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四川人在唐山的不幸遭遇
在这里,我向各界人士讲述本人的真实人生经历。
本人贾文川,1970年15岁下乡到河北唐山,1978年参加工作到开滦煤矿(吊车司机),90年代初我首创唐山个体吊车队,业内人称“唐山第一吊”。
2003年初,我把自己十多年艰难打拼所获的500多万元,在得到两级政府批准后,我租用路北区果园乡赖王庄32户农民10余亩土地,创建了我市第一个个人投资农业生态观光园,被区工商命名为农家乐园并颁发了合法手续。
同年10月30日,唐山市副市长为我乐园开业剪彩。
2007年4月30日,在几百人围观和一片机器轰鸣声中,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政府把受法律保护、2003年经两级政府批准、我贾文川个人投资500多万元建成、合法经营多年后的农家乐园实施强拆(零补偿)。
瞬间,我投资350多万元建成的3000多平米、可升降温、多功能的温室大棚变成了废墟,20日后政府又用大型机械把价值150多万元的1500多颗多年生长名贵果树一夜间全部铲除。
当时给出的理由是我农家乐园没有土地证、规划证。
但是,2008年经由区、市、省三级法院判决我是农家乐园唯一合法拥有人,应得到合法补偿。
虽然有三级法院判决及国家再三信访指令函,但是,我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相反于2009年1月11日下午5点半(星期天),当处理农家乐园专案组第五次找我谈话后,我离开信访局约15米处,我被两名蒙面人凶狠的用铁棍打断了我的右下腿。
在我被打断腿的情况下,艰难地等到立案已是4个多月的行政赔偿判决的开庭时间。
由于我此时腿部受伤行动不便不能去法院,于是政府把法庭设立在我租房处,并且考虑到我困难政府又给我指定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却将我已请了多年的律师拒之门外。
两级政府承诺当庭法院院长担保,1500多万元的赔偿只赔了我8万的补偿,剩余款给我找工程作为补偿,但是多年未有结果。
2012年初,区委已换了第多任党委书记再加两会的临近,已妻离子散、病痛缠身过着流浪求生生活的我,在新一任区委书记一句“依法办事”重语感动之下,又一次点燃我心中的希望。
谁知2012年2月28日在区委大会议室,由市、区、乡三级政府足有30多名官员组成的政府机构,在铁证如山事实面前,我的合法财产以及人身伤害仍得不到公平的解决,还遭到其恶语相向。
其听证会前一晚27日短信告知我说“按规定办不能多于4人参与听证会”当28日听证会开始时我的代理律师等再一次被拒之门外。
给出的理由是“这里不是法院不是审理案件的地方”
这那里算是法律听证会??这分明就是针对我的评判会议嘛。
尊敬的各界人士读者,在这里本人真诚希望得到你们的援助。
否则说不定我会被送到神经病院里也说不定了。
如果此次恶作剧继续下去说不定真的会迎来这一天的来临吧。
也许我现在可能身处镜中世界一切都反的,希望有一天我能走出这个镜中世界。
感谢看到这里的各位读者们,你们的阅读转发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与支持。
本人:贾文川
代理人:宋卫东 电话:1319175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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