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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政府遭遇的大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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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0:27 | |阅读模式
朱德元帅故里:新县城搬迁遭遇空手套白狼  骗子逍遥法外 百姓遭殃
    2003年,开国元勋朱德元帅故里四川仪陇县大张旗鼓地为新县城的整体搬迁和朱德120周年诞辰庆典进行着各项准备工作,位于新县城的星级酒店花园酒店就是为该项目配套的一个重点工程。该酒店工程项目被当时并无资金实力的石某、张某、李某等用虚假注册资金注册的方式注册了一家公司——四川蓉信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比用一些手段把花园酒店项目搞到了手,他们准备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获取利润。可是,工程刚开工不酒,花园酒店就因严重缺乏资金而搁浅。
    眼看新县城的整体搬迁和朱德120周年诞辰庆典的最后限期逼近,石某、张某、李某等无奈之下将他们控制的四川蓉信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花园酒店的全部股权转移给了新股东王耀功、许尔凯、谢敏等,新股东接管公司和工程后,立即投入了数千万元资金,如期按质按量地完成了仪陇县花园酒店的建筑工程,保证了仪陇县新县城的整体搬迁和朱德120周年诞辰庆典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新股东的这一善举,换来的却是一场致命灾难——
    当仪陇县花园酒店及其尚住楼竣工后,李某等老股东们却采取伪造蓉信公司印章的手段,到工商部门变更了四川蓉信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至公司瘫痪、酒店被查封,至今还有数百户购房户因蓉信公司经营执照问题而办不了手续……
    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仪陇县公安局早已对石某、张某、李某等老股东进行了立案件侦查,结论为:石某、张某、李某等老股东在该案件中涉嫌虚假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和伪造印章罪,并按组织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做了详细的专案汇报。仪陇县人民政府也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了老股东的虚假投资行为和新股东的真实投资和股权转让等事实真相。
    然而,到现在为止,老股东的违法犯罪行为非但没有被追究,而且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也是久拖不决,合法公司不能正常经营,购房户的产权等手续不能依法确认……这其中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祟呢?有证据表明:某些老股东在谋夺该工程项目期间一直还是省城某些党政机关的处级领导,是否会与此有关呢?我们殷切盼望此案能尽早水落石出,给百姓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公道,给正义和良知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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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新闻媒体对此案的公开报道
《人民代表报》2010年2月6日第八版
                   新老股东之争——四川惊曝假公章撤诉造成巨额损失案
这个漂亮酒店后面是真假股东之争的汹涌漩涡
    最近发生在四川省蓉信公司(以下简称蓉信公司)身上的诉讼官司让这家企业苦不堪言:建筑商起诉,要求他们支付工程款,蓉信公司一审败诉;上诉期间,他们找到新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无须支付巨额赔偿。然而蹊跷的是,正在他们积极准备二审应诉时,一个盖有蓉信公司印章的撤诉申请竟然递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据此允许撤回诉讼,致使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公司将直接损失800多万元。而事后公安机关查明:该撤诉申请所盖公章是假的,但一审法院已根据生效判决对公司财产进行查封。
    日前记者前往采访时发现,这样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局面背后,围绕着蓉信公司有着更多复杂的故事:县政府“上书”无济于事;有人伪造公司印章撤诉致使犯罪行为不了了之,县公安局依法行使管辖权立案调查,省公安厅强势介入使案件调查停顿。
新老股东合法交接
    蓉信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在成都申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是销售农副产品、矿产品及房地产开发等,公司驻所在成都市新鸿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张治樵。2004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由张治樵变更为石长福。公司股东有:石长福、张治樵、李石麟、欧玉明、王耀功。2006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石长福变更为许尔凯。现有股东为许尔凯、王耀功、谢敏、何懿等四人。
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的背后是该公司开发仪陇县项目的变化。
    2002年12月,经民政部批准,仪陇县政府驻地从金城镇整体迁往新政镇。2003年9月13日,蓉信公司与具有建筑施工二级企业资质的成都广益房地产有限公司(后称广益公司)合伙,与仪陇县政府签订了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的《仪陇县新城开发项目书》,主要修建新县城三星级宾馆及会展中心等,项目占地120亩,土地出让金500万元,土地保证金50万元。由于蓉信公司和广益公司均无钱交土地出让金,石长福便找到四川浩源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浩源公司)联建。后由浩源公司出资50万元交了保证金。并由浩源公司全额垫资修建新政箱涵等工程,工程款抵交了500万元的土地费,蓉信公司便取得了120亩土地的使用权。而后蓉信公司不履行合伙协议,避开浩源公司对外签订土石方工程、房屋修建、绿化等合同。浩源公司得知后,便停工要求解决问题,而蓉信公司组织社会人员对浩源公司有关施工进行阻挠。在这种情况下,浩源公司被迫提出中止仪陇新县城合作项目。由于蓉信公司在仪陇县修建花园酒店及开发商品房均系利用购房户的预付款和建筑企业的垫资维持,建修工程进度缓慢,多次停工。因此,数百户业主纷纷上访,要求政府追究“皮包公司”相关人责任。2006年9月18日,老股东石长福、张治樵、李石麟、欧玉明与王耀功、许尔凯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石长福变更为许尔凯。新股东接手后迅速注入了大量资金,完成蓉信公司在仪陇新县城开发的所有项目建设,在2009年2月前陆续偿还了四川浩源公司600多万元的债务。
纷沓而至的诉讼
    2006年10月26日,花园酒店土建商四川成都恒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蓉信公司支付工程款。2007年4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成民初字第9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蓉信公司于2006年7月29日签收的工程价款结算书合法有效(认定工程价款为26411882.3元);(二)被告蓉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恒熙公司工程款11421953.7元;(三)被告蓉信公司在判决生效起三十日内支付恒熙公司违约金10万元。许尔凯等股东发现,四川恒熙建筑公司驻仪陇项目部经理李禹勤系原蓉信公司仪陇项目执行董事李石麟的亲兄弟,他们担心这高得有点离谱的工程款有内幕交易。于是许尔凯等股东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受理后委托四川亚通会计师事务所对恒熙公司承建的酒店及配套用房工程造价作鉴定,该会计师事务所以亚会工审字[2008]第045号鉴定书确认工程总造价仅为17935043元。正在许尔凯等人全力准备二审开庭审理时,他们却意外得到通知,一审判决已生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花园酒店并在网上挂牌拍卖。这让他们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经查询发现,致使一审判决生效的原因是蓉信公司向二审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并获批准。许尔凯等人向仪陇县公安局报案。后公安机关查明,该撤诉申请是石长福用伪造的蓉信公司印章并以蓉信公司的名义向省高院提出的。
    “我不知道他们居心何在或这里面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他们强调公司是他们的,退一万步讲,公司是他们的,他们竟会让公司一下子多支付8476839.3元的工程款?”许尔凯对此至今感到很气愤。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伪造公司印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虽经公安机关查实,但犯罪嫌疑人至今毫发无损,而仪陇县却陷入了不安定中。虽然省高院已中止成都中院的执行裁定进行再审,但是原成都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却每天张贴在花园酒店的周围,造成了许多购房户的恐慌,几乎每天都有购房户前往蓉信公司要说法。
    而就在此时,老股东石长福等人又否认2006年9月18日与王耀功、许尔凯等签订的《股权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并起诉四川省工商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许尔凯等人遂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月8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07)成华民初字第18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一)原、被告2006年9月18日签订的《股东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被告蓉信公司、张治樵、石长福、李石麟、赵秀敏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谢敏、许尔凯、何懿、王耀功办理股权和股东变更登记。判决后老股东不服,又向成都市中院提出上诉。2008年8月29日,成都市中院作出(2008)成民终字第18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维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07)成华民初字第188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07)成华民初字第18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后许尔凯等人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2009年4月28日,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2008)川民申字第8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现该案四川省高院正在审理中。
    而就在案件审理中,2008年10月24日,四川省工商局又作出川工商法通字[2008]003号通知,决定收回以许尔凯为代表的新股东的营业执照。而以石长福为代表的老股东亦未取得营业执照,致使蓉信公司股东处于不确定状态,公司全面瘫痪。
县政府为真正股东“上书”
    因为蓉信公司全面瘫痪,大量购房户无法办理房产证,不断上访。为此仪陇县公安局围绕该公司一系列活动进入调查。调查发现:蓉信公司首次申请注册资本180万元(其中实物160.1万元)系原股东虚假出资;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820万元系原股东虚报注册资本;花园酒店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5位自然人出资1500万元系老股东虚假出资;老股东石长福等人还涉嫌伪造蓉信公司和广益公司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老股东主持经营期间“一房二卖”,造成蓉信公司官司不断,经济损失巨大。
    有鉴于此,仪陇县政府开始为蓉信公司“上书”,分别向四川省高院和四川省工商局发函,商请尽快解决问题,以免引起社会不稳定。县政府在函中反映:“为了新县城和朱德诞辰120周年的需要,2003年底,以张治樵等五股东与我县政府签订了在新县城修建一座三星级酒店的合同,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合同该项目应于2005年9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但到2006年6月,该工程仅完成了主体框架,离庆典仅差三个多月。为此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紧急会议,要求资金到位,而老股东没有投资能力,因此,该县在2006年7月决定对蓉信公司和花园酒店公司进行清算,找公司老股东王耀功多次谈话,会后王耀功积极多方寻求投资伙伴,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投资2000多万元人民币,在短时间内,完成了酒店装修,为朱德诞辰120周年做了大量工作。蓉信公司实际上是新股东在履行经营管理职责。”
    与此同时,仪陇县公安局经过近4个月的大量调查,基本查清了案情,向四川省公安厅汇报,并通过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就管辖权问题进行了专题请示。然而,2009年9月9日,四川省公安厅批复不同意将此案指定仪陇县公安局管辖。至此仪陇县公安局不得不终止侦查。
    “公安机关的侦查已清楚显示,石长福等人就是一个典型的空手套白狼的合谋诈骗行为,而且似乎每次背后都有某种力量在支持他们。如果他们合谋得逞的话,将使得我们这些为公司进行了大量投资的真正股东血本无亏!这还有正义?”虽然仪陇县公安机关侦查结论已基本清楚,然而案件侦查的突然终止并被移交还是让许尔凯心有余悸,“转眼5个多月又过去了,公安机关没了消息,今后围绕蓉信公司不知道还能发生一些什么令人惊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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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4 13:33 |
空手套白狼  骗子逍遥法外 百姓遭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9-15 09:46 |
裙子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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