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529|评论: 50

枣林乡付乡长公然聚众闹事(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10月11日,巴州区枣林乡11村余文英,因风湿性心脏病、心衰等原因在巴中市中医院门诊求治,由于病情危重,当时患者在无钱的情况下,门诊医生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将其收治入院进行全力抢救,终因病情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于下午3点半左右病人死亡,患者本是正常的死亡,但家属不理解,纠集部份亲属(包括枣林乡七村支部书记,患者娘家侄儿余××),无理纠缠,并长时间将尸体放置于病房,严重地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医院本着稳定和谐的原则,进行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于情于理于法进行了赖心而细致的劝解和疏导,使矛盾末激化,在晚上6点半左右,余××通知枣林乡付乡长何××,何得到此消息后,动用了一辆警车(牌号为WJ15电3×××××),驱车赶到巴中,在其后坐镇指挥,在晚上10点左右酒足饭饱后,将警车停在建行门口和夫人李××(市人民医院职工)现场指挥,在几度缓和的情况下,将矛盾激化,在0点30分左右,何为了探虚实,以看病为由,酒气熏天地出现在医院办公室,在离开办公室后,在医院大厅和门口公然要患者方要闹,要闹到西交会,要死者方不要移尸,并要医院为其安排高档宾馆,等第二天找上几车人来再说,说完跳上车在准备离开的时候,被医院职工和部份群众挡下,并用相机照下了警车的相片,警车随后离开。作为政府的一级领导,在出现社会矛盾的情况下,不进行劝解和疏导,公然聚众组织骟动闹事,这种公然违法和破坏社会稳定,扰乱西交会召开的人,我们要求公检法,政府,纪检等部门严肃查处,还社会稳定祥和的环境。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6-10-1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6-10-16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azhongxuqi在2006-10-16 21:44:00的发言:

当时患者在无钱的情况下,门诊医生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将其收治入院进行全力抢救......医院本着稳定和谐的原则,进行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于情于理于法进行了赖心而细致的劝解和疏导...

把医院也说得太高尚了吧~~~这还是医院吗?为了贬一方也不至于把另一方抬到天上吧

发表于 2006-10-16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6-10-1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在这里大呼小叫吗?芝麻大的小事当西瓜了?

    你认为你们中医院好得不得了?你们院长好象屁股上的屎都没擦干净吧?

    你们院长自然有纪委,审计的人查他,我就不在这给他贴小字报了!

    他付乡长即使犯错了也只是代表他一个人,而不是代表全体基层干部.

    不要经常拿某某职位说事?难道一人犯错就得殊连九族.

    我看啊,有些小事,放在巴中论坛说还可以,拿出来说,你也不怕被笑话.

发表于 2006-10-16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处!!!

发表于 2006-10-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呢?????

发表于 2006-10-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破坏巴中的稳定就查处谁!

发表于 2006-10-1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借此歪曲我们农村干部.现在的农村干部苦着呢...少数人不代表所有人.

发表于 2006-10-17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什么事都要搞在这来呢?发生了的事就等处理嘛,若是处理得不公,或者告状无门再到这来说说也还可以的,真搞不懂,是不是无论大事小事都搞到这来已是巴中的时尚了,任何一个地方每天都会有事情发生的,能内部消化的就内部解决三,难得真的是要大家看到巴中的这些事就是巴中人脸上的光彩?难得别人看到巴中这些事笑话我们就是我们的荣耀?说实话我做为一在外的巴中人,经常给他们介绍我们巴中,还真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为我们巴中的发展贡献点力量,但你们这样搞,别人还敢来嘛,大家都醒醒吧,巴中不是一经得起折疼的城市!

发表于 2006-10-17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此乡长要被理麻了,只要被捅到这上面来的,没有几个有好下场。不信~~~等到起嘛。。。
发表于 2006-10-1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患关系,好难讲清楚的哈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0-1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的定性应当由有关部门调查后确定,此事也应当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发表于 2006-10-1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联系方式呢?以便记者采访

发表于 2006-10-1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话好好说嘛!怎么一件事情总喜欢绕来绕去呢?人啦,最重要的是作人办事都要讲良心!这是中国传了好多年的传统了,咋都忘了呢?回去读读三字经吧![em06]

发表于 2006-10-17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乡干部本来就和土匪没分别

发表于 2006-10-17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0-17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网上流行无中生有.小事放大.以偏概全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发表于 2006-10-1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6-10-1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闹上来了,相信有关部门会有一个交待的,不要互相指责啦,等等吧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