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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气死人:一位少年杀人犯的妈妈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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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09:14 | |阅读模式

昨日,我们去看守所采访一起凶杀案,三个未成年人(两个14岁,一个13岁),因上网打游戏时没有了钱,就商量着去抢劫,他们把目标定在他们经常去买东西的小卖部主人—……一个近20岁的妇女身上,于是他们带着绳子,在夜里凶残地把这为一人在家的妇女打的满头是血后,再用绳子把受害者凶残地勒死,为了转移警方视线,三个少年犯还把受害妇女的裤子扒至小腿部,造成强奸杀人假象。他们的家长知道后,不但不带领他们去投案自首,反而把抢来的200元钱和带血的衣服烧毁,并给警方提供假证。警方仅用48小时就成功破获此案,他们的家长也因包庇而被拘留。

昨日采访完三个少年犯后,我们采访其中一个少年的妈妈时,问她:你熟悉受害人吗?她说很熟悉。当问她你的儿子把人家杀了,你觉得对的起受害一家人吗?听到这里,这位妈妈很是气愤:应该是她(受害人)对不起我们,,我儿子杀了她一个人,现在我们一家三口都进了监狱。你说说是我们对不起她,还是她对不起我们啊!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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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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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12:47 |
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可能会被气死!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3:38 |

2

麻布,但是缺泛真实

近日报刊就会报道出来,需要更正的是,由于打字原因,我把受害人近30岁写成了近20日哈~~~

发表于 2004-8-28 13:45 |
不可理喻

发表于 2004-8-28 11:30 |
麻布,但是缺泛真实

发表于 2004-8-31 10:11 |
[em07]

发表于 2004-8-31 08:56 |

所以说是有什么样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家长们请注意你们平时的一言一行啊

发表于 2004-8-30 09:31 |
这种渣子该杀

发表于 2004-8-31 15:54 |
这就是现在的社会[em03][em03]

发表于 2004-8-31 16:15 |
愚昧,法盲。

 楼主| 发表于 2004-9-12 19:22 |
 眉 山 日 报  
少年懵懂犯大案震惊之余宜深思 2004-9-10 0:57:34

       四川新闻网-眉山日报讯

  意外

  大白天里发血案凶手竟是三少年

  8月21日21时许,洪雅县瓦屋山镇张坝村五社一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本社群众王志蓉被人杀死于家中。炳灵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并把案情迅速向洪雅县公安局作了汇报。公安局长胡国民高度重视,立即带领几名副局长和刑警、国保、经侦、行装股等民警20余人,于当晚22时30分赶到案发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走访群众,调查取证。

  经现场勘查,31岁的王志蓉头部、额骨、鼻梁等多处被钝器击打造成粉碎性骨折,颈部勒有一尼龙绳,下身赤裸地躺在自家厨房地上的一滩淤血里。经初步分析判断,此案系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极大,而且案发时间在当天下午五六点钟。

  从21日案发到23日短短两天时间,案侦民警变限期破案的压力为动力,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夜以继日,走村串户,先后到案发地村社和洪雅附近的余坪、天宫以及丹棱杨场、何场等乡镇走访群众1000多人,经反复摸排,最后把视线锁定在与死者同一个经济社的3名未成年人身上。23日晚8时许,案侦民警依法对兵兵进行传唤讯问,不到1个小时,兵兵交代了他伙同炜炜、美美于8月21日下午6点左右,杀死王志蓉,然后抢走现金200余元的犯罪事实。民警立即传唤炜炜和美美,两人对其杀死王志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真相

  贪玩游戏输几元懵懂少年害一命

  面对威严的“警察叔叔”的讯问,兵兵、炜炜、美美3名未成年人如实交代了他们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兵兵,1989年10月出生,他与同龄的炜炜都就读于洪雅县瓦屋山某初级中学,他家上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下还有一个几岁的妹妹。平时贪玩好耍,爱打电子游戏等,平时常与炜炜以及读小学五年级的美美等同龄孩子一起,染上小偷小摸的恶习。

  21日,兵兵与炜炜、美美一起到瓦屋山镇赶场,兵兵打电子游戏时输了几元钱。炜炜去赌币,也输了二三元。3人在回家的路上,提出身上的钱输光了,设法偷附近工地上的废铁块卖。美美提出,他看见王志蓉的裹兜里有很多钱,都是红的100元一张的。炜炜就说,干脆我们去把她抢了。3人一拍即合。快到王志蓉家时,却看见王志蓉在地里割苕藤。于是3人离去,兵兵回到美美家继续打电子游戏。下午3点过,炜炜从他家里来到美美家,预谋马上去抢王志蓉,并在美美家拿了一根1米多长的尼龙绳,由美美揣在身上。再次来到王家时,王志蓉又在宰猪菜,并且几个小女孩在她家里看电视。没有机会下手。一直等到下午5点过钟王志蓉到厨房做饭。3人示意动手,美美假借上厕所,把身上的尼龙绳交给了兵兵。兵兵和炜炜就径直去了厨房,美美在后面也跟了进来。兵兵和炜炜趁王志蓉蹲在地下炒菜之机,二人各自逮住绳子的一头,往王志蓉的脖子上使劲勒,将她勒昏后,又用屋里的方凳砸,剪刀戳,将王志蓉残忍地杀害。见此情形,12岁的美美吓得哭了起来。3人抢走王志蓉腰包里的200多元钱,然后夺窗而逃。

  愚昧

  知儿作案毁证据父母包庇被刑拘

  真道是:可怜天下父母心!8月21日晚,兵兵从作案现场逃回家中,悄悄地把沾有血渍的衣裳脱下,浸泡于盆中。不一会儿,兵兵的妈妈李某从外面回来,给儿子兵兵带回了王志蓉被人杀死、民警正在现场勘查的消息,兵兵心里“咯噔”一下害怕起来。兵兵的母亲对于儿子的异常表情有所觉察,并对其进行了追问。当晚,兵兵母子俩彻夜未眠。一大早,兵兵的母亲就起床为儿子清洗了那件血衣。

  炜炜的父亲从儿子口中得知他杀人后,气得到街上走了一圈。回来后,他教儿子“不要乱说”,“说得脱走得脱”,“能躲就躲”。爱子心切的父亲晚上还陪儿子睡觉,生怕儿子想不开去寻短见。

  后来,兵兵、炜炜和美美的父母还凑到一起,共同商量对策。他们本想把3个儿子杀人抢劫得来的200元赃款埋在地里的,却又怕被挖了出来,最后干脆放在电炉里烧掉了。

  可是即便如此,3名懵懂少年及其他们的父母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随着案情真相的大白,兵兵、炜炜及其他们的父母随即被刑事拘留。

  在洪雅县看守所,记者问承担监护义务的兵兵、炜炜的父母,在得知儿子犯罪后,为什么不领着儿子去投案自首?他们的回答,除了想到儿子的未来,从而抱以侥幸心理以外,还有一个顾虑就是,如果一旦投案自首,将会连累3个家庭……

  (文中3个未成年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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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2 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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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2 22:21 |

天哪, 是真的吗?

这样的人应该判重一点. 要不等她出来了, 不知道会干些什么?

发表于 2004-9-13 12:48 |

想不劳而获的越来越多,

发表于 2004-9-13 13:22 |

愚蠢的家长啊……

救救孩子!!!

发表于 2004-9-13 09:35 |
有其父母必有其子女。人类的悲剧

发表于 2004-9-13 10:58 |
现在的家长,都是太过于宠孩子了,由于这种原因,现在的孩子太懒散,太娇贵。。太霸道。。。

发表于 2004-9-15 0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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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5 09:04 |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不过养了这样的儿子,他们也够无敌了,

前车之鉴,后世之师啊

发表于 2004-9-15 20:16 |

哎 可怜的孩子 可怜的家长!

可悲哦 因为不懂法所以一家人都坐牢

这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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