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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6675|评论: 95

★★★★★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行政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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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行政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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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局:是不是你们对原发帖人没有办法?他是不是官大?

 楼主| 发表于 2012-8-24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局:为什么蓬安论坛的发帖人你们也没办法?就是对我有办法?是不是?!!!!!!!!!!!!!!!!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8-2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局嘉陵区分局,玩笑不是这样开的。

你们居然敢于拿这么严肃的事情开玩笑?

这下摆了一个大乌龙,看你们怎么收场。

发表于 2012-8-24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张局长,这个答辩状是不是你起草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8-24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8-24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张局长,这个答辩状是不是你起草的?

;P;P;P;P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8-2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友谋同学明明是2月15号发帖被你们捉住的,你们居然能穿越时空提前一个多月锁定他,周克华案是不是你们破的?

发表于 2012-8-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两点说明:1、拍穿越剧的话是把好手;2、没到地震局去工作是我们的一大损失;综上所诉,我跪求把这种有先见之人的人调到省地震局去工作吧,这样才能造福一方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2-8-24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线长他爹 发表于 2012-8-24 2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有两点说明:1、拍穿越剧的话是把好手;2、没到地震局去工作是我们的一大损失;综上所诉,我跪求把这种有 ...

对的!

发表于 2012-8-24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啊荒唐,就这样的水平,看了令人毛骨悚然。!

发表于 2012-8-25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P;P;P;P

发表于 2012-8-25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笑话。

 楼主| 发表于 2012-8-25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8-25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窃以为:公安机关要拘就该拘2012年1月13日前发“偷情帖”的人,这才是“偷情帖”的源头。对2012年2月15日未经核实的转帖者,若“偷情帖”为真,算了。若“偷情帖”为假,批评一下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2-8-2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法律咋个就想小孩过家家哦,也太不像回事了嘛:@:@:@:@:@

发表于 2012-8-25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8-25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看到这个,习惯已经见怪不怪了样。这是为什么?

发表于 2012-8-2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在创造奇迹。

发表于 2012-8-25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这这这也太荒唐了吧????有点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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