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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主要还是要证据,不能冤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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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腐败主要还是要证据,不能冤枉人

       两年前中江县委书记罗先平被判刑,他原来是苍溪县的,在苍溪时倒卖长毛兔受贿100万,不少农民养死了四处告,在中江当书记两年后,被省纪委挡审,他还是十分老实的,结果先交代在中江卖官受贿百万事实,还没有走到路,以为在苍溪时天衣无缝再交代就判了,钱也退了,中江有关行贿的领导没有一人被处理。

       这就是说共产党还是讲原则,重证据不要冤枉一个人,自己就把多的事情抖出来了。

       问题是这个事件为啥行贿的很多买官领导还在官位,难道中国只有买官才能做吗?

      中江那么多优秀能干的干部为啥不团结把中江的经济胆子再大点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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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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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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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败主要还是要证据,不能冤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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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官员比谁都聪明,如果是贪官,那么他(她)除了疯狂的捞钱外,还会把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都用在如何不留痕迹和毁灭证据上面去?

    比如,我告状近14年,至今都没有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官员,敢给我一个负责的答复,不就是害怕证据落在我的手里吗?

    你想要负责答复,你做梦去吧!弄不死你,拖都要把你龟儿拖死!!!

发表于 2007-1-1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一个证据,我已折腾了14年!

发表于 2007-1-1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哪!德阳市有那么多的,靠专门从事党务工作才脸不红\心不跳\心安理得的,每月成千上万地领取公务员工资的党务工作者,你们怎么连自己所依附的党章,都不承认\不相信\不执行了???!!!

发表于 2007-1-1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德阳市纪委为何如此蛮横,如此不可理喻?
        也许,的确是有单位以一级或几级党组织的名义给他们复了“函”?他们才如此有持无恐(怕什么,即便是出了天大的事,反正下面有一级甚至几级党组织抵倒,我们市纪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当然,我目前不可能知道复函具体内容,但我却知道当年整我害我的那一伙人,心狠手辣,具有高智商,没有什么他们干不出来或想不到的事(庆幸的是,当年还没有“9.11”事件,不然的话他们也许向上级机关汇报,说我是本拉登恐怖训练营的军事教练!)!
        这里有一例也许能说明点什么。在我被强制贬为煤坪看守的几个月后,我在县人武部与一位曾经很合得来的领导讲到我的现况时,这位领导似乎有些反感:“老李,你给我谈这些就有些不够意思了嘛,你现在的情况我们还是知道的,你们单位党委来人专门汇报过你的情况,你现在是小火车站站长,是厂中层干部!”,领导说完后,就有些不耐烦,不愿意再听我的说什么了。看得出来,领导认为是我故意把自己说得很糟糕,以博得他们的同情或关注!
        是啊,作为军人,作为县人武部党委,他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或怀疑一级党组织的汇报,而反过来相信我一个人的“胡言乱语”!
        无奈的是,我当时又的的确确是个如假包换的煤坪看守,并非是什么“小火车站站长,厂中层干部”?!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1954老李你不要退缩,虽然很疲惫,你不要气馁,也许很伤感,有啥事EML:h1991@2911.net 我支持你的

发表于 2007-1-1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H9021991的支持!
    我现在已被逼上梁山了,我愿意以死来捍卫党章尊严和证明党章的严肃性!
    尽管现在有很多人都耻笑我(包括被告等):"傻子才相信党章!"
    再次谢谢!

发表于 2007-1-16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讲”教育的核心是讲政治,中共德阳市纪委连党章都不承认,不相信了,还谈得上什么讲政治呢?
    讲政治,必须坚持讲学习。中共德阳市纪委连党章规定都熟视无睹,那里还谈得上什么讲学习呢?
    讲政治必然要体现在讲正气上。中共德阳市纪委连党章规定都不遵守、不执行了,那里还有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呢?
    中共德阳市纪委既不讲政治,又不讲学习,更不讲正气,那里还有什么共产党人的味道!
    难道市纪委书记和控申厅负责人的“官”都是买来或跑来的吗?!

发表于 2007-1-1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我还能支撑多久,但我还是想在我还没有倒下去或再去北京之前,将我能够回忆起来的亲身经历的奇特遭遇,尽可能地向网友、有关部门和党中央做个如实汇报:

    整我害我的那一伙人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秋风扫落叶般残酷无情地,强行把我贬为富余人员之最---煤坪看守后,一边又恬不知耻地向县人武部汇报,说我是护矿队长、小火车站站长、厂中层干部!并多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说他们是如何如何重视对专武干部的安置的,并无数次地向有关部门和领导美曰:“李连春的问题早就解决了,而且解决得双方都非常满意!”

    然而,纸终久是包不住火的,事实就是事实!谎言跑得再快,也快不过真理的光辉!!!

        在县人武部的干预下,为掩人耳目,93年九月厂方强行给我调换了一个工种---物资采购(人们都说这是一个肥得冒油的差事)?然而,我在厂材料室却干的是搬运工的工作!我的工作范围主要是:

    一.负责车间氧气和乙炔供应。

    动作要领,从车间把空的氧气和乙炔瓶(一百多斤重)搬上车(机动车或架架车),到氧气和乙炔供应站后,卸下空瓶,再将灌满气体的氧气和乙炔瓶装上车,拉回车间再卸下来摆放好。每星期至少一次以上。每次都是十多瓶。

    二.领取生产和劳保用品。

    动作要领,从总库领取车间生产用的钢材、配件等原材料和几百号人的劳保用品,然后再把其装上车运回来入库。

    三.采购。

    动作要领,将领导早已订购好的材料(诸如,钢材、焊条、机器配件等),从本地或外地五金商店搬上车,拉回车间卸下来入库等。

    就这样,我一干就是一年。自然,革命工作不贵贱,但凡事总得讲个实事求是嘛!于是我向厂领导反映,我干工作不是什么物资采购,而是材料搬运工

    反映后不久,材料室似乎有意无意开始安排我采购物资了。但后来的一次采购任务,却让我痛不欲生,终身难忘!

        ......!

发表于 2007-1-1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天,材料室负责人安排我去购两百公斤钢管,厂长还特别交代价格不要太贵!
    当时,该类钢管在我们企业所在地的市场价是4700.00元/吨,老用户和大户是4500.00元/吨。县城的市场价是4500.00/吨,老用户和大户是4200.00元/吨。
    正巧我妻子她们公司也有货,经理说可以以4000.00元/吨的价格卖给我们。
    装好车后,我叫司机等先把钢管拉回厂入库(因购货点在县城东门,我还要去西门购几十个金属扣件[我们本地没有货],汽车拉着6米多长的钢管穿城过,一是不允许,二是不安全!)。
    我扛着几十斤重的金属扣件的回厂后,气都还没有踹匀,一个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材料室负责人郑重地告诉我,“库房反映,你购的钢管差十一公斤!怎么回事?”这犹晴天霹雷!十一公斤,这就是四十四元钱呐!你李连春不是吵着要当采购吗?才安排你购两百公斤货你就吃了四十四元!要是让你购几吨或几十吨的货呢?!我不敢顺着一些人的思路再往下想了!
    司机和搬运工证实在路上不可能出差错!于是我又拿皮尺认真丈量了全部钢管的长度,请库房保管(验收员)再次用计算器验算,得出的结果仍然是差十一公斤!
    天哪,这下我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从库房出来,我真的连头都不敢抬起来了(前面的帖子我提到过,我把脸面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还要重要!)!
    也许是发货时出了差错?但麻烦事情又出来了,因发货人是我妻子她们公司的副经理的爱人(记得发货时似乎稍微差一点重量,其还专门给补了一根短钢管),如果真是发货时出的差错,那就是责任事故,如果追究经理夫人的责任,那我妻子日后在其手下工作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权衡利弊,我只好向材料室负责人承认是我的失误,并将我的顾虑向负责人和盘托出,请其如论如何包揽包揽,如果实在不行,我自己出钱补上也行。谁料想负责人竟铁面无私,异常坚决地说:“那怎么行呢,下边已经把事情反映上来了,我也向厂领导做了汇报,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总得把事情说清楚才行!”
    万般无奈,我只得电话向其公司副经理求助,在听了我介绍的情况后,副经理说是我们的计算错误,说我们是按黑铁管的重量计算的,镀锌管还要乘一系数!这时我猛然大悟(我到材料室后认真学习过五金手册[全国通用],记得在镀锌管的重量计算方法的下面是有一个系数值)!放下电话,我连忙用该系数值乘钢管的总长度,其结果果然不差分毫!谢谢老天爷,我心里的这块大石头终于落下地了!我兴高采烈地将我的计算结果向负责人和库房保管做了汇报和通报!......。
    晚上,我妻子阴沉着脸回来了,我赶忙告诉她今天的发生事情纯粹是个误会!谁知我妻子仍然怒气冲冲地质问我说:“那他们以往几吨几吨地买又是咋个入库的呢?”什么?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我厂有一个供几百人洗澡的大澡堂,每年都要购买成吨的钢管,他们又是怎么入的库呢?如果说我是新手,不熟悉镀锌管重量的计算方法,那么库房保管(验收员)、材料室负责人又是干什么吃的呢???
    事后,我越想越害怕,这不是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痛打落水狗又是什么呢?
    但是,我没有去找任何人理论!
    由公司中层干部、武装部长、公安科副科长一撸到底,贬为煤坪看守(善良的职工们都认为,如果我没有犯错误,不可能会落到如此地步!),其处境与当年的右派分子没有什么两样,有我分辨的份吗?没有安派保卫人员贴身“保护”我,没有让我每天早请示,晚汇报已经是够不错的了!
    再说,当今老百姓谁不痛恨贪污腐败分子呢!

    没过多久,老厂长退居二线了,新厂长似乎对我很关心,亲自在我的工作笔记写明了我的工作职责“负责汉旺(单位所在地)、绵竹地区及以远(指德阳地区)的物资采购”,并临时抽调了一个人来承担我以往的工作。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材料室原来有三个人,负责人管全面,另一人专门负责成都地区的物资采购任务(基本上每个月要进两次货,每次的采购金额均几万元)。再一个就是我。
    现在好了,我无从计较了,起码从工作职责来看,分工是非常明确的,应该不会再出现职责混淆的情况了!应该说我的工作从此也就开始走上正轨了!然而,让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大慨是在明确分工的三个多个月后(这期间我的采购任务很少?但我理解为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好,采购任务自然就少了!)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整理材料入库单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三个多月来我的采购金额总共才1792.57元,而一个不是采购的人员的采购金额却是13069.55元,负责人的采购金额更是高达43654.77元!
    看到这一组象是从冰库里取出来,冰凉砌骨、且又如钢铁般真实的统计数据,我什么都明白了!
    于是,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向厂长递交了要求到车间去守大门的报告(当天好象是星期六)。
    厂长的工作效率更快,上午快下班时,厂长来材料室通知我;“李连春,你的报告我们厂办公会议已经研究了,并征求了党总支的意见,同意你去车间门卫组。我下午就通知工资组开调令!”“谢谢!”我如卸重负地回答到。
    谁知我等了一下午也没有见调令来?
    星期一上班后我就去问厂长,厂长说他一会就去通知工资组!但我等了一天也没见调令来!
    于是,此后我每天早晨一上班就去厂办报个到(注:仅仅是礼节性地报个到而已,从未纠缠过厂长!)。
    又到了星期六了,这天早晨我刚到厂办门口,厂长就勃然大怒,“你又来干啥子?”“我来问问调令什么时侯才开得出来!”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到(注,此时我非常冷静)。谁知厂长竟然象发狂似的在墙边抓过一把钢铲用力在地上垛了剁,然后端起来对我吼道:“你今天究竟要想干啥子!”看到厂长如此的蛮横张狂,我被激怒了,我一边挽衣袖一边也大声吼道:“我李连春不会吹,不会舔,没有别的本事,要说打架,还可以!”,就在这时,一个似曾熟悉的场景又在我的眼前出现了!

发表于 2007-1-1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88年初夏的一天,公司水泥厂正在开办公会议,突然涌进来一群工人,叫嚷着要厂长解决问题!
        厂长站起来大声说:“现在在开会,有什么问题下来再说!”“开你妈的X的会!”工人中一身材魁梧的大汉破口大骂,随即转身在墙角边提起一个八磅水瓶向厂长砸去,厂长的反应也快,头一低顺势扑在桌面上,只听篷的一声,水瓶从厂长的头顶飞过,在墙上摔了个粉碎。厂长迅速直起身来怒声责问道:“XXX,你想干啥子?”“干啥子,老子想弄死你!”大汉一边恶狠狠地回答,一边闪电般地扑向厂长,用双手掐住了厂长的脖子!
        “快跑”不知谁吼了一声,满屋的人顿时疯狂地跑得无影无踪(其中包括分管保卫工作的副厂长和分管生产的副厂长[即此时拿着钢铲对着我的厂长])!
       “赶快救人”我念头一闪(我当时在该厂“适应”厂办主任工作),我迅速冲上前去期图强行扳开大汉掐住厂长脖子的双手,无奈大汉的手劲太大,我越扳他就愈使劲掐。不好了,厂长在翻白眼了,就在我准备对大汉施重手时,我又对大汉一阵猛吼:“XXX,想想你的老婆!想想你的女儿(大汉是退伍军人,有一个温柔贤惠的老婆和一个非常漂亮乖巧的小女儿)!”还好,听到我的吼声,大汉一楞,我迅速扳开其掐住厂长脖子的双手(庆幸,厂长还有知觉),然后从身后拦腰将大汉抱起来,倒退着的把大汉抱到离办公室二三十米的空地上。
        我是连大汉的两只胳膊一起抱住的,任凭大汉疯狂的叫喊和拚命挣扎我始终没有松手。
        我身体后仰,将大汉的两只脚悬空,在空地上相持了一阵子(可悲的是这段时间没有一个人前来援手),在大汉不再挣扎后我才将其放下。谁知刚一松手,大汉就跑到不远处抱起一几十斤重的水泥砌块,飞快地向办公室冲去!
        不好,又要出事!我迅速冲到大汉的前面将其拦住,大汉拼命地左冲右突硬是没能通过我的拦截,大汉急了,大声吼道:“让开,再不让开我就要砸了!”看到大汉如此的不知好歹,我也豁出去了,“要得,你把我砸翻了你再过去!”我也一阵大吼!也许我的举动太出人意料,大汉楞了一下,大叫了一声:“李哥呢!”然后将水泥砌块重重地砸向地面,嚎啕大哭起来......。
        庆幸的是,事后厂长没有追究大汉的责任。倒霉是,厂长如论如何也要我把厂保卫科长的担子挑起来。

发表于 2007-1-18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话又该说后来了,就在我吼着向厂长应战时,突然里屋传出一阵混乱的响声,接着涌出一群人(当天是干部参加劳动的时间,这些人早在里屋等待了),飞快地从我身后奔出门去!不知谁一边跑一边还大叫:“李连春打人了!李连春打人了!......!
        不一会,办公室周围就没有人了?室内就只有我和厂长对峙着,四周静得出奇,我的心情也逐渐平静下来。
        这时我发现,我和厂长这样对峙着的模样实在是有点滑稽,厂长也露出一脸的尴尬。于是我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X头,你这样对我,有点太不够意思了吧?”厂长一听我出此语,便放下钢铲,回到办公桌前向我诉起苦来:“我是厂长,所有的矛盾都汇集到我这里来了,你叫我咋个办嘛!”
        理解万岁!我知道我公司的那些达官显要并不是希望我能真正为企业做点什么,而仅仅是需要我挂个“物资采购”的名,以向有关部门证明,他们是如何重视和爱护并是如何妥善安置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
        事后,我又郑重地向厂长提出调出材料室的请求。理由有三:1.以我的性格,不适宜从事采购工作,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别人的一种威胁(我办事太认真了!)!2.我曾经干过武装和保卫工作,去守大门也许更能发挥我的一些长处,实实在在为工厂做一点事情!3.前次是他们强行要我去干煤坪看守,这次是我主动要求去守车间大门,其性质不一样!
   

        还好,这次调令很快就开出来了。

发表于 2007-1-1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我的苦难算是熬到头了!
        我天真地以为,守车间大门应该是一个相对单纯的工作,只要工作认真一点,应该不会出什么大的情况!然而,这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一相情愿而已。
        恶人们似乎对我采取的是只有当年日本鬼子才能做得出来的“烧光杀光,斩尽杀绝”绝户政策!
        我到门卫上班的第一天,就出了一个车间多年来都为出过的大事故!车间电焊机用的近一百斤重,价值几千元的电缆被盗了!这一下厂里可就热闹了,各种谣言铺天盖地而来!
        他李连春买两百斤钢材(我前面帖子提到过,钢管事件后,我没有去找过谁理论,但我臭名声已传出去了!而且厂方也并没有向职工们澄清过什么?)就要黑吃几十元,刚到门卫上班电缆就被盗,不是他监守自盗还会是什么呢!几十斤重的铜电缆卖废品都要卖好几百元!
        分管保卫工作的副书记(原公司保卫科长)来向我询问情况时,其态度更是严肃得几乎令人窒息!

发表于 2007-1-19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第二天上班后的一早!副书记来门卫室以异常严肃的态度,并用公事公办的口吻告诉我昨夜车间电焊机电缆被盗(我们门卫值班是24小时包干,几天倒一回班,即正好是在我值班的时候被盗)!
        不可能?我的第一反应是!理由有三:
        1.因为昨日是我到门卫后的第一天上班,我对工作应该是非常负责的,并且昨夜我可以说是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情况?
        2.我厂的技术防范工作是全公司搞得最好的单位,多次受到公司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表彰。车间内和要害部位都安装有红外线探头,一到晚上,车间大门一闭,不要说是人员,就是老鼠、猫进入探测区都会引发警报的(记得在刚安装好此报警设备时,就多次发生警报,保卫人员带着武器迅速赶到现场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后来保卫组专门派人蹲点守侯,才发现是老鼠和猫靠近了探测器,引发了警报!),保卫组办公室每晚都有人值班,看守着遥控报警仪器!
        3.因曾有好心人告诉我,如果继续告状的话,可能有人要请黑社会的人来对付我。为防范不测,我养有一只狮子狗,一到晚上就和我形影不离(在看守煤坪时也是如此),不要说晚上有人员进入车间,就是在离车间大门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人行走,狗都会凶猛大叫的。
        我有一个不详的预感,该不会又是一个公安科长办公桌被盗事件的翻版吧!
        于是,我要求副书记等案子破了后一定要向我通报一声!
        还好,第二天副书记就来通报,在几十公里外一废品收购站找到了被盗电缆,并顺藤摸瓜,逮住了盗贼!但为了保护“线人”,不能告诉我电缆是怎么被盗的?!
        我向副书记提出了疑问:“可不可以这样说,只要线人一天不死,我背黑锅就得一直背下去!”(这不,公安科长办公桌被盗,一百年不破案(人为制造的现场,如何能破案),我就得被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怀疑一百年!)。
        没有几天,副书记又郑重地通知我:“经讯问盗贼及询问证人,电缆并不是在你值班时被盗的,而是在你值班的前一天被盗的!你没有任何责任!”。
 

       ......?
 

        我想在此提示一下,在防范措施如此严密的情况下,外人根本不可能进入车间盗走电缆?除非门卫或保卫人员监守自盗或故意制造现场!
        原以为到车间看守大门是为自己寻找一个与事无争的避风港,谁知这里的风险更大!
        我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天下之大,竟没有有我的容身之地!”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为了生存,为了看到告状的最后结果,我不得不忍辱负重,万般小心地艰难渡日,熬过一天是一天吧!
        就在我久盼无结果,准备与同事换班(有两个门卫的家在农村,每年一到农忙季节就要回家支农),计划赴北京告御状时,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找我谈话了,大概的内容是,叫我在下面好好表现表现,他们也好向其他党委成员作交代!
        在这之前,我也听到过一些风言疯语,说我走一路臭一路!
        于是,我回答到:“不可能!”理由是,“树欲静,风不止!”我将我前面的奇特遭遇,如实向他们做了汇报,两位书记无语(也许下级组织或有关人员向他们汇报的内容的性质与我的汇报截然相反?)。

发表于 2007-1-1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夏、谢二位书记:
        也许是出于你们的诚恳,我有些感动,或许是由于多次给你们添麻烦(指告状),我感到有些内疚,所以前次在与你们的同志式的谈话中,我竟忽略了一个我亲身体验了四年之久,饱受其害,并为之而付出沉重代价的客观事实,那就是,只要你们的认识问题没有解决,我在天集司就不可能会有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树欲静而风不止”!
        你们谈到,如果我的问题解决了,你们就不好向其他党委成员交代?
        我以为,堂堂的专职党委副书记,代表党委郑重而又严肃地给我指出的“六条错误”中,竟没有一条应该由我承担责任!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应该说是绝对正确,无懈可击,根本不可能出现错误的“职工代表评议”,竟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仅此两条,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
        我相信党委成员们的党性觉悟和政治素质,他们绝不会那么不明事理,更相信一但他们知道事情真相后,一定会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做出正确判断,还我本来面目(现在看来似乎是我太天真了?)!
        既然你们是如此的为难,似乎也没有解剖自身的打算(我原以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我们党内是一个极为正常的事情!),我也只有恒下一条心,只要一天没有得到负责答复,我就告状不止。
        尽管如此,我依然随时随地的希望公司党委能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第八款之规定,就我93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提起的《申诉》,给我一个负责的答复。
 
                          此致

             敬礼

                                       李连春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日速抄

发表于 2007-1-1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信分别交给二位书记后,不久两位书记又找我谈话,说他们已经和其他几位常委研究过了,建议我还是回机关工作,并提出两个安派方案供我参考。
    1.到公司开发办当办事员。
    2.到公司动力科负责外供电力电费的收缴工作(当时天池乡和几个小煤矿都是用我公司的电力)。
    两位书记还说我曾经是机械工人,有一定的电工基础,去收电费也许更适合我一些?
    记得总经理还说,收电费不是中层干部,但比中干更有意义(听说前不久公司刚挖出两个电耗子[贪污电费近十万],而我又是出了名的对工作极端认真负责)!
    最后两位书记叫我下来认真考虑清楚以后,一个月内把我的选择告诉他们!
    考虑到电缆事件后,虽然没有再出现大的事情,但与副书记等的小摩擦不断,长此久往下去,保不住那一天要出大事情!
    这不,就在我考虑期间,又是在我当班时,听说车间铆枪用的十几米长的高压风管在夜间又被盗了!
    好在我一听到消息后马上就赶到现场,当时就弄清楚了,又是在我当班的前一天被盗的???
    考虑再三,我选择了去公司动力科收电费。在党委组织部向谢副书记汇报我的选择时,组织部何部长还叮瞩我:“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我们不反对你和用户搞好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07-1-20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想到一篇文章会引出如此人生伤心事

李春连同志:我没有想到一篇文章会引出如此人生伤心事,谢谢你把你的事公布出来让大家剖析,祝愿你身体健康保重!

发表于 2007-1-2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谢谢H9021991!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发表于 2007-1-20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为了给我调换一个工种,如此劳师动众,应该是够严肃,够郑重了吧(有人说,就是提拔一个中干或副总经理可能都没有如此大的动静)!
        我想,这次应该不会再有什么过场了?
        谁知,事实证明,又是我太天真?不!,或许应该说是公司党委太天真了!
        到动力科几个月了,科长(总经理的铁杆哥门)也没有具体安排我干什么?更没有安派我去收电费或见习收电费?
        前面提到的两个电耗子,仍然是科长红人!每月的电费仍然是由两电耗子前去收缴?
        带着困惑和不解,我向党委副书记汇报了我的处境,谁知副书记竟官腔十足,一反常态,“你到动力科工作,是应该听科长的安排,我们怎么能干预你们科内的事务呢!”
        这里我想罗嗦几句,当时天池乡尚欠我公司电费一百多万!由于我公司已属困难企业,在多次催要所欠电费无结果才暴露出贪污电费案的!如果说天池乡现在的经济也在走下坡路,收电费有困难,也许我们能够理解,那么在天池的经济如日中天的时候(天池乡曾是绵竹市乡镇企业发展经济的龙头老大!),为什么不能按时把电费收回来呢!
        也许,正是因为这里面有猫腻,所以科长才没有敢安排我去收电费?
        事后我要求调出动力科,副书记叫我去找分管副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听了我反映的情况后,很自信地对我说:“党委几个人定的事情,他(指动力科长)应该执行,我去找他说说。”
        但他这一去,便再无音讯(估计副总也碰了钉子!)!
        这以后我又多次分别找过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副总,要求调出动力科,但均无结果!
        如果说我与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有什么口头协议的话,那么撕毁协议是他们,而不是我!
        当然,他们的目的已达到了,你李连春不是说我们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地把你贬为富余人员之最——煤坪看守吗?现在我们又把你调回堂堂的机关工作了,这下你该没有什么话可说了吧!至少上级机关没有什么话说了吧!
        还是前面帖子中说的那句话,为了生存,为了看到告状的最后结果,我还是慢慢的熬吧!
        我始终有这样的一个简单而又朴素理念,那就是:“随便你怎么乱套,随便你怎么蛮横无理,只要你还是中国共产党的一级组织,你就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和执行党章规定!”
        由于我的神经这根弦绷得太紧,身心长期处在常人难以想象的高压和痛苦中,回机关工作不到一年,我的身体彻底垮掉了!
        曾被誉为国防身体的我,体重由以往的一百五六十斤,已减到不足一百二十斤,身体虚脱得令人难以置信,在办公室一坐就是几小时,根本不想起身,回家往沙发一躺就是一整夜,没有气力做任何事情,稍为一动,汗水就湿透全身。
        后到川医检查,确诊是甲亢,并要求我住院治疗,一副教授说我的白血球指标只有两千左右[正常值应在四千五左右],身体已没有什么免疫力,再不住院治疗,一但引起并发症将无药可医!
        人们说甲亢是个富贵病,吃了做不得事情(无气力),说了又受不得(精神亢奋),并且极不容易治好(复发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看来我得与病魔拼斗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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