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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胡代国代理唐光芬交通事故上诉案,感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上诉人赢了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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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10:55 | |阅读模式
胡代国代理唐光芬交通事故上诉案,感谢资阳市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上诉人赢108118元


       关于胡代国代理唐光芬诉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岳县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  2012年5月3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2)安岳民初字第1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保安岳分公司赔偿唐光芬8级伤残赔偿金92766元、精神损失费6000元、被抚养人父母生活费9352.08元。三项合计人民币108118.08元。案件受理费999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余三位被告不予赔偿。这次判决,唐光芬和胡代国表示基本满意,表示感谢安岳县人民法院,但是,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岳县分公司不服,依法提起了上诉。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了民事判决书(2012)资民终字第491号,维持一审判决。详情,请见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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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唐光芬二审判决书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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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成恩的判决书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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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2 08:25 |

发表于 2012-9-23 08:37 |
:L:L

发表于 2012-9-24 14:22 |
:@:@:@
发表于 2012-9-24 22:32 |
老胡,你做点这样的事情还是可以的,现在终于没有胡来了
发表于 2012-9-24 22:33 |
收了好多代理费?是不是一半读遭你瓜分了?

发表于 2012-9-25 10:20 |
你这叫赢了官司,你是上诉方,法院没有改判,维持一审判决。你又在在里面有找了一笔代理费。你上诉中的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法院认定在诉前就协商给付了。你引导别人再去上诉。你根本就不懂法。。。。。。。。。。。

发表于 2012-9-25 17:54 |
xianrenbuguansh 发表于 2012-9-25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叫赢了官司,你是上诉方,法院没有改判,维持一审判决。你又在在里面有找了一笔代理费。你上诉中的误工 ...

一派胡言,。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先上诉,一审原告本不想上诉,出于少部分不服也上诉了。但是,胡代国并没有收取上诉人上诉的代理费和劳务费。公布上诉判决书的目的,是宣传法制,宣传正确的判决案例。

发表于 2012-9-26 16:09 |
敢不敢不要利用安岳论坛为自己捞私利?当然,你说你免费为人打官司除外。

发表于 2012-9-26 21:33 |
安岳论坛欢迎胡代国,不过欢迎不欢迎胡代国的公民权,发言权,上网权是任何人也无权剥夺的啊,只有别有用心的法盲才反对胡代国。我们支持胡代国。

发表于 2012-9-28 22:46 |
不是说不喜欢他这个人,也不是反对他这个人,只是不喜欢他打广告这种行为。

发表于 2012-9-29 08:25 |
33--33  你说错了。第一,胡代国宣传广告自己铁面无私,办案办事认真的精神值得学习;第二,在当今法制还不健全,法官存在不正之风的情况下,胡代国为弱者打赢官司不容易,应当广而告之;第三...本案保险公司本不该上诉,为什么要上诉呢,就是因为保险公司及其律师对所涉及的法律不清楚,胡代国通过判决书再宣传广告一下,何常不好呢;第四,当今是法制社会、信息社会,凡是好的事情应当广而告知,大家分享幸福...  发表于 2012-9-29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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