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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城市虚假病态之,公交车让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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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渡人渡己发言说:   "什么理论?让不让只是你个人的修养问题,管什么病态毛事?简单!有人比我更需要这个座位,我相信公交上多站下骨头会更硬些!"
航封 发言说:"让座是社会文明的表现.   不让座是休养和教养好坏的表现。鄙视休养不好教养不好的对让座持批评态度的人.   你家永远没老人没孕妇吗?不可思议!!!!!!!!!!!"
飘行天涯 发言说:"让个座,都要上纲上线。我就常让座,时代傻儿罢了。只有这样,我的良心才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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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航封 发表于 2012-4-12 17: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渡人渡己发言说:   "什么理论?让不让只是你个人的修养问题,管什么病态毛事?简单!有人比我更需要这个座 ...

谬论如下,欢迎评论:
曾几何时,老年人上公交车就恨着眼等人让座,大一点的公交车有座可让,小一点的公交车往哪里让,上顶棚嘛, 面对莫须有的开口就可以让你掏几百几千的票子时代,座一元钱的公交车还被彻底洗脑,一元钱当道德模范,这个已经病入膏盲, 让座你让出来的是局部利益,如果你见人就让座,恭喜你的心已经回到了大唐时代,你脆弱的心里,不及清洁工的处世能力,城市病态之系列一,公交车让座:lol

发表于 2012-4-1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理论?让不让只是你个人的修养问题,管什么病态毛事?简单!有人比我更需要这个座位,我相信公交上多站下骨头会更硬些!"
航封 发言说:"让座是社会文明的表现.   不让座是休养和教养好坏的表现。鄙视休养不好教养不好的对让座持批评态度的人.   你家永远没老人没孕妇吗?不可思议!!!!!!!!!!!"
发言说:"让个座,都要上纲上线。我就常让座,时代傻儿罢了。只有这样,我的良心才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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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5个大小老婆一个大院进出, 以各种理由关心你的人开上了上百万的私家车,  还有的买了上亿的房地产,修起了庞大的商住楼,却号召座一元钱的公交车还要当道德模范让座,这和当年那个穷光荣的概念如出一辙, 当你座一元钱的公交车你还要让座的时候,你就已经与世隔绝了,本人过去将来现在永远都不会让座,
楼主小学二年级的见识,好好的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纸,家有孕妇你还要挤公交车,这种人早就被时代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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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热贴:“环球时报”宣扬爱档即爱国 郑州老人公交车上猝死郭大虾:
爱国就要爱党,爱国就要爱腐败的政府,爱国就要爱贪官,爱国就不能批评政府的错误决策,爱国就要服从党的(正确+错误)的领导,爱国就不能考虑自己有没有饭吃,爱国不能考虑买房贷款还得清还不清,爱国就是做党国的仆人,奴隶。。。

最近河南郑州一位老人,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后,突然倒地猝死。老人家属接受急救人员询问时称,老人患有心脏病。公交车让座问题近些年在中国频发冲突,有老人强行要求年轻人让座,以至上演“全武行”;有姑娘不让座,大爷直接一屁股坐到姑娘身上……很多年轻人在网上感叹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soulism:
不要再说什么年轻人没道德之类的。 这个社会给了年轻人太的的压力, 很多人上一天班累的不行, 挤个公交车还得让座,让座这个只能说是一种传统, 但绝不是必然的。我昨天为了找工作活活站了一下午,腿都快断了,后来回学校幸好座位足够,如果这时有个老人还过来硬要让我给让座,不让还打你,你会怎么想?

你猜BLGZHXY:
每天八点钟我们必须得搭车去上班,然后遇到一波波拿着扇子去跳舞的老人,你说让不让?我们上班族上下班都要挤公车一个钟,还要工作一天。唉,有一次一个肚子几乎看不出的孕妇上车,自己大声说怎么没给孕妇让座,我听到了,但是我也装听不到,有时候把别人的义务当做理所当然了。


新浪微博上有一个关于这一事件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0%的网友认为小伙子没错,老人脾气太火爆了。10.1%的网民表示不好说,似乎大部分网友是站在谴责老人的一边,我不知道是不是和参与民调的大部分是爱上网的年轻人有关。

其实我个人非常坚定地认为,年轻人还是应该主动给老人让座的,因为我们都有年迈的父母、祖父母,我们有一天也都会变老。当然,郑州那位老人遇到不肯让座的年轻人,如果可以善意地提醒,也许更可以得到大家的尊重,更不会出现猝死的悲剧了。



发表于 2014-9-14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限行,从公交车出租车开始,他们一辆车其街头放大效应相当于普通车30辆的通行量,肆意恶性超载超员超速,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发表于 2014-9-14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昌2002年的时候,跑西宁马道的公交车不是不允许超员的嘛,应该严厉整顿公交车恶性超员问题,双重标准那是二猫论,只会天下大乱

发表于 2014-9-1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处一起 公交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乔竣),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

5月28日下午,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查获一辆802路超员公交车,车辆核定载客人数19人,实际载客51人,车体因超员而严重倾斜。对此,民警及时将车上乘客转载,并扣留了驾驶人的驾驶证。
公交车超员应不应该受到处罚这一问题,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曾进行过报道,并给出观点:公交车超员属违法行为,但交警执法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做到社会效益和法制效益的有机统一。为此,二大队与802路公交车所属单位湟中县客运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公司负责人与该车驾驶人一同到交警二大队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处罚

这位负责人随后谈到了公交车在运营过程中的一些现实情况。他说:“现在,随着郑州市环城快速路、原107国道、农业路等一批快速道路相继扩建及建成,公交车车速加快,行驶在这些道路上的公交车是否仍能超载,应引起重视。否则,真要出现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谁来负责?法律赋予了交警依法处理违法现象的权力,但是我们又不能查公交车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一旦出事,算不算我们工作未尽责?对公交车的管理,交警在执法上的确很为难。”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公交车超载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是个棘手问题,这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问题,需要由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对公交车的核载人数作出清楚的规定,如一辆公交车应有多少座位及站位,超出多少算违章等。”交通局超载不能太离谱郑州市交通局一位姓刘的同志就此问题发表看法时认为,完全不让公交车超载从目前来看是不可能的,但是公交车超载也不能太离谱。他说:“就目前郑州市、甚至全国的现状来说,如果让公交车按座位载客很不现实,因为公交乘客的流动性极大,公交司机不可能一站一查人数,公安部门也不可能一站一核准人数。但是,如果公交车成倍地超载,显然也不合适。每当我看到一些公交车里的乘客挤得摩肩接踵时,就很担心,因为一旦出事,就有可能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对此公交公司肯定难辞其咎。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尽早出台法律解释或行政法规,对公交车的核载人数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个矛盾,否则争论只能是争论……”

  由于政策和体制的原因,目前郑州市交通局还没有对市内公交车进行管理。郑州市运输管理处政工科副科长李健就此问题告诉记者说:“交通部门对超载现象的处罚,现阶段主要集中在长途客车和货运车辆上。但是据我所知,有一些城市的交通局已经设立部门专门管理公交车。”李健还谈到了另外一个发生在公交车上的不安全因素,他说:“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三品检查’历来是很严格的,但是唯独公交车的‘三品检查’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又似乎很无奈,长沙公交车爆炸案说明,对公交车的安全管理决不能忽视。”客车司机不罚公交不合理一位曾经因超载营运而被交通局督察队和警察两次处罚的客车司机愤愤不平地告诉记者:“同一个国家、同一部法律,凭什么公交车能跳到法律之外?如果法律赋予了公交车超载的特权,我们可以理解,但是现在法律没有把公交车单列出来,我觉得这是交通和公安部门执法的不公,是不能让人信服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典型做法!”公交公司处罚我们不现实对于超载,公交公司持何看法?郑州市公交总公司运营安全处一位姓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建设部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公交车的载客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在车厢的有效面积内,每平方米允许站立8人。但是,实际运营中,是无法落实这个标准的。”

  在回答记者“建设部的文件是否与新《交通法》相关规定矛盾”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

  “国家的法律不可能在具体问题上规定得那么细,每个行业都有属于自己的、更加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公交车的问题应该以行业规范为准。再说,如果交警对公交车进行超载处罚,恐怕市民也不愿意的,事实上也不现实。公交车只在市区内行驶,速度相对较慢、站点相对较多,所以对公交车的这种所谓超载现象应该从社会的整体意义上理解,不能偏颇。”法学界应该制定专门法律郑州天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华阳对公交公司的观点表示反对,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同一位阶的法律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新《交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其地位显然高于建设部对于公交车承载人数的相关规定。在公交车是否超载的问题上,应该适用新《交通法》。也就是说,公交车超载行驶属于违法行为。李律师在谈到处罚时说:“从法律理论来看,交警应该对超载的公交车进行处罚,否则就是其工作的失职和不作为。一旦公交车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交警部门理所应当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发表于 2014-9-1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符教授认为,目前全国所有大城市都存在着公交车超载十分严重的状况,上下班高峰期更是摩肩接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从专业技术角度讲,所有道路都有一定的设计荷载能力,承载力有一定的限度,超载也会成为损害城市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超载还增加了车辆的负担,使车辆的动力、机电性能受到影响,造成诸如刹车不灵、转弯困难等情况,降低了行车的安全性。他表示,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有其特殊性,虽然对公交车超载进行管理存在很多操作上的难题,但不能因此就忽略了对它的管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将向两会提交议案省政协常委郭雪莽提及这个问题深有感触:“不让公交车超载运行即便是就全国范围来看也是不可能的,郑州公交的发展又相对落后于南京、杭州等江南城市,这个问题更加突出;不超载不行,超载还不行,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交给两会了。”郭雪莽表示:“明年两会期间,我会提交议案,希望问题能够有解决的办法。”

  郑州市人大代表刘曼云女士就此问题发表看法时说:“从公交车超载的法律困境可以管窥到我们在制定法律时的不尽严谨和全面,作为人大代表我有义务向两会或者向人大常委会反映解决;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岂不是说全国的公交司机每天都在违法?河南是个人口大省,在公交车超载问题上可能更加敏感,不从司法解释上想办法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矛盾


2004-11-01  大河报  朱顺忠


发表于 2014-9-15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建设部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公交车的载客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在车厢的有效面积内,每平方米允许站立8人。

典型的过期无效文件




发表于 2014-9-15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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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强见证封存审批章 叹“不知束缚了多少人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109枚公章被永久封存在箱子里。李克强表示,这些公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并赞许109个章变1个章是政府自我革命的大动作
应该清理过期无效文件

发表于 2014-9-17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让座是休养和教养好坏的表现

发表于 2014-9-18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上班族上下班都要挤公车一个钟,还要工作一天

发表于 2014-9-1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这样,我的良心才过得去

发表于 2014-9-1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州市人大代表刘曼云女士就此问题发表看法时说

发表于 2014-9-1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不让座是自己的权利,没有必要评论!!!:L

发表于 2014-9-2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给了年轻人太的的压力, 很多人上一天班累的不行, 挤个公交车还得让座,让座这个只能说是一种传统, 但绝不是必然的

发表于 2014-9-20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必须让座,所以也应该尊重那些不让座的人,这是他们的权利!!:)

发表于 2014-9-20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河南郑州一位老人,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四个耳光后,突然倒地猝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0 22:44
让座自愿,严禁逼迫让座!要求别人善良,先要求自己,不得倚老卖老,为座位不要脸,不单指不让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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