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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振兴] 四川省都江堰市关于加强三轮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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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江堰市公安局
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
都江堰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三轮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三轮车交通管理,打击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现象,将城区2.5环(永安大道)以内及壹街区、都江堰快铁站等区域设为三轮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7时至24时。
  
    二、限行三轮车包括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人力三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轮椅车、老年代步车除外)。
    三、残疾人轮椅车和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残疾证、老年证和行驶牌证。
    四、货运三轮车实行限时限路段通行,早上800时至930时、下午1630时至1830时禁止在城区2.5环以内区域通行。都江堰大道全路段24小时禁止货运三轮车通行。
    五、禁止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老年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载客活动。凡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
    六、三轮车在本通告限制通行区域外行驶时,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无法定证件、未注册登记、牌证不齐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七、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其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等处罚。
    八、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 2012416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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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治理三轮车,个人认为对都江堰城市道路交通形象的起到了跨越式提升!!!!

2017年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4-10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治理三轮车的规定很好,交通也发生了良好变化,个人感觉很好。支持!!
我觉得都江堰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大客)有点横行霸道,是不是需要规范一下呢?希望引起注意!!!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好意思多嘴了。

2021年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发表于 2012-4-11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江堰市治理三轮车的规定很好,交通发生了良好变化,支持!对都江堰市公安局在麻辣社区发帖子表示欢迎!同时欢迎都江堰相关部门关注麻辣社区都江堰论坛, 发布相关休息,共同建设都江堰!


发表于 2012-5-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好贴,赞一个,继续努力啊

发表于 2012-5-9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好久没看到这么好的贴了

发表于 2012-5-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该这样了!

发表于 2012-5-1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来了解

发表于 2012-5-2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两轮摩的又开始了,青城桥公交车站台就有。
发表于 2012-6-1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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