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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伤日系车主嫌犯蔡某被捕!媒体称最高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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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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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中后排为嫌疑人,前排为侦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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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西安市民李建利开他的丰田卡罗拉遇到了反日示威的人群。有十余人手拿铁棍打砸李建利的车,之后,李建利遭到攻击,头部颅骨被砸穿。图中白色上衣者为本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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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嫌疑人蔡某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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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嫌疑人蔡某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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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西安警方公布了日系车车主李建利重伤案的侦查情况,并公布了两张监控摄像拍摄的犯罪嫌疑人照片,希望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图中身着白色T恤者便是嫌疑人,其T恤印有黑色字母“D”,与李建利长子李斌描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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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下了车,在两边站着,想看看能不能劝他们不要砸。”“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攒钱买的车,别砸行不行,我们买日本车不对,以后不买日本车了,好不好。”李建利的妻子回忆起当天遇到砸车时努力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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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系车车主被砸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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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医院对李建利做出的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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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医院对李建利做出的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长久沉默。逾越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0月2日,西安9·15保钓游行中,日系车主李建利被打破颅骨的案件告破:嫌疑人蔡某已被抓获。

  9·15当天的视频显示,李建利的日系轿车遭围堵后,蔡某用U形钢锁重击了李四下,其中伴随着一声颅骨被击穿的闷响,让人揪心。虽经抢救手术,医生表示,李建利有可能终身偏瘫。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长久沉默。打着“爱国”旗号的凶手最终落网,给了我们更多的反思空间。很多公民上街表达了对日本政府“收购”我国领土钓鱼岛的愤怒,但一些人却伤害中国公民的财产和生命,逾越了法律底线,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就本案看,李建利在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蔡某用钢锁猛砸李的致命部位,造成李的颅骨被击穿,如果法医鉴定李属于“开放性颅脑损伤”等严重伤害的,就构成重伤,依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重刑,乃至死刑。另外,蔡某还打砸过日系车,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依刑法275条规定,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损害财物数额巨大的,最高刑可达到七年。总之蔡某难逃数罪并罚的严惩。刑事责任之外,还得赔偿李建利的高额医疗费用。

  通过此案,奉劝某些人不要有“法不责众”的幻想,以为自己混在人群中“打太平拳”,伤人毁物就不算犯罪。我国刑法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抢劫罪处罚。发生打砸的店堂、街道一般都有监控设备,还有,现在已是手机普及的时代,公然违法犯罪,即使能逃过监控,也逃不过公众的眼睛,实际上,正是现场手机的视频,让蔡某的行凶过程在网上全盘曝光。所以,千万别有侥幸心理。

  9月保钓行动的主流是爱国、合法的,但存在不少违法杂音。9月19日,青岛警方宣布刑拘了6名在游行中涉嫌放火罪、抢劫罪等罪名的违法人员;之后,深圳警方宣布刑拘了7个涉嫌打砸的违法人员;广州刑拘了10人;长沙刑拘了6人……直到如今西安蔡某的落网。我们期待这些案件能一查到底,把所有已曝光和隐藏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全部绳之以法,办案机关要查清事实,及时、全面向社会披露案情,审判要公正、公开地进行。

  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公民行为的底线,让更多人学会敬畏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公民表达和法治才能进步,社会的安定与繁荣才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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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些无法无天的人是应该依法杀几个。

发表于 2012-10-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些假借爱国之名的人渣,抓一个枪毙一个!

发表于 2012-10-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日本车确实不对,但就此行凶却为罪过了。

发表于 2012-10-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杀掉。

发表于 2012-10-3 2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逞强就去日本人面前逞强!莫要残害自己同胞!

来自: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2-10-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分析得很深刻。

发表于 2012-10-3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败类要依法办事....

发表于 2012-10-3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祝伤者早日康复!其实那种时候真不该反抗。在当时情景中的过激行为,望大家放过“行凶者”!

发表于 2012-10-4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判死刑!

发表于 2012-10-4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木牛 发表于 2012-10-3 23:31
首先祝伤者早日康复!其实那种时候真不该反抗。在当时情景中的过激行为,望大家放过“行凶者”!


你赞成激情杀人?;P

发表于 2012-10-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 发表于 2012-10-4 01:51
你赞成激情杀人?

不是赞成,是希望伤者和公众原谅他

发表于 2012-10-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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