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省道101线沙河至台上段收费公路站点调整及车辆通行费征收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调整省道101线沙河至台上段收费站设置有关事宜的批复》(川交发[2012]12号),现将省道101线站点调整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站设置:省道101线沙河至台上段设皇柏林(K442+050m)、上两(K496+700m)二个主线收费站;撤除断渠、桃园收费站。
二、上两收费站收费起始时间:2012年4月18日。
三、收费期限:按(川交发[2012]12号)批复文件规定,收费期限暂定为从200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视国家政策作相应调整。
四、收费方式:实行过站制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五、收费票据: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章印制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
六、收费标准:按(川交发[2012]12号)批复文件执行。
单位:元/车.次
车
标 型
准
站 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皇柏林收费站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上两收费站 8.00 16.00 24.00 32.00 40.00
七、收费范围: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地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外,其他车辆均应交纳车辆通行费。
特此通告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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