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新农合,我这个病哪有钱医,可能现在人都不在了。”说起新农合,龙凤乡宝元村37岁的村民魏登莲感慨万分。魏登莲今年查出患白血病,到泸州医学院住院3次,医药费共12万余元,花完了家里全部积蓄。后来新农合报销了10万余元,及时缓解了这个家庭的经济危机。由于医治及时,魏登莲的病情大有好转。“以后化疗还要花很多钱,但现在报销比例这么高,自己也还负担得起。”谈起自己的病,魏登莲流露出对生命的渴望和战胜疾病的信心。 魏登莲是2012年叙永县重大疾病保障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从她的身上,我们不仅看到政策的实施给患者带来的巨大经济实惠,还深刻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医疗政策在患者心理上产生的积极反响,给予他们敢于追求健康的信心和力量。2012年,叙永县建立了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将先心病、白血病、肝癌、肺癌、乳腺癌、子宫癌、肾病综合征列入重大疾病保障,住院费用按80%比例报销,自负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再次享受二次报销。自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制度以来,全县共有80位患重大疾病的参合群众享受此类报销,医药总费用135.3万元,共计报销119.6万元,实际报销比达到了88%。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切实限度减轻了患病群众的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山城叙永农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困难,真正让患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敢看病、看得起病和看得好病,给重病患者带来了康复的希望和生活的信心。 作为四川省新农合首批试点县,叙永县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基本医疗和关注弱势群体”为基本原则,以“热心为民,诚心便民,真心利民”为基本工作思路,强化落实各项运行管理机制,不断调整完善新农合报销政策,促进了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从2003年4月至2012年6月,叙永县新农合累计为参合农民报销295.84万人次,报销医药费4.06亿元。今年上半年,叙永县全县参合群众住院总费用13311.59万元,实际报销9362.19万元,报销比达70.33%,排名全省第一。 张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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