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德阳广汉市向阳镇,2010年12月被征地拆迁,并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
议,我家户口是两个户,共4人,按政府规定,可以拿共计220个平米的安置房,用原来房屋面积冲抵,剩余的补差价,当时政府公示并承诺出来的房屋面积有110平米、90m平米、70平米、60平米,当时我们计划中选择了1套90平米、1套70平米、1套60平米,于2011年7月我们申请了1套90平米并已入住,在2012年8月,当我再次到向阳镇拆迁办申请1套70m²和1套60m²,却告知没有60m²的安置房屋,要吗你就只有拿1套110平米的,我就问他,那还有20平米呢,他说没有60平米的拿不拿随便你,我就纳闷了,当时承诺的时候是有的,现在怎么变挂了呢,我当时拿90平米时就应该告知我,我至少应该有知情权,我知道后就不会拿90平米的屋顶的安置房,而且还一直漏水,多次报与物管部,至今未处理;随后拆迁办就喊我去找二楼的拆迁办于主任,随后与于主人进行了沟通,但还是未果,又叫我去找蒋副镇长,与将镇长进行了交流,我们的意见是,当时承诺是有60平米的安置房,现在变卦说没有了,也没有得到任何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改变了,责任在于政府,我现在的要求是拿两套70平米的,面积的钱我们自己补,但将镇长又推脱说过段时间再说,在2012年9月底,我再次找到将镇长问处理情况,但将镇长直接推托说等明年(2013年春节后)我们再商量,现在我有事。就是这样的回答结果,让我寒心啊,况且我家两个户口,还有一个户口的过渡费都没有了,而且家里还有农田距住家实在太远了,就连远耕费也没有领到,其他有些人又是领了的,真的是乱啊,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还请媒体和好心人帮帮我想想办法。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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