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5日《四川日报》报道,去年,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获得第四名,比上年上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排名连续三年获全国第一。记者日前从该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各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3万多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660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3件,办理答复3425件,向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方向迈出坚实步伐。
当前,推进政务公开为更多的地方所重视。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在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步集中公开省级53个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数,21个市(州)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在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对“三公”经费支出结构、变化因素、使用绩效等相关内容作出详细的说明解释,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可以说,这些措施能够更有力地推进廉政政府建设。
公开政府信息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公信力。诚然,政府信息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对此,我们应给予重视。可以说,政府越是信息公开,越是敢于面对民众的监督,越是能够促进权力的阳光廉洁运行。
四川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提振人心。我们看到,该省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迈出的步子令人可喜,令人赞赏。去年,各级政府网站共公开320多万条信息,占全省公开信息总量的90%以上,其他公开载体也承担了大量的政府信息发布、信息传递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流程、分类体系、核心元数据、展现形式、填报格式、数据库和监管等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开行为——采取有效载体,让阳光更充分地莅临,将使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更大成效。
事实上,政府公开信息有法律上的保障。2007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目的就是为了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条例》规定: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让政府信息公开取信于民。公开是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批评权的关键。有公开,有阳光,才有希望,才有廉政,才有权力运行的取信于民。我们只有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以规范权力及科学发展为己任,更加全面地推进廉洁节俭型政府建设,更加有力地推动政府事项公开,更加创先争优履职尽责服务于民,才能够让我们的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与科学化轨道,才能够让我们的工作赢得民众的称道,才能够让我们的工作为民众谋取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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