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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十六年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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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4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六年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社会各界及媒体和网友:

因本人与单位发生长达十六年的(人事)劳动争议案。本案为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场党发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附件)所发生的争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之规定,所以,属于法院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范围。
迄今为止,判决生效已达十年多,其被执行人李洪华(原宁夏灵武园艺试验场场长)炮制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背一纸空文,对抗、阻挠判决,拒不履行判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然而,以宁夏马彦生韩素宁乔建军梁忠新为首的法官在再审中,按照李洪华的一纸空文,徇情枉法,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作出一个枉法判决、四个枉法裁定和一个虚假执行报告。因此,本人被迫上访于宁夏自治区及中央十多年无果。造成本人(申请执行人)饱受万般屈辱,至今十六年蒙受着不白之冤,难以昭雪。实在出于无奈,本人于2月中旬至今在互联网上寻求救助,首先在人民网强国社区(强国论坛)、新华网、光明网、凤凰论坛、天涯社区等等主流媒体的有关论坛中发表;同时,又在其他网络媒体发表自己的维权诉求。本人发表的所有维权言论均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从未越过其范围或道德底线。始终恪守着义无反顾地紧紧围绕着生效判决的事实、理由及确凿证据和内容向社会各界网民不断陈述十六年的冤情,得到网民深深的同情和强有力的支持!共发送微博过万条、博客数千余个及其他不计其数,反映事实、证据的图片达数百个。期间,本人爱人曾多次找到当地党委政府、法院强烈要求执行判决,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把手)不是态度生硬就是因阴阳怪气:一会儿要你手中的判决,一会儿往你手里塞假手续【办理养老保险(写的与我一样的名字,但验证身份时根本不是我的;参加工作时间误差十六年,但被执行人认定是我的。)这是一罪犯于2009年8月17日,宁夏高院原副院长因受贿罪被判刑十三年的马彦生和执行局长韩素宁与本案被执行人宁夏灵武园艺试验场合伙陷害我的又一罪证!)】继续玩弄十几年来用过的卑鄙伎俩对付当事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决。这些领导蛇蝎心肠,丧尽天良,根本不听当事人强烈困苦的呼声!至今宁夏地方各级相关部门领导对此仍然麻木不仁,熟视无睹、不管不闻,无人问津,继续漠视十六年来我的疾苦和呼声!令人齿寒!我们不仅要问:宁夏区执纪执法监督部门主要领导缘何要对马彦生韩素宁乔建军梁忠新和李洪华就本案的再审和执行存在着严重渎职枉法犯罪问题不予查处!?缘何故意对本案执行不作为、乱作为,久拖不执 !?缘何对我要斩净杀绝!?这不是欺压人民的腐败行为是什麼!?其官僚压迫消极腐败行为难道就没人管了吗!? 鉴于上述,本人作为国家一个公民,不得不再次向您及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治局领导如实反映我的这一悲惨境地。希望胡总书记对此予以高度关注!连最起码的生存权都没有还谈什么自身合法权益,您说呢!也许您可能看不到我写的信,但我还是要写给您的,因为我坚信党和政府就是为人民谋福祉和拯救劳苦大众的救星。特大冤案 维权 公平正义 伸冤雪耻 反腐败
此致-         
请媒体及网民关注!
十六年冤案的受害人(申请执行人、申控人、举报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园艺试验场郑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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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年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有钱人啊,相当奢侈。

发表于 2012-10-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

发表于 2013-1-1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还想再走500年

发表于 2013-1-20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有几个16年?

 楼主| 发表于 2013-1-30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所以要坚持上访,就是因为我痴心地信赖共产党!
说明:
国家信访局于2012年8月6日到宁夏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请关注视频http://t.cn/zWnoOkj
宁夏新闻2012年8月23日《宁夏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在灵武市召开。请关注视频http://t.cn/zWnSkfS
人人网http://rrurl.cn/4MYuvg  
凤凰网http://blog.ifeng.com/6559796.html
新浪网http://weibo.com/u/2615376113  
               人民网 http://blog.people.com.cn/home.do?uid=5568457
           天涯网http://xishuichangliu321.blog.tianya.cn
奥一网http://oe3198323.m.oeeee.com
因为我的合法权利公然受到了我单位领导的侵害!我具有百分之九百的理和百分之九百的冤,但是在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却不能讨回公道!正是因为我相信了共产党:是最讲实事求是的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言行一致的党;是以人为本、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心实意为平民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谋幸福、办实事的党;所以我才要坚持上访的! 我上访的目的就是为了要讨个公道! 只要还我公道了,我就肯定会立即息诉罢访的!
到2013年的4月11日,我遭人陷害冤枉蒙受惊天地泣鬼神不白之冤无妄之灾沉冤整整有17年;被逼走仲裁程序、司法程序的冗案足足有13年;因以宁夏法院马彦生韩素宁乔建军梁忠新等为首一伙渎职枉法者与被执行人李洪华(原宁夏灵武园艺试验场场长)相勾结形成的利益集团,在再审及执行中,违背生效判决(30号)和案件事实、证据故意作出枉法判决、枉法裁定等数个,致使我被迫上访;对此,我已经按照组织程序坚持依法上访整整近13年的时间了!虽然至今还没有讨回公道,但是我还要继续坚持!因为我痴心地信赖共产党!我相信党应该是一定能还我公道的!我坚信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所以我还要继续坚持!坚持!再坚持!我坚信党应该是一定不能让我这位对党痴心信赖的人对党失望的!!!我迫切希望党能让我对党的坚信尽快成为事实!!!特大冤案 维权 公平正义 伸冤雪耻 反腐败反特权反官僚压迫。(吁请网民转帖、欢迎中、外媒体记者采访 联系电话13649509143 电话:(0951)4510559 )

发表于 2013-3-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

发表于 2013-3-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1.宁愿被人打死,也不愿被人欺负死。
宁夏灵武法院原院长乔建军利用判决捞钱敛财,把判决作为钱权交易的工具。给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2. 乔建军通过用“依法裁判”捞钱敛财,绝不是个案,造成的法律后果还有比我更悲惨的,大家在网上查一查就知道了。我的目的很明确,一定要将这个在最高法院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确实不能再让这匹 贪得已经非常肥 的黑马披着合法外衣继续再残害别人了。敬祈中央高层垂察!

发表于 2013-7-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这个。。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tousui 发表于 2013-7-6 1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这个。。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发布---报告说,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人民觉醒!错案不纠,用证据将他们天天绑在网络上示众也是进行一种普法教育和对法治的贡献!错案的受害者一天不被纠错就一天也别罢休,永远不纠错就永远不罢休,用证据说话,將枉法者天天挂在网上示众,让全世界看他们的丑恶嘴脸。建言人时西胜谢各界电视台的兄弟姐妹们和负责任网友的关注法官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tousui 发表于 2013-7-6 1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这个。。

1.宁愿被人打死,也不愿被人欺负死。
宁夏灵武法院原院长乔建军利用判决捞钱敛财,把判决作为钱权交易的工具。给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2. 乔建军通过用“依法裁判”捞钱敛财,绝不是个案,造成的法律后果还有比我更悲惨的,大家在网上查一查就知道了。我的目的很明确,一定要将这个在最高法院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确实不能再让这匹 贪得已经非常肥 的黑马披着合法外衣继续再残害别人了。敬祈中央高层垂察!民事司法腐败、不公、效率低下是导致刑事案件的根源。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被贪官滥用、法律被贪官践踏、公道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些对国家和社会都是致命的祸患。
宁夏这一特大冤案贪官的为所欲为,损害的是法律的神圣威严,践踏的是百姓对党的信任。这种不法行为如得不到及时惩治,老百姓将会对法制失去信心,对党失去信任;这将直接破坏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致命祸患。
但每次的举报材料和各部门的批示从中央转到宁夏后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被贪官滥用、法律被贪官践踏、公道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些对国家和社会都是致命的祸患。
宁夏这一特大冤案贪官的为所欲为,损害的是法律的神圣威严,践踏的是百姓对党的信任。这种不法行为如得不到及时惩治,老百姓将会对法制失去信心,对党失去信任;这将直接破坏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致命祸患。
但每次的举报材料和各部门的批示从中央转到宁夏后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被贪官滥用、法律被贪官践踏、公道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些对国家和社会都是致命的祸患。
宁夏这一特大冤案贪官的为所欲为,损害的是法律的神圣威严,践踏的是百姓对党的信任。这种不法行为如得不到及时惩治,老百姓将会对法制失去信心,对党失去信任;这将直接破坏党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致命祸患。
但每次的举报材料和各部门的批示从中央转到宁夏后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失信被执行人:不要以为时间会模糊了公平,空间会让你逃离正义。莫像鼠雀一样,在漫长的黑暗里穿梭,在飘摇的枝头悬荡;莫陶醉于大网之下的舞蹈,勿沉醉于粘鼠板的糖饴。执行公开让你无所遁形,法律法规要求你依法履行。诚实守信是做人之根本,尊崇法制是为人之必须。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失信被执行人:不要以为时间会模糊了公平,空间会让你逃离正义。莫像鼠雀一样,在漫长的黑暗里穿梭,在飘摇的枝头悬荡;莫陶醉于大网之下的舞蹈,勿沉醉于粘鼠板的糖饴。执行公开让你无所遁形,法律法规要求你依法履行。诚实守信是做人之根本,尊崇法制是为人之必须。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失信被执行人:不要以为时间会模糊了公平,空间会让你逃离正义。莫像鼠雀一样,在漫长的黑暗里穿梭,在飘摇的枝头悬荡;莫陶醉于大网之下的舞蹈,勿沉醉于粘鼠板的糖饴。执行公开让你无所遁形,法律法规要求你依法履行。诚实守信是做人之根本,尊崇法制是为人之必须。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请问灵武市公安局有什么权利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请问灵武市公安局有什么权利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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