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琢磨着做一个中国结。拾起一根茜素红的丝线,先编一个盘长结,让它和满地的大头钉纠缠在一起,从中抽出两根底线,再打个凤尾结,两根线相依相偎,亲密得像分不开的柔风和细雨。最后呢,再续上一片流苏,光彩流溢的,在我的眼前铺开一幅画卷……
六岁的我,站在缺了一角的屋檐下,站着,站着,天边就漏下了一匹晚霞……
外婆的那个村子,有一切被称为“秀美”的特征:长满青苔的简陋石桥,没有名字的,静女似地横卧在小河之上,随着清冽的河水蜿蜒而下的,是青而又青的竹林,一滴晨露从竹叶间溅落,不小心吵醒了酣睡的雄鸡,一声高亢的长鸣……
于是村子动起来了。
一
我们不曾经历过那个年代,但一样的感同身受,正如我们虽然没有经历过刀耕火种,却早已把“炎黄子孙”这四个字烙在了心上。
小村虽偏僻,但在那火红的年代也没少受战火的洗礼。1942年的秋天,似乎并不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却不知从哪里来的尖锐叫声划破晴空:“鬼子来了——鬼子来了——”于是村人全都丢下手里的活计,匆匆往家里跑。一时间,家家柴扉禁闭,处处杳无人烟。外公此时毫不知情,还拎着把柴刀在山间小路上愉快的哼着小曲。忽然一个在阳光下闪着明晃晃亮光的墨绿色东西跃入了他的视野,他不由得握紧了柴刀,鼻尖上沁出了豆大的汗珠,就在他已经准备好作殊死搏斗的时候,那个“绿钢盔”突然抬头,对他咧嘴一笑:“兄弟,有烟吗?”就在外公疑惑着“日本鬼子”怎么说起中国话的时候,村子里早已大开“杀戒”。原来这伙人是一伙国民党的散兵,半路上弹尽粮绝,焦渴难扼,又不敢明着抢百姓的东西,于是就想起“兵不厌诈”这条兵法来了。他们先是乔装成鬼子把村民都吓跑,然后迫不及待地跑到院子里,把能吃的都搜刮一空,有人看见农户栅栏里养着两只肥壮的母鸡,二话不说,袖子一卷就把把鸡们给提了出来,连皮带毛剥了就地烤着吃。村民见状,都是敢怒不敢言,好在散兵们也不是穷凶恶极之辈,吃饱喝足后抹一抹嘴角,就稀稀拉拉地走了。
村子有一防空洞,本是为了躲避日本人的炮弹而建的,解放以后,就废置不用了。曾经有村童玩耍时不小心陷落里面,于是村民们用一些木柴,干草堵住了洞口。从此以后,阴森的防空洞就成了鼠朋蛇辈们的“游乐园”,也成了令村民们头疼欲裂的“历史问题”。
舅舅的厨房正好对着防空洞的洞口。一日,他收工回家,正待切菜的时候,冷不防往菜板上一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条半米长的眼镜蛇正盘旋在菜板上,虽然不是很大,但蛇身上鲜艳夺目的花纹和快速收缩的信子却当即让舅舅丧了七魂六魄,他在原地足足呆立了5秒钟,突然回过头对正在地上玩泥巴的儿子说:“小三,你妈出门的时候有没有跟你说过咱们晚上要吃蛇肉呀?.”……还好村里一个捕蛇高手正好经过,三下两下把蛇收服了。这件事情后来成为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笑谈之一。
二
站在青石桥上,杏色的衬衫和黑布鞋,雨点淅沥疼爱着蕉林,在河流的远处,,稚嫩的笑声随着柳絮飘成了云烟。
我小的时候是个野丫头(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整天跟着村里的男孩子到处疯跑,摸鱼上树,玩泥巴和扮新娘做家家酒,一天到晚都灰头土脸的,要不是脑后扎着个小马尾巴,凭谁也不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太野了总会出点什么事的,且不说别的,单是村口那条河流,就被我“拜访”了三次。虽然赫拉克利特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是并不影响我连续三次掉进同一条河流的“壮举”。第一次正值枯水期,掉下去的时候正好坐在松软的水藻上,不仅不害怕,还把水藻扯来玩。第二次可没那么好玩了,外公牵着我走着那条独木桥的时候,忽然看见河对岸上的桃花居然开了几朵(要知道那棵桃花在堤上住了很多年,一直都是光秃秃的树干再加上几片摇摇欲坠的干瘪的叶子),孩子心性一起,挣脱外公的手就想跑去看看,不想一个跟头就掉下去了。别看当时水也不深,可也足以淹没我的胸口。这下可把还在桥上的外公急得直跺脚。恰好不知道谁的爬犁还搁在田埂上,他赶紧拖过来架到河床下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给拉上来。上来自然免不了一顿数落:“傻丫头,不就是几朵花嘛,就能把你的魂给勾去了。”我吐了吐舌头,连说以后不敢了。话虽如此,小孩子不记事,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是说给大人听的。没过几天,又开始在河边蹦达了。
转眼间,那只被村民称作“呆瓜娘”的鸟醒来了,站在最高的枝头用它那长达10秒的叫声不停地向大地广播着:“夏天来了,夏天来了。这时候的河水可有精神了,它仿佛要昭示自己的力量似的,咆哮着不断冲击桥墩。岸边的草也茂盛得像一件绿袍子,把河堤完全覆盖住了。我就在这样的草上和伙伴们笑闹,忽然感觉脚下一空,踩到的明明是草,却整个人重心不稳地往河里掉。这之后的事,我也不太记得了,只知道似乎还拼命挣扎了一会,但河水来得太汹涌,不一会而就把我卷入了旋涡中,我也昏死了过去。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肚子鼓得大大的自己,外婆抱着我伤心地哭,一双双焦急的眼睛包围着我。看到我安然无恙,大家都松了口气,外婆更是破涕为笑,指着我对大家说:“看看这孩子,天生水牛的命,掉到河里几次都没给河神勾走。”后来我才知道,要不是那时候恰好有个叔叔在下游洗菜,把我给救了上来,我这条小命早就没了。
村里有个俗例,凡是曾经溺水的孩子,必须要给他“招魂”。据说溺水是因为河神想把孩子抓去当童男女,所以即使救上来了,魂魄还留在河神那里,如果不举行这个仪式,这个孩子以后可能会变得痴痴呆呆。当天夜里,村里的几位长者请来了附近最有名的巫师来给我“招魂”。
那是个漆黑的夏夜,只有风吹过蕉林的沙沙声,一些萤火虫背着小灯笼在若明若暗的空间里巡逻。看着全身黑衣一脸肃穆的“招魂”队伍,我打了个寒噤,一个劲的想往外婆的怀里钻。偷眼看那个巫师,只见他一手摇着铃铛,一手比划着我看不懂的手势在队伍前面领着路,口里还念叨着什么咒语,似乎是什么“河神啊,请把这孩子的灵魂赐还吧。”诸如此类的话。他的脸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狰狞而诡异。跟随的众人徐徐地沿着河边走着,一边往河里撒着豆子和甘蔗叶子(好象是这些吧,记不太清楚了)就这样沿着我溺水的河岸走了三个来回,忽然队伍中间一个人举起手中的铜锣,“当当当”地敲了三声,扯着嗓子喊着:“收——魂——回——家——”那巫师便过来牵起我的手,让我跟他一起对着河水拜了三拜,整个仪式就结束了。
自古民间流行巫术,云南的蛊毒,湘西的赶尸,贵州的抹脸,有赖于各种各样的野史村言,成为玄而又玄的传奇。从母系时代起,人们就开始相信自然界的花草,鸟兽等各种生物都是有灵的,它们通过各种方式与人类维持着某种感应。交感巫术频繁出现在各种古籍里。《红楼梦》第二十五回说到赵姨娘买通马道婆,用纸扎的小人对宝玉和凤姐下咒语的故事,就是交感巫术的一个应用。至于我们是否真的能通过一个人掉落的头发,指甲,牙齿等控制他的灵魂却是不可考证的。但这些早期的巫术直观却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感知美的开始。我始终相信,每一件事物的出现都有其必然性,同为有机物构成的动植物和人类确实存在着感应,作为自然界统治者的人类,应该守护好这种微妙的关系,才能以平衡的状态继续发展。我记得《圣经》里有这么一句话:“人所遭受的,动物一样会遭受,人不能自持地位高于动物。”与民间存在的对自然界的畏惧心理一样,这种阐述是对人类中心论的一种否定。无论如何,对自然界多一分关怀,就是给人类自己积聚多一分生存的能量,时间的浪潮终会把我们推向真正的虚无,当消失成为必然的时候,我们也许可以微笑着对这个世界说再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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