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到绵阳办了个小事,4月3号上午9点50分左右到位于火车客站的绵阳汽车总站买票回成都,到了一号窗口,说明了票数,问清了是10点10分的车,递了钱,突然发现售票员正打印保险票,于是提出不要,这下可把售票员惹恼了,大声斥责我为何早不说不要保险,我说我怎么知道呢,再说卖票不能搭卖保险,本身车票含有保险。她说你看看面前,我仔细一看,注意是仔细看,终于发现窗口一排字的下面一行小字上写保险自愿,我反问,保险自愿,那我当然不买呀,她说那你应提前说明呀,我说我不说明那就是不买呀。更何况我们只顾到窗口买票回家,谁会注意那行小字呢。再者说这种借卖票搭卖保险的做法早被国家明令禁止的。我想,你就是要卖保险,又要体现自愿意图,为何不明确的用大字注明:愿买保险请说明,而要写一个可能理解异样或有偷换意图的保险自愿呢。最后售票员发下一句狠话:有本事你去找我们当官的。我真是越想越有气,绵阳汽车总站这种做法不是典型的强奸民意吗,不是一种公然的欺骗乘客的行为吗,每天不知会有多少人不明不白地上当受骗。老百姓的一分一毫可都是血汗呀!当年绵阳地震受灾后,我和全国各地人民捐钱捐物,时刻心系灾区人民,哪想到得到灾区人民回报的就是这个,真叫人寒心呀!也希望交通局工商局(我只想到这两个管理部门)坚决查处这种侵犯老百姓权益的行为,净化售票窗口,也净化绵阳文明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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