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大家都在讨论自来水的安全问题时,江苏南京新街口某商场的员工向记者反映,自己工作的地方只提供55℃的水,很担心没烧开的水喝了不安全。记者探访后发现,该商场确实如此,而且不许员工用自己的杯子带热水,被发现了要被扣钱。管理人员解释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上班时泡茶。
法律赋予企业以充分的自主管理权,然而无数事实证明,一些企业正在滥用管理权,随心所欲地侵犯员工权益。对于一些企业管理者而言,对员工苛刻和非人性化的管理,用一句话形容十分恰当,那就是,“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之前,有企业在规章制度中严格规定员工上班时间的上厕所时间和次数,而且类似的报道屡见报端,曾让广大公众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让人想不到的是,一些企业不仅限制员工个人行为,还直接剥夺了员工喝开水的权利,大有侵权竞赛之势。
至于该商场禁止员工泡茶是否合理,也是很值得商榷的。应当承认,商场一线员工的确不能像商场办公区管理人员那样“一张报纸、一杯茶”,抱着暖瓶随时饮用。但商场一线员工完全可以采用不一样的喝茶方式,比如,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在顾客少或者没有顾客的时候喝几口,这难道影响商场形象和声誉吗?换位思考,我想,多数顾客会理解服务员偶尔喝口茶的。即使退一步,一律禁止泡茶,但也没必要连喝开水的权利也一并剥夺吧?看来,商场决策者和管理人员不仅缺乏人性,无视员工人格尊严,而且还有非常严重的洁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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