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我今天看到的,估计我们的医保卡也是这样的,怪不得我的医保卡快一年了才发给我,本想估计还是有不少了,结果一查才200多,怎么活哦!
关于隆昌县教师住房公积金 的问题 (转)
1、我县教师前几年的住房公积金县财政为什么不匹配,导致我们现在无法取出公积金进行支付高额的买房贷款。多次打电话询问公积金管理中心,据说要等待教师退休或者调出了才给匹配,这样侵害了教师的利益哦?(等待教师退休或者调出!调出只能取出本金,退休了还拿来干什么?)
2、我县教师的住房公积金扣除的比例是9%,而其他地区是12%,当然这个可以理解,因为文件规定是扣除工资总金额的9%—12%,我县贫困,按照低标准,我们无话可说。但是,领导们应该很清楚,国家,省的政策都是“总工资”;这里的总工资是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至少是基础性绩效工资。而我县扣除9%的基数却是基本工资,我们工作了十多年的教师,一个月扣除了基本工资的9%,也就只有有几十元,而按照国家文件,应该加上绩效工资作为基数进行扣除。也就是说少扣除了100元左右的住房公积金每个月,加上县财政的匹配,我们教师一个月就少了200元左右的费用,对于这样高昂的房价,我们拿什么去保障,去支付,教师的生存状态怎样,积极性如何?这样严重的侵害了教师的利益。
对于以上问题,请尽快解决,只有隆昌县的住房公积金才这样,内江市的每月都扣除300多元,财政补贴300多,这样的隆昌政策符合国家、省上的政策吗?难道真的只有用其他方式进行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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