旁心电监护,并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
                                                                                                         
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护理记录1
南充市身心医院新生儿护理记录2
孩子转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10月11日十一时许,孩子被送到了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在这里,经过两天的抢救,孩子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特殊状况出院病情证明书显示了对孩子的治疗经过:入院前8小时,喂奶后患儿出现全身青紫,在出生医院(川北身心医院)一直吸氧,输液治疗(具体不详),至入院当日上午8点,患儿无明显好转,出现口吐沫,呻吟……入院时患儿全身发绀,无呼吸……唇及唇周发绀,颈软无抵抗……四肢肌张力无。原始反射:吸吮反射、觅食反射、拥抱反射均未引出。入院后立即清理呼吸道,吸出较多奶汁……胃内引流出鲜红色物质。予以患儿呼吸机辅助呼吸,米力农强心及改善肺循环等,患儿病情危重,于2012年10月13日7:00,经抢救无效死亡。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特殊状况出院病情证明书
身心医院:符合医疗常规,配合司法程序
2012年11月7日,本刊接到了南充市身心医院就此事的回复:患方对我院医疗活动提出异议后,医院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了讨论,并责成医务科、投诉办负责调查……医院专家组意见:患者在我院治疗期间的整个医疗过程符合医疗常规……整个医疗过程以病历记载的准(患方已复印病历)……我院处理医疗纠纷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四川省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患方理智地选择走司法途径,我院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南充身心医院回复

法律规定: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截至发稿,夭折婴儿的父亲一再表示:他们一家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不会去做医闹,也不想上访,只是希望身心医院能对患儿病重时,医生近6个小时不露面一事做出负责任的回应,给死去的孩子一个尊严,哪怕这个孩子还没来得及取个名字。                        



0c9cdb83.jpg
3d08d843.jpg
6f4c7bbb.jpg
33fb4448.jpg
bbcee998.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2-11-8 23:57 |
围观

发表于 2012-11-9 10:16 |
追踪实事焦点期事实待真相再作评判。

发表于 2012-11-9 10:18 |
不好意思整错了特纠正如下:
追踪实事焦点期待事实真相再作评判。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