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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仲彬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欢迎转帖、跟帖)尊敬的李书记: 我们首先祝贺您成为我们的市委书记!这是我们巴中的骄傲、是我们巴中的福分!这也是民心所向呀! 两年多来我们辗转反侧、寝食不安。借此平台,向您诉说我们心中的苦闷。谨请引起您和市级领导的关注和解决。 我们是2003年6月毕业于川师大、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大学、达县师范学院等大专院校的并被巴州区教育局、人事局、巴中中学引进的56名大学生。 2002年11月初,我们56名大学生都分别在不同大专院校通过“大学双选会”被引进到巴中中学,并立即与巴中中学、巴州区教育局等单位签定了正式合同书(上面盖有巴州区教育局、巴中中学等单位的公章)。2003年6月28日我们都怀揣激情与梦想走进革命老区——巴中,致力于建设革命老区。29日正式到巴中中学报到,暑假期间参加了岗前培训。2003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都被分配到不同年级。我们在教育第一线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通过一年的试用期(国家政策规定为一年)后,我们都以优异的成绩得到了学校的肯定、家长的放心、学生的满意,我们当中很多教师还取得了由省级、地市级、校级等举办的各种教学成果比赛、汇报课比赛大奖。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取得的教学成果是我们汗水的结晶、是我们智慧的集成、是我们对教育事业的热衷、也是我们对革命老区教育事业的贡献、更是我们响应国家政策——支援西部发展的具体表现。 按国家政策和《劳动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的试用期(一年)结束了,就应该在2004年9月份给我们办理转正定级的相关手续。眼看2004年春节将至,相关部门不理不睬、不闻不问、风平浪静。我们56名教师联名多次申请无果。在这期间,我们相继有六七名优秀教师因待遇不公而含着悲愤与失望离开了巴中,还有一部分看到了教育战线上的腐败,甘愿下海经商。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巴中地区除巴中中学以外的其它学校引进的大学生在2004年9月份就取得了教师资格证和转正定级的相关手续。理性战胜冲动,我们一忍再忍,心想上级部门迟早要给我们按政策解决的 。可事总与愿违,2005年开学伊始,区人事局委托巴中中学与我们56名教师再次签试用期为一年的合同(每份合同还外加100元的手续费)。当我们得知通知、手捧待签的合同时就楞呆了。此时的工作激情就被这份突如其来的、意想不到的“地方政策”浇上了一盆冷水,冰凉!可这下巴中中学愤怒了,300多名老教师愤怒了,50多名新教师更愤怒了。“州官”把“百姓”逼上了绝路,我们要为我们的公正待遇呐喊!我们要为“我们明天的早餐在哪儿”奔走呼号!火山终于在2005爆发了,巴中中学大部分教师集聚于巴中中学龙湖校区集体罢课。巴中中学的教学秩序乱了!学生慌了!家长急了!各级领导重视了!罢课当天,我们都亟待当时的区委书记陈思隆当面给予答复,可他看清了当时一发不可收拾的残局和问题的严重性,不敢面谈,就委托现在管教育的副区长张家生出面协调。 问题总得要解决呀!张家生副区长在几百人的教师大会上被教师问得一言不发、狼狈不堪,只是在50多名新教师的联名请求信上签批:“请陈栋才(当时区人事局局长)同志再认真核实、着手处理56名新教师的试用期和转正定级的时间。” 我们以为拿到了解决问题的尚风宝剑和“过官通行证”,这样可以平息我们心中的愤怒,还我们公平待遇了。就这样,我们又把联名请求信送到了巴州区委书记陈思隆、巴州区人事局陈栋才办公室里后,就又走上了岗位,投身于教育事业。 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我们望眼欲穿,正当的、满意的答复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期待。可理想与现实仅一步之遥,我们寄予陈思隆、陈栋才的期望又如肥皂泡似的破灭了。两人因腐败问题相继锒铛入狱。他们2人一时成为巴中乃至全省关注的焦点,我们的试用期和转正定级问题逐渐被淡忘了! 但若不诶我们公正待遇,50多名教师永远不会忘记,永远要申诉,甚至付出惨重的代价。 这天我们在四川新闻网上看到区人事局给我们巴中中学一教师的恢复后,更是气愤至极 ! 回复上说什么是“按国家政策办理的,不存在延长试用期两年的情况,网友反映的情况不顾属实。” 可悲!可叹!以自己的伪辩想来掩盖事实的真相!我们明明是2003年9月份到校任教的,而你人事局给我们定的转正定级时间是2005年12月。这当中的一年时间被你人事局吞噬了、抹杀了?无稽之谈!谬论、荒唐! 回复上说:“……这56名大学生实际上系用人单位自行聘用的,不属于人事部门正式招聘人员。” 好一句强词夺理之言!你这不是工作上的推委吗?难道你不是在开脱责任吗?可推测,没有你们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态,巴中中学敢引进这么多人才吗?这么多编制问题她能够自行解决吗?法律给她赋予了多大的权利?我们第一份试用合同上的两颗显赫的公章是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还是你们单位用萝卜自行雕刻的? 回复上说:“……区人事局于2005年9月对这56名教师的参工时间认定为2003年9月。参工时间的认定与转正定级时间是两个概念,也并不矛盾……” 你这不是以己之矛戳己之盾——自相矛盾吗?要为自己开脱责任又不尊重事实。试问:“既然你人事局认定为我们56名(现在确数没有56名了,在你们的“开明”政策趋赶下,有7名优秀教师含着冤屈、愤怒与遗憾离开巴中了)教师的参工时间为2003年9月,哪你人事局为什么偏要超越法律红线,把我们转正定级的时间确定为2005年12月呢?这被你们模糊的这一年,谁来给我们负责?难道你要说56名教师时运不济,偏偏来到了巴中,又偏偏进了巴中中学?我们是属于国家统招,通过正规大学出来的,应该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为什么偏到巴中就取消我们的公平待遇?为什么巴中搞‘一地两制’呢?为什么同年进二中的大学生就该享受少一年的试用期呢?” 回复上说:“参工时间的认定与转正定级时间是两个概念,并不矛盾。” 你人事局的回复是在偷换概念、强词夺理、信口雌黄。按你们的思路,参工时间一经认定,转正定级时间就可由你们任意摆布了?有关系的就少一年试用期,没关系的就延长试用期?关于参工时间与转正定级时间的认定问题你们本身就存在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陈思隆错了,陈栋才错了,为什么你们还要继续错下去呢?这里我们了解了一些关于转正定级的认定的腐败现象,我们正在收集证据,揭发你们的违规操作。 我们签定的两份试用合同都即将在网络上公布出来,我们准备打一场持久战,但胜利是属于我们的,是属于把握真理的人的!哪怕我们付出血的代价也要争取我们的终身权益!如果你们不妥善解决,我们将越级上访到省委、省政府,一直上访到中央、国务院!我们是下了决心的! 尊敬的李书记,您的“清正廉洁、为民办事”的美名享誉省内外,巴中人民也对您充满了期望和尊敬!您在大会小会上经常讲,巴中需要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人才,可巴州区委、区政府,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巴中中学把我们多年申诉的事情置之不理,难道这也叫干成事情的职能部门吗?您工作繁忙,本不想劳驾您,可我们申诉无门呀!结果都是一些部门搪塞、应付。两年来,我们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只有请求您为我们56名教师做主了。我们真诚的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回复为盼!!! 巴中中学56名新教师 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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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要把那些影响和谐的、不称职的干部清理出去。为大学生们呐喊吧!我们会支持你们的!社会将关注你们!
呵呵,有哪位记者愿意去巴中采访报道一下嘛!这也是为民谋利呀!
坚决拥护,坚决报道.欢迎给我们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继续关注事情的处理结果
支持!支持!再支持!我将继续关注处理结果
现在大学生,现在的老师就这样? 一点不公平就在这里大吵大闹?请问你们如何“为人师表”?
现在的没有背景大学生在巴中的出路没有当官的保姆强.我们单位例子多了,大学毕业的无编制,当官的保姆吃财政饭.老百姓办事难呐!
李书记的人气就是旺哈
呵呵
说得及是,请有关部门去查查那些当保姆出身的人现在做啥
呵呵!!!!!支持!!!!!!!
合理的生存权是人的第一需要,大学生,老师,也一样嘛,
这真正体现了“竞争上岗”!!!!!
巴中特色的用人制度改革之“竞争上岗”!
巴中论坛楼主“惩恶扬善”于10月13日,在论坛上发布“巴州区人事局对我们大学生的不公平待遇”贴子,现针对此贴子作如下回复: 楼主“惩恶扬善”所反映的事件巴州区人事局、巴州区教育局、巴州区编办已于9月10日安排专人专项调查,9月14日将调查结果报市、区有关部门,并以书面形式回复了信访人。现再次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事由。二00三年春,巴州区教育局、巴中中学参加省内部分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会,与56名同学签订了意向性招聘协议。二00三年秋,这部分学生毕业后陆续来到了巴中中学代课。由于此前巴中中学并未向区人事、编办等部门申报引进人才计划,也没有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当时巴中中学亦无空缺编制,这56名学生实际上系用人单位自行聘用的,不属人事部门正式招聘人员,故他们上岗后迟迟未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聘用手续的签订。 此后,因巴中中学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根据这部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巴中中学龙湖校区建成后急需教师的实际情况,请求作为特殊情况研究解决。二00四年六月,经区人事局、教育局、编办协商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规定程序,一是给巴中中学新增加了56名财拨事业编制;二是同意巴中中学自行引进的现已上岗的56名学生纳入2004年我区引进人才计划。故2004年9月区人事局、编办为已上岗的56名人员办理了相关人事编制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中明确了试用期时间是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一年时间。 3、政策依据。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22条的规定“首次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其试用期为一年。”和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工〔1994〕43号文件“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均实行一年见习期”的有关规定,56名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满1年后,于2005年9月经巴中中学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区人事局为其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鉴于56名同志于2003年9月已在巴中中学代课的实际情况,根据川教人字〔1980〕第277号文件“代课教师被聘用为正式教师后,对其连续代课时间与转为正式教师在学校工作的时间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规定。区人事局于2005年9月对这56名教师的参工时间认定为2003年9月。参工时间的认定与转正定级时间是两个概念,也并不相矛盾。这均是按政策规定办理的。 二、核实回复意见 综上,楼主反映的巴州区人事局对我们大学生的不公平待遇即“新进人员试用期执行了两年”的问题事实上不存在。巴州区人事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办理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手续和见习期人员的转正定级手续,没有随意延长工作人员见习期时间现象,更无违背法律可言。 欢迎到巴州区人事局咨询相关政策,网内将提供相关的政策依据并竭诚为你们服好务! 特此回复。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