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是三甲医院吗? 网友: 匿名 (182.131.83.*) 2011-12-13 21:11 已回复
刘书记;您好! 我妈2010年11月15日因心脏病住进广安市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测为重病病人;而医生没将病人安置在重病室,反而将病人安置在一个没有任何医疗设备的房间,就连最起码的紧急呼叫器与供氧设备都没有。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陈亚玲用药:多索茶碱针20支、0.2g/支、每支34.8元、共696元。病人用药后死亡。病人是二级护理;病人李正群在死亡的当天17日从早上7:08分到晚上12点钟病人死亡之间;16小时52分;护士只来为病人做了一次检测(16:30分)。其余没有一个医生或护士来为病人检测或护理。病人病情恶化医生或护士根本没有了解到;依致病人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与抢救而死亡。当我发现我妈不行了时、我去叫医生、值班室里既然一个医生也没有、就只有一个护士,护士来看了一下也没有给我妈作抢救工作,于是她又出房找医生去了。当医生和护士再来到病房时这前后已过了二十来分钟。这时病人已经到了无法抢救的地步了。 这样的三甲医院!这样的医生!这样的护士!还能要吗?我盼望刘书记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我一个公道,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晴天。我忠心地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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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2-3-29 16:53
网友您好!
经电话上与您联系,您诉求的问题已进入诉讼程序,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我局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您反映事项已经依法进入诉讼程序,不再另行作为信访事项受理。
中共广安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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