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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贴图] 男子和网友开房后拍裸照敲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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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3:04 | |阅读模式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21讯 (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汤婧晗 通讯员 思法 文/图) 昨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退伍军人黄某因拍裸照敲诈勒索女网友,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被敲诈的是一名90后女孩小琪(化名),她第一次与男网友开房,就同意让对方给自己拍裸照。没想到竟自酿苦果,对方不但要敲诈她5万元,还要逼她与陌生男子“睡觉”,但小琪拒绝了。

  和男子开房被拍裸照

  他们两人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黄某1988年生,是一个退伍军人,小琪比黄某小四岁。

  双方认识后,约定4月24日正式见面。之后,两人更是以电话频繁沟通并经常见面。感情也由此逐渐升温,小琪也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了黄某。在刚交往期间,黄某就曾多次向小琪借钱,总计7000元。他还给小琪写下了借据。

  今年5月24日早上9点多,这两个网友相约来到仙岳路的一家公寓式酒店,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到了下午4点左右,黄某对小琪说:“宝贝,我想给你拍几张裸照,自己留着看看。”

  小琪居然同意了,她说:“要拍可以,但要用你的手机给我拍裸照。”于是,黄某用自己的手机,给小琪拍摄了23张裸照。

  “给5万要不公开裸照”

  随后,小琪进卫生间洗澡。黄某以买水为由要出酒店,他翻开小琪的钱包,带走了两张银行卡、一部手机以及一张7000元的借据,梦幻西游

  出酒店后,黄某来到附近的一处取款机,分别从两张银行卡取出700元和1000元的现金,并删掉了银行的取款短信通知,撕毁7000元借据后,他返回了酒店。

  回到酒店后,黄某将银行卡与手机还给小琪。告诉她,已经将卡里的1700元现金取走,借据也撕毁了。他并威胁小琪说,手机的内存卡已转由他人保管,必须在6月20日之前筹集50000元人民币,否则就将之前拍摄的裸照打印出来到处张贴。

  当时,小琪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太放在心上。两人之后还去广场逛了一圈,买了东西后才分开。

  5月25日晚上,黄某打电话给小琪再次威胁,如果拿不出钱来,不仅会到处张贴裸照,还会到她的单位去闹。后来,他甚至提出说,要让小琪去公寓式酒店“接客”――陪陌生男子“睡觉”。

  “敢报警,砍你全家人”

  5月26日,当黄某得知小琪报警后十分生气,继续打电话威胁,要砍小琪的家人。次日,黄某就被警方控制了。

  据悉,黄某曾在2007至2009年在外地服过兵役,2011年2月来厦。最近由于缺钱花,他又在网络上认识了小琪,便想通过拍摄裸照的方式威胁勒索。不过,他没想到,还没得逞就落网了。

  思明区法院一审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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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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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 14:13 |
活该,但这男的不是人

发表于 2012-5-1 16:36 |
判得太轻了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5-1 16:59 |
不是好东西  丢男人的脸:@

发表于 2012-5-1 17:06 |
有些人不要对号入座。

发表于 2012-5-1 17:12 |
;P;P

发表于 2012-5-2 13:23 |
量刑过轻

至少应该在3年以上5年以下
发表于 2012-5-2 13:35 |
;P;P;P;P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5-2 13:40 |
表示路过

发表于 2012-5-2 14:00 |
量刑过轻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5-2 15:08 |
没有一个的好人

发表于 2012-5-2 17:40 |
有一个90后,唉!!!!自食其果

发表于 2012-5-2 18:01 |
骗财骗色的混球。

发表于 2012-5-2 18:08 |
那男人也太混球了!

发表于 2012-5-2 19:18 |
枪毙算了  人渣    。
那女孩也太轻浮了哈
发表于 2012-5-2 21:26 |
那个男人不是东西,女人也该留点记号做教训

发表于 2012-5-2 22:09 |
自尊自爱自强自立.......

发表于 2012-5-2 22:11 |
量刑过轻

发表于 2012-5-2 22:15 |
睁大眼睛,小心,小心.

发表于 2012-5-3 14:57 |
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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